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40.60 H 44
YB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4563-2016
钢结构产品标志、包装、购存、
运输及质量证明书
Certifications standard for steel structure of identification, packaging,
reposition,transportation and quality
2017-04-01实施
2016-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B/T4563—2016
前言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钢工程技术集团钢结构分公司、合肥工业大
学、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阳、沈万玉、刘家彪、肖亚明、朱华、赵一臣、刘宝石、王一品、田朋飞、陈安英、王玉婕、张煊铭、王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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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产品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结构产品标志、包装、贮存、装车运输和产品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钢结构产品从生产到交付安装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4857.23包装运输包装件随机振动试验方法 GB/T13306标牌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5 钢结构施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50017、GB50205和GB50755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代号 4.1钢结构产品代号命名原则:应采用产品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当两种产品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相同时可采用第二位字母。 4.2钢结构产品的代号应按表1常用钢构件代号示例命名。
表1常用钢构件代号示例代号
代号 XXG FG ZDB JDB MS DK
代号 ZL CL HNL KZZ GGZ YBZ 注:以上钢结构产品按照钢构件受力属性进行分类。
钢构件产品
钢构件产品
钢构件产品下弦杆
XZ KFZ ZC PC QYC SXG
斜柱抗风柱中心支撑偏心支撑屈曲约束支撑
主梁次梁耗能梁框架柱格构柱摇摆柱
腹杆柱底板节点板锚栓垫块
上弦杆
5钢结构产品标志 5.1标志的分类
钢结构产品标志可分为:成品单元标志和装运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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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标志的一般要求 5.2.1成品单元标志应具有统一性标准,均需编码进行唯一性标志,可按钢结构施工详图的代号编制方法进行。 5.2.2装运包装标志宜标示重心位置、起吊位置、向上标志、防雨标志、装箱单、唛头(需要时)等。 5.2.3钢结构产品标志字体的尺寸和颜色应按GB/T191的规定,宜采用喷码机作业喷涂,字体清晰易辨别。 5.2.4成品单元标志字体应喷涂在构件端部正反两面位置。 5.3钢结构产品的标志方法 5.3.1编制钢结构施工详图时,应按统一性原则编制标志编号,整体工程的成品钢构件应具有唯一性标志,示例如图1所示。
工程代号
数量
构件代号
口口口
口口口
口口口
构件总计数量设计变更代号施工详图编号构件属性代码年度工程编号
注:1.施工详图编号宜与钢结构产品代号相同;
2.构件属性代码和年度工程编号可按钢结构生产企业代码进行编制; 3.外带件标志应在主构件标志之后以示区分。
图1成品钢构件标志方法示例
5.3.2钢结构用紧固件、屋面墙面板材及附属构件,应采用标牌标志,标牌上应详细注明:工程名称、构件代号、型号、规格及数量,字体清晰易辨别。 6钢结构产品包装 6.1包装的分类
