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J11879—2011
DGJ32/J124—2011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curtain wall
2011-10-01 实施
2011-08-05 发布
审定 发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Code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curtain wall
DGJ32/J124—2011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1南京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第130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GJ32/J1242011,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6、3.1.7、 4.1.2、4.1.4、5.1.6、5.1.7、6.1.3、6.2.5、6.2.7(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八月五日
前言
为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江苏省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行为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11231号),编制组广泛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各种幕墙工程标准、规范等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建筑幕墙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设计、施工单位意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经整理分析,在多次研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12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构件
式玻璃幕墙工程:5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6全玻璃幕墙工程:7单元式幕墙工程:8石材幕墙工程;9金属板幕墙工程;10人造板材幕墙工程;11双层幕墙工程;12建筑玻璃采光顶工程。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1.4、3.1.6、3.1.7、4.1.2、4.1.4、5.1.6、5.1.7、 6.1.3、6.2.5、6.2.7(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 27楼,邮政编码:210036)负责其他条文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 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加单位:苏州市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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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蔡杰金孝权张云龙陆震宇姜美琴孙普蔡曼
张云仙潘元元邹传伦唐祖萍殷建陈守松朱若愚刘长龙张晓巍顾晓冬梁秉业尹时平计苓周建朱燕明李德生顾建清郑元普王金存孔令虎张雁祥
主要审查人:张广明吕如楠金薇林成小竹霍庆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