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_ 27,020 J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651.22014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2部分:点燃式发动机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hustioa engines Safety-
Part 2: Spark Ignitlon engines
2014-06-09发布
201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20651.2—2014
目 次
前言
川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 危险一览表
2
2
4
5
2
R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使用和维护
6
3
P
-
10 12
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危险一览表
I
GB 20651.2—2014
前言
GB20651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20651《往复式内燃机安全》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一第2部分:点燃式发动机。
本部分为GB2065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常发农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常州常瑞天力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华、计维斌、庄国钢、翟俊鸣、王建平、谢正良、查丽平、钱华金、孙猛、乔亮亮、 谢亚平、陈云清、陆好。
Ⅲ
GB 20651.2—2014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2部分:点燃式发动机
1范围
GB20651的本部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及其基本附属设备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对燃气发动机可根据具体用途提出特殊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下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地下和水上用点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注:本部分所述的发动机是指到动力输出端为止的原动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83.1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1部分:发动机设计和运行术语 GB/T1883.2往复式内燃机词汇第2部分:发动机维修术语 GB3836.1一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4025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 GB/T4365电工术语电磁兼容 GB4556—2001往复式内燃机防火 GB/T4672往复式内燃机手操纵控制机构标准动作方向 GB/T6072.1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GB/T8420土方机械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 GB/T9239.1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0398 小型汽油机振动评级和测试方法 GB/T10715一2002带传动多楔带、联组V带及包括宽V带、六角带在内的单根V带抗静电
带的导电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4023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4024内燃机电站无线电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及允许值传导干扰 GB/T14652.1小艇耐火燃油软管 GB14762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IV阶段) GB/T15371曲轴轴系扭转振动的测量与评定方法 GB/T15706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15739小型汽油机噪声限值 GB16754 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
IV、V阶段)
GB/T 17799.1E 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1
GB 20651.2—2014
GB/T17804往复式内燃机图形符号 GB/T18153机械安全可接触表面温度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工效学数据 GB18209.1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 GB18209.2机械电气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 GB18296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8717.2用于机械安全的人类工效学设计第2部分:人体局部进人机械的开口尺寸确定
原则
GB/T20064.1往复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装置第1部分:安全要求和试验 GB20800.1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
用Ⅱ类内燃机
GB20800.2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GB 20800.3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3部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工类内燃机
GB/T 22359 土方机械电磁兼容性 GB/T 23342 往复式内燃机回弹式绳索起动装置基本安全要求 GB23821#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26133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
阶段)
JB/T11036单缸燃气机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QC/T245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 QC/T413一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755化天然气(LNG)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钢质海船人级规范2012(第3分册)游艇人级与建造规范2012 EN983机械安全液压传动系统及元件安全要求、气动装置(Safetyof machinery一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luid power systems and their components-Pneumatics)