钢结构产品的包装分为钢构件包装和装运包装。 6.2包装的一般要求 6.2.1钢结构产品的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构件的放置应注意整齐和紧凑,可经受多次吊装与装卸,无损伤、变形、锈蚀、残失及表面油漆不破损等不良现象发生,并能安全可靠地运抵目的地。 6.2.2钢构件包装属于单根构件特殊部位的重点保护,为保护构件自身力学属性和表面喷涂的油漆,在喷涂油漆前,端铣部位、螺栓摩擦面和现场焊接部位宜采用包装用塑料胶布和粗布进行表面保护。装运包装前,端铣部位和现场焊接部位宜采用包装用粗布进行保护。 6.2.3成品紧固件和配件的包装应执行相应标准的规定。 6.2.4成品钢构件的包装,应确保在装运过程中,钢构件端部焊缝坡口不破损、不锈蚀,以及螺栓摩擦面不变形,避免钢构件表面油漆局部破坏。 6.2.5闭口钢构件在装运和现场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端部进行防雨保护,避免钢构件内部积水后产生锈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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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当单根构件超过10t时,应在构件合适位置成对设置吊耳。 6.2.7装运包装应在钢构件涂层干燥后进行,包装、装载过程中,可采用粗布对构件表面进行保护,避免涂层损伤。包装架构件与钢结构产品表面应采用粗布隔离,避免在装运过程中钢构件变形和涂层破损。 6.2.8节点类构件,宜采用全封闭组合木箱装运包装,配件类构件单独放在其中一个箱体中,应确保组合木箱的强度和稳定性,组合木箱与车厢钩应捆绑牢固。 6.2.9陆运时,国内工程的钢结构产品,构件类宜采用裸装,特殊工程可采用箱装,紧固件类应采用箱装,每车次产品应配置装车单。国外出口项目,宜采用捆装或箱装,紧固件类应采用箱装,每车次产品应配置装车单。 6.2.10河运或海运时,国内工程或国外出口项目的钢结构产品,构件类宜采用捆装,特殊工程可采用箱装,紧固件类应采用箱装,每轮次产品应配置装轮单。包装箱或包装架表面油漆要满足长期海运过程中海水浸蚀,避免锈蚀污染钢构件。 6.2.11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帆布对裸装或捆装的钢构件进行封闭式包裹保护,避免钢构件的特殊处理端面发生化学变化。 6.3包装材料的选用 6.3.1钢结构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低碳环保标准的要求。 6.3.2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可经受多次吊装与装卸,并能够安全可靠地运抵目的地。 6.3.3紧固件包装宜选用麻绳、包装用塑料布、黄油、纸板、纸箱或木箱等。 6.3.4成品钢构件的连接处,螺栓摩擦面可采用包装用塑料布进行保护,焊缝坡口处先粘贴包装用塑料布,喷涂后再采用粗布进行保护。 6.3.5装运包装材料应综合考虑钢构件的形状、尺寸和重量等因素,合理选用垫木、钢丝绳、钢带、型钢、 螺栓和螺杆等。 6.4钢结构产品的包装设计
钢结构产品包装应进行装运包装设计,包装设计包括裸装、捆装和箱装三种形式,每种形式设计内容包括包装材料的选用、吊运方案、运输及吊运过程的承载能力计算。 6.4.1装运包装宜选用钢丝绳、角钢、槽钢、H型钢等钢材作为包装架的主构件,连接可采用焊接、普通螺栓、高强螺栓、螺杆等,包装架主构件及其连接节点的设计均应符合GB50017的规定。 6.4.2捆装包装架上方宜设置压紧构件,两端通过压紧螺栓进行连接。 6.4.3裸装适用于构件外形尺寸不规则或具有伸臂式牛腿的装运包装,可采用垫木和钢丝绳并与运输工具相结合作为装运包装架,垫木应采用实心方木,规格应根据装运的钢构件重量确定 6.4.4箱装是全封闭式包装形式,箱体表面构架可采用木材、钢材或者成品集装箱,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装运包装的钢构件进行箱体内部固定。 6.4.5钢丝绳端部与车厢挂钩应可靠连接,不应松动,避免构件在行驶过程中产生晃动。 6.4.6包装架底部应设置底托,同时在底托位置设置对称吊耳,以便叉车操作或吊运。吊耳采用开口形式,板厚及尺寸大小应由计算确定。构件节点处外伸尺寸大或对变形控制严格的构件,可采用型钢制作专用防护支撑架,以保证构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6.4.7带有单面牛腿及较小节点板柱类构件和梁类构件,应合理利用装载空间,可采用分层叠放,层与层之间应放置垫木隔离,并在钢构件承重位置放置粗布加以表面保护,避免主钢构件之间堆放与碰撞。 6.4.8对主构件起稳定作用的支撑类构件,应按结构形式成组打包,叠合式摆放采用钢带捆绑进行装运包装。 6.4.9 紧固件、焊接材料及板类配件宜采用可拆卸的统一尺寸木箱装运,应与主钢构件一同运至现场。 其中,带有螺纹的预埋件宜采用粗布或牛皮纸隔离加以防护,并用麻绳捆绑牢固,防止运输过程中碰撞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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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丝扣变形。 6.4.10超大构件宜采用裸装,充分利用汽车装载空间,合理设置垫木,加强粗布隔离措施,避免构件挠度过大或局部变形、节点连接面和表面油漆破损。固定用钢丝绳应配合在车面板上设置的固定挡板一同使用,防止超大构件在运输过程中晃动及钢丝绳松动,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6.4.11屋面擦条等梁类次构件,可采用叠合式摆放,采用钢带进行捆绑,下部设置垫木。 6.4.12围护结构板类,可叠放采用垫木和钢带打包,装运前表面应采用包装纸保护处理。 6.4.13不锈钢天沟、板材包边、反水脊瓦、脊托等零部件宜采用覆膜保护,可叠放后采用包装纸包裹包装,并采用胶带粘接牢固进行装运包装。
7钢结构产品贮存
