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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959-2016 高碳铬轴承钢大型锻制钢棒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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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32959-2016 高碳铬轴承钢大型锻制钢棒 ICS 77.140.10 H 4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959—2016
高碳铬轴承钢大型锻制钢棒
High-carbon chromium bearing steel for large forged bars
2016-08-2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2959—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瓦房店轴承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成云、颜丞铭、周砚田、俞峰。
1 GB/T32959—2016
高碳铬轴承钢大型锻制钢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碳铬轴承钢大型锻制钢棒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作轴承套圈用公称直径400mm~1000mm高碳铬轴承钢锻制钢棒(以下简称钢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5 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电度法 GB/T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腾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莹光酮-漠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7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GB/T 223.82 钢铁氢含量的测定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223.84 钢铁及合金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224—2008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402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18254—2016 高碳铬轴承钢
1 GB/T32959—2016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索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3订货内容
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合同上应包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标准编号; d) 尺寸及精度组别(见表1); e) 重量和/或数量; f) 冶炼方法(未注明时,按真空脱气冶炼); g) 表面状态(见5.4); h) 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或指标; i) 其他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
4.1 直径及允许偏差 4.1.1剥皮钢材直径允许偏差为+3°mm。 4.1.2磨光钢材的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钢材直径允许偏差精度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第2组允许偏差执行
表1磨光钢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 400~600
单位为毫米
>800~1000
公称直径 1组 2组
>600~800
+10 0
+12 0
+15
0
+15
+18
+20
4.2 长度及允许偏差
钢材通常交货长度为1000mm~6000mmm。定尺或倍尺交货的钢材,长度允许偏差为+°mm。 4.3弯曲度
剥皮钢材弯曲度每米不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3%;磨光钢材弯曲度每米不大于 5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5%。 4.4端头形状
钢材端头应锯切,不应有飞边、毛刺等。钢材两端的切斜度和突出部分不应大于公称直径的5%
4.5重量
钢材通常按实际重量交货。
2 GB/T32959—2016
5技术要求
5.1 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统一数字代号
牌号
c 0.95~1.05 0.95~1.05 0.95~1.05 0.65~0.85 0.20~0.40 1.40~1.70 0.30~0.40
Si 0.15~0.35 0.45~0.75 0.95~1.25 1.40~1.65
Mn 0.25~0.45
Cr 1.40~1.65
Mo ≤0.10 ≤0.10
B00150 B01150 B03150 B02180 除非需方同意,供方不应有意加入钙及其合金脱氧或控制非金属夹杂物形态
GCr15 GCr15SiMn GCr15SiMo GCr18Mo 0.95~1.05 0.20~0.40 0.25~0.40 1.65~1.95 0.15~0.25
5.1.2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
元素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0.025 0.020 0.000 20 0.25 0.25 0.005 0 0.050 0.04
Ni
Cu
Ti
A1
As As+Sn+Sb Pb
S
H
F
0.075
0.002
不大于
5.1.3 钢材或钢坏的氧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真空脱气钢应不大于0.0015%; b) 电渣重熔钢:
1) 公称直径不大于600mm的钢材应不大于0.0020%; 2) 公称直径大于600mm的钢材应不大于0.0025%。
5.1.4 钢材或钢坏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钢材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元素
Ni
Ti
Al
C
Si
Mn
Cr
P
S
Cu
Mo
允许
±0.02 ±0.03 ±0.05 +0.005 +0.005 +0.03 +0.02 +0.000 5 +0.010 ≤0.10时,十0.01
偏差 ±0.03 5.1.5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以生产其他牌号的钢材。 5.2 冶炼方法
0
0
0
0
0
0
>0.10时,±0.02
钢应采用真空脱气处理冶炼,也可采用电渣重熔方法冶炼。采用电渣重熔方法冶炼时需在合同中注明。
3 GB/T32959—2016
5.3 制造工艺
钢材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压机上锻造成型,其锻造比应不小于3.0。 5.4 交货状态
钢材以热锻软化退火后经剥皮或磨光状态交货,具体表面交货状态在合同上注明 5.5 交货硬度
钢材交货硬度应不大于245HBW。
5.6低倍
钢材应进行低倍检查,经酸浸的钢材横截面低倍试片上应无残余缩孔、裂纹、皮下气泡、过烧、白点及有害夹杂物。中心疏松、一般疏松、锭型偏析、中心偏析按GB/T18254一2016附录A第1级别图~第 4级别图评定,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7 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A
B
c
D
DS'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粗系
细系合格级别,不大于,级
粗系
细系
2.5
1.5
2.0
1.0
0
1.0
1.0
2.0
0
电渣重熔钢DS应不大于1.5级。
5.8 碳化物不均匀性
钢材不应有严重的碳化物偏析,钢材的碳化物带状按GB/T18254一2016附录A第8级别图评定,碳化物液析按GB/T18254一2016附录A第9级别图评定,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9 脱碳层
钢材应进行脱碳层检测,钢材表面每边总脱碳层深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10 超声检测
钢材应进行超声检测,其质量等级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钢材超声检测合格质量等级
公称直径/mm
冶炼方法真空脱气电渣重熔
>400~800
>800~1 000
协商 2
2 3
4 GB/T 32959—2016
5.11表面质量
钢材表面不应有裂纹、结疤、折叠、夹杂及氧化皮等缺陷存在。如有上述缺陷应清除,清除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20mm。同一截面上最大清理深度应不多于1处,清理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并圆滑过渡。允许存在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公差之半的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裂纹存在。
6 6试验方法 6.1J 尺寸、外形
钢材尺寸测量,采用能保证必要准确度的卡尺或样板进行。 6.2 化学成分
化学分析方法按GB/T223.5、GB/T223.9、GB/T223.11、GB/T223.23、GB/T223.26、GB/T223.29、 GB/T223.31GB/T223.47、GB/T223.50、GB/T223.53、GB/T223.62、GB/T223.63、GB/T223.77、 GB/T223.82、GB/T223.84、GB/T223.85、GB/T223.86、GB/T4336、GB/T11261、GB/T20123、 GB/T20125或其他通用方法进行,仲裁时按GB/T223.5、GB/T223.9、GB/T223.11、GB/T223.23、 GB/T223.26,GB/T223.29,GB/T223.31、GB/T223.47、GB/T223.50、GB/T223.53,GB/T223.62、 GB/T223.63、GB/T223.77、GB/T223.82、GB/T223.84、GB/T223.85、GB/T223.86或GB/T11261、 GB/T20125进行。 6.3硬度
布氏硬度试验方法按GB/T231.1的规定。 6.4低倍
低倍酸浸试验方法按GB/T226的规定进行,评定方法及评级图按GB/T1979和GB/T18254 2016中附录A中第1级别图~第4级别图。 6.5非金属夹杂物
非金属夹杂物试样按6.10进行淬火回火后放大100倍观察,评定方法及评级图按GB/T10561 2005中A法进行。 6.6碳化物不均匀性 6.6.1碳化物带状检验取纵向试样按6.10进行淬火回火处理,抛光后用4%硝酸酒精溶液浸蚀,采用放大100倍和500倍结合,按GB/T18254一2016中附录A中第8级别图评定碳化物聚集程度、大小和形状。 6.6.2碳化物液析检验取纵向试样按6.10进行淬火回火处理,抛光后用4%硝酸酒精溶液浸蚀后放大 100倍按GB/T18254一2016中附录A中第9级别图评定。 6.7脱碳层
钢材表面脱碳层测量按GB/T224一2008中的金相法进行。 6.8 3超声检测
钢材应按GB/T6402进行超声检测。
5 GB/T 32959—2016
6.9 表面质量
钢材表面质量用目视或其他有效方法检查。 6.10 试样热处理制度
检验非金属夹杂物、碳化物带状、碳化物液析的试样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a) 淬火加热温度:820℃~850℃(含钼钢为840℃~880℃); b) 淬火加热时间:按试样直径或厚度每1mm保温1.5min; c) 冷却剂:油; d) 回火温度:150℃左右; e) 回火时间:1h~2h。
6.11 评级原则
所有检验项目均在试样检验面上以最严重的视场和区域作为评级依据。
检验规则
>
7.1 检查与验收 7.1.1 钢材的质量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出厂检验。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7.1.2用户根据需要,可随时向钢厂派造检验人员。钢厂应为用户检验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方便,以使其确认交货的钢材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用户检验人员不应无故影响钢厂的生产操作。 7.2 组批规则 7.2.1 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尺寸、同一表面状态、同一热处理炉批的钢材组成。 7.2.2电渣重熔钢在工艺稳定且能保证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允许按自耗电极的熔炼母炉号组批交货。但供方应按电渣炉号提供化学成分,并在钢材上注明电渣炉炉号。 7.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
每批钢材各检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按表7规定。
表7 检验项目表
序号 1 2
检验项目尺寸、外形化学成分
取样数量逐根 1个/炉
取样部位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4.1~4.4
6.1
GB/T 20066
任一根钢坏或钢材半径二分之处;GB/T 20066
5.1
6.2
氧含量
1个/批
3
硬度低倍
3个/批: 1个/批 1个/批
5.5 5.6 5.7
4 5 6
不同根钢材任一根钢材任一根钢材
6.3 6.4 6.5
非金属夹杂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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