SAEJ1928船用汽油机回火控制装置(Devices providing backfire flame control for gasoline engines in marine applications)
3术语和定义
GB/T1883.1、GB/T1883.2和GB/T43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总则
本部分所涉及的点燃式发动机的安全要求和防火措施,因发动机类型和用途不同,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既无必要也不要求每种发动机都要采用本部分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应视发动机的具体用途选择最适宜的解决方案。
5危险一览表
为防止人身伤害而必须考虑与点燃式发动机相关的危险一览表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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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651.2—2014
6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6.1起动系统 6.1.1 总则 6.1.1.1发动机所装备的起动装置应确保操作者在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起动时,能够安全运行,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记。 6.1.1.2发动机起动后,起动装置应自动脱开。对装有盘车机构的发动机,盘车机构与起动装置之间应有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在盘车齿轮处于啮合状态时,发动机不可自行起动。 6.1.2起动方式 6.1.2.1手起动 6.1.2.1.1手起动系统应采用GB/T20064.1规定的手柄起动装置或GB/T23342规定的回弹式绳索起动装置。 6.1.2.1.2起动摇手柄或索柄与发动机其他零部件及安装平面之间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并且手起动装置及相邻部件上不应有锐边、尖角和毛刺,以防止起动时对操作者造成伤害。 6.1.2.2电起动 6.1.2.2.1电起动系统按QC/T413一2002中3.1的规定,应以24V额定电压或更低电压工作。电压高于24V的电起动系统不在本标准涉及范围内。 6.1.2.2.2大型船用主机采用电起动时,应按《钢质海船人级规范2012》第3分册第3篇9.5.2的规定,设置两组独立的起动蓄电池,且不应作并联联接。在冷机并处于待机起动的状态下,每组蓄电池应能单独起动主机。蓄电池组容量应在30min内不补充充电的条件下,对每台可换向主机能从冷机状态,正倒车交替连续起动不少于12次;对每台不能换向的主机能从冷机状态连续起动不少于6次 6.1.2.2.3小型船用主机按《游艇人级与建造规范2012》第1篇3.2.1.4的规定,在不补充充电的条件下,应能对主机从冷机状态连续起动不少于6次。
6.1.2.3压缩空气起动 6.1.2.3.1起动空气系统应符合EN983规定的下列基本要求:
a)起动空气系统所选零部件应确保其安全使用,当系统投人使用时能在设计工况范围内可靠运
行,不致因零部件失效或故障产生危险。 b)设计起动空气系统零件时,应防止压力超过系统或相关部分的最高工作压力或某一零部件的
额定压力。可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阀以限制系统零件的压力,或改用调压阀代替,只要满足使用要求即可。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调节应使冲击和脉动压力最小,不致产生危险。
c)走 起动空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使设置的零部件易于接近,并能安全地进行调节和维修。 d) 起动空气系统的设计应确保发动机在意外起动时,能方便可靠地切断动力源,并能快速释放
系统内的压力。 无论使用何种控制方式或何种动力源(电力或气动),在主动或意外接通或断开开关、降低压力
e
以及切断或恢复动力源时不致产生危险。
3
GB 20651.2—2014
6.1.2.3.2船用主机采用直接空气起动时,其可使用的起动空气应储存在至少两个容量大致相等的气瓶中,各气瓶可以单独使用。气瓶的总排量应在不补气的情况下,可供发动机按与船用电起动所规定的相同次数进行起动。 6.1.2.3.3为防止因起动阀失效而使主起动空气管路发生爆炸,每台发动机的起动空气管路上应装有止回阀。 6.2 停机系统 6.2.1正常停机系统
所有发动机均须具有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正常停机装置,停机应通过切断点火来实现,除小型化油器
式汽油机外,还应切断供油。 6.2.2聚急停机系统 6.2.2.1总则
为避免发动机(组)进人危险工况,应考虑是否需要安装紧急停机系统停机,除采取切断点火的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诸如进气截止阀等停机措施来达到,这些紧急停机系统应能手动或自动控制。 6.2.2.2手动控制
SaC
采用手动控制的紧急停机系统应能按GB16754规定的0类停机要求,立即切断发动机(组)驱动机构的动力源或使危险元器件与驱动机构断开,必要时进行制动使发动机停机。 6.2.2.3自动控制
发动机如遇下列危险工况应自动停机,或报警并同时停机:
a)润滑油压力过低; b)冷却液温度过高; c)冷却液液面过低! d)排气温度过高; e)风冷发动机表面温度过高。
危险工况的判定和采取何种措施应视具体用途而定。
6.2.3再起动
只有停机装置手动复位后,才能起动发动机。
6.3控制装置
6.3.1总则 6.3.1.1手动控制装置应能承受1.2倍表1所列的最大操纵力而不致变形或损坏。 6.3.1.2控制装置动作应准确平稳,无延迟和意外动作发生,具体要求可参照GB/T4672执行。 6.3.1.3发动机在运行时必须采用手操纵的控制装置,其表面温度限值不得超过GB/T18153的规定。 6.3.1.4 手动控制装置表面及邻近处应无锐边尖角。 4
GB 20651.2—2014
表1控制装置间距及最大操纵力
操作方式
间距/mm
最大操纵力/N
用指尖用手指
10
10
一拨动按钮
20 20
50 50
用手
一向上一前后
50 50 50
400 300 700
用脚
S
6.3.2标识 6.3.2.1控制装置须根据执行功能按GB18209.2的规定进行标识,或在使用手册中对其功能进行说明。 6.3.2.2应按照GB/T17804和GB/T4025的规定用符号和额色进行标识,具体款式、位置和标志法则应符合GB18209.1的规定。 6.3.2.3紧急停机控制手柄或按钮应置于醒目位置,并具有突出形状,其颜色为红色,以便能和其他控制装置区别。 6.3.3可接近性 6.3.3.1控制装置宜集中控制。 6.3.3.2控制装置应按GB/T8420的要求,安置在操作人员能够触及的地方,并按GB/T18717.2的规定提供具体的接近方法。 6.3.3.3控制装置之间应留有足够间距,以便在操作时不致无意触动邻近的控制装置。表1给出在给定的最大操纵力下控制装置之间推荐的最小间距。
6.4监测装置
6.4.1仪表标识
监测仪表应按GB/T17804的规定用符号表示或用文字说明。
6.4.2仪表可见度
检测仪表应按GB/T8420的要求易于被操作者看见,当需要在夜间或室内工作时,应在操作场所
设有照明装置。
6.4.3颜色标识
监测仪表应按GB/T4025的规定用颜色标识,推荐用红色表示失效或危险状态,用绿色表示正常工作状况。 6.5报警装置 6.5.1报警装置、信号、标志及颜色须符合GB18209.1的规定,如果装有紧急报警系统,则应根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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