7.1一般规定 7.1.1钢结构产品可按类别、品种、材料性能分类贮存,贮存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无腐蚀性。短暂露天堆放时,应用蓬布盖好。 7.1.2钢结构产品需方收到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后,应立即检查包装箱有无破损或进水现象。对于包装箱破损或进水的产品应立即组织开箱检查并妥善处理受损产品。开箱检查产品属于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之日起立即提出。 7.1.3钢结构裸件产品不应直接放在地面上,可采用适当材料作为产品底部支撑。 7.2钢构件的赔存 7.2.1钢构件多层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7.2.2待包装或待运输的钢构件,应按种类、安装区域及发货顺序分区整齐存放;标有识别标志的一端应一致朝外。 7.2.3钢构件应整齐堆放在清洁、干燥、无腐蚀性环境中,防止变形和损坏。 7.2.4复验合格的构件进场后,应整齐堆放在清洁、干燥、无腐蚀性环境中,防止变形和损坏。 7.2.5构件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垫木上,并应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构件堆场应作好防水、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对钢结构构件的腐蚀。露天堆放时,必要时加盖覆盖物。 7.2.6对于圆钢类、方管类和小截面角钢类小型钢构件可堆放在货架上。 7.2.7对于C型钢、大截面的型钢和不宜堆放货架的其他钢种,应采取多层堆放的贮存形式,垫木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上下对齐布置。 7.2.8无特殊加固处理的钢材堆放高度不应大于其宽度,若采取钢材互相勾连或其他加固措施,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宽度的两倍。 7.2.9镀锌钢构件堆放时应进行表面抗氧化覆盖保护。 7.2.10不同材质的原材料在堆放贮存时应注明加以区分,材料堆放时可一端对齐,且在端部应清晰标识注明钢号、规格、数量。 8钢结构产品运输 8.1一般规定 8.1.1装运钢结构产品的运载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物。 8.1.2钢结构产品装车应使构件运输体积紧凑,便于构件装卸。 8.1.3钢结构产品装运前,应提前对钢构件包装进行检查,若不符合包装技术要求,应立即退还重新包装。 8.1.4钢结构产品装卸前,应确认钢构件的重量、外形尺寸、形心位置,并应检查吊装工具的外观完整性情况,检验合格后方可装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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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钢结构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8.2钢结构产品装车 8.2.1钢构件应逐一起吊,叠放时,较重、较大的钢构件可放在底层,先绑扎牢固,较轻、较小的钢构件可放在上层,进行二次绑扎。 8.2.2钢构件装运过程中宜将外伸的部件置于内侧,若必须外露,则应做好明显标记。 8.2.3钢结构产品装车吊运钢构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夹,严格遵守吊运流程,装卸过程中应轻起轻放,以防止在吊运过程中发生震动、撞击、变形、坠落等造成钢构件损坏。 8.2.4装车完毕后应进行整体性捆扎加固。 8.3钢结构产品运输 8.3.1采用车辆装运时,对超长、超宽、超高物件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8.3.2超常规尺寸钢构件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构件滑移、松动,必要时可设置阻挡器或定位器避免构件碰撞变形。 8.3.3钢构件倒运过程中,应避免对构件产生撞击或摩擦,避免尖锐的物体与其表面接触,必要时应在钢构件表面涂防腐底漆及中间漆。 8.3.4当需要通过钢结构产品运输包装件随机振动试验来确定内外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时,应按 GB/T4857.23的规定。 9质量证明书 9.14 每批交货的钢结构产品可提供证明该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9.2 填写质量证明书应字迹清晰,并注明以下内容:
a) 供货单位名称或商标; b) 需方名称; c)工程名称; d)发货日期; e) 规格型号,构件名称; f) 钢材牌号; g) 构件数量、单重和总重; h) 标准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试验检测结果; i) 供方质量监督部门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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