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91.100.10 010 备案号:40980-2013
JC
中华人民共和建材行业标准
JC/T478.2—2013 代替JC/T478.2—1992
建筑石灰试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Standardtestmethodsforbuilding lime- Part 2:Methodsforchemical analysis
2013-04-25发布
2013-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C/T478.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JC/T478《建筑石灰试验方法》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物理试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为JC/T478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JC/T478.2一1992《建筑石灰试验方法化学分析方法》。与JC/T478.2—1992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删除了二氧化硅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1992年版的3.1);删除了三氧化二铁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1992年版的3.2.2):删除了三氧化二铝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1992年版的3.2.3):增加了通用仪器、材料和试剂(见第4章);增加了一般规定(见第5章):修改了灼烧失量测定有关的内容(见第6章,1992年版的3.3);修改了酸不溶物测定有关内容(见第7章、第8章,1992年版的3.4);修改了氧化钙,氧化镁含量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第9章,1992年版的3.2.4及3.2.5);增加了铁、铝等混合氧化物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9.4.2的注);修改了二氧化碳测定有关的内容(见第10章,1992年版的3.3):增加了三氧化硫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第11章);增加了有效氧化钙的测定有关的内容(见第12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中石钙化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常熟大众钙化物有限公司、中国石灰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用芳、王世珍、乔学礼、吴志芳、尹保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95—1979、JC/T478.2—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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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478.2—2013
建筑石灰试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建筑生石灰和建筑消石灰的化学分析方法的术语和定义、通用仪器、材料和试剂、一般规定、灼烧失量、酸不溶物-盐酸法(基准法)、酸不溶物-高氯酸法(代用法)、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碳、三氧化硫和有效氧化钙含量等。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生石灰、消石灰的化学分析方法,其他用途石灰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 数字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标示和判定 JC/T619石灰术语 JC/T620 石灰取样方法
3术语和定义
JC/T