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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522-2010 镍箔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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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22 14:24:51



推荐标签: ys 522

内容简介

YS/T 522-2010 镍箔 ICS 77.150. 40 H 6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522-2010 代替YS/T522—2006


Nickel coil
2010-11-22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镍

YS/T522—2010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5 字数10千字 2011年2月第一版 2011年2月第一次印刷
*
书号:155066·2-21480 定价 14.00元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 YS/T522—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YS/T522—2006《镍及白铜箔》(原GB/T5190—1985)。 本标准与YS/T522—2006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
标准名称由《镍及白铜箔》改为《镍箔》; -增加了N5、N7、N8三个牌号,其中N5牌号的化学成分等同ISO标准的NW2201牌号和 ASTM标准的UNSN02201牌号的要求,N7牌号的化学成分等同ISO标准的NW2200牌号和ASTM标准的UNSN02200牌号的要求。删除了锌白铜BZn15-20和锰白铜BMn40-1.5 两个牌号; -增加了力学性能,即维氏硬度要求;增加了工艺性能,即杯突试验要求;增加了“箔材的侧边弯曲度应不大于3mm/m”的要求;
厚度由原来的0.005mm~0.050mm改为0.01mm~0.15mm;宽度由原来的40mm^
80mm改为200mm300mm;并取消了长度规定;提高了宽度允许偏差的精度要求;一对厚度定值和宽度定值调整为范围值;对箔材厚度允许偏差进行了调整; -对表面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增加了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刚、姜柏昌、韩淑敏、张桂敏、于健闻、王淑琴、王永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522—2006,YB/T708—1970。
5 YS/T 522-—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镍箔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仪表、电子等工业领域用的镍箔。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156金属材料薄板和薄带埃里克森杯突试验 GB/T4340.1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5235一2007加工镍及镍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8647(所有部分)镍化学分析方法 GB/T8888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26303.3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验方法第3部分:板带材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规格
箔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箔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
厚度/ mm 0.01~0.02 0.02~0.15 0.02~0.15
宽度/ mm ≤200 ≤300 《300
牌号
状态
硬(Y) 软(M)
N2、N4、N5 N6、N7、N8
3.1.2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牌号、供应状态、规格和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用N6制造的、硬状态、高精级、厚度0.03mm、宽度为100mm的镍箔标记为:镍箔N6Y高0.03X100YS/T522—2010
3.2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235中N2、N4、N5、N6、N7、N8的规定。 YS/T522—2010
3.3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3.3.1 厚度、宽度及其允许偏差
箔材的厚度、宽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箔材的厚度、宽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允许偏差
厚度 0.01~<0.03 0.03~0.05 >0.05~0.07 >0.07~0.15 注1:经双方协议,可供应其他规格和允许偏差的箱材。 注2:合同中未注明精度等级时,按普通级供货。
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
普通级 ±0.003 ±0.005 ±0.007 ±0.01
高精级 ±0.002 ±0. 003 ±0.005 ±0. 007
≤300
±0.15
3.3.2侧边弯曲度
箔材的侧边弯曲度应不大于3mm/m。 3. 4 力学性能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箔材的维氏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箔材维氏硬度
维氏硬度HV
牌 号
状 态
≤120 ≥150
M Y
N2、N4、N5、N6、N7、N8
3.5 5工艺性能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软态箔材可进行杯突试验,试验结果报实测值。 3.6表面质量 3.6.1 箔材表面应光滑、清洁,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裂纹、起皮、氧化、黑斑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3.6.2 箔材的两边应切齐,无裂边、卷边等缺陷,允许两边有轻微的毛刺。
s 3.6.3 箔材的轴卷两端须整齐、清洁,不应有刻印、凹坑和脏物。
3.6.4 箔材的表面允许局部存在轻微的擦痕、发暗和水迹。
4试验方法
4. 1 箔材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8647或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方法进行。 2
"%*, YS/T522—2010
4.2箔材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按GB/T26303.3的规定进行。 4.3箔材的维氏硬度试验按GB/T4340.1的规定进行。 4.4箔材的杯突试验按GB/T4156的规定进行。
5箔材的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查。
4.5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箔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500kg。 5.3检验项目
每批箔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表面质量的检验。需方要求时,每批箔材还应进行力学性能、工艺性能的检验。 5.4取样
箔材取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取样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供方每炉(需方每批)取一个试样
4. 1 4. 2 4. 5 4. 3 4. 4
3. 2 3. 3 3. 6 3. 4 3. 5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每卷中取出3m~5m长的试样,进行
尺寸测量和表面质量检验
表面质量力学性能工艺性能
每批箔材任取2卷,每卷1个试样每批箱材任取2卷,每卷1个试样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2箔材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表面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 5.5.3当力学性能的试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箔材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其中一个试样必须取自原检验不合格的那卷箔材)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箔材不合格,或由供方逐卷检验,合格品交货。 YS/T522—2010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L/SX
6.1标志
每件产品应附有标签或标牌,其上注明: a)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b)生产厂名称; c)产品牌号、规格和状态; d)产品批号。
6.2包装、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产品的包装、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8888的规定。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牌号; c) 状态; d)规格; e)产品净重; f)尺寸精度; g)力学性能(需方要求时); h)工艺性能(需方要求时); i) 本标准编号; j) 其他。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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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2-21480
14.00元
YS/T"522-2010
定价:
打印日期:2011年3月21日F00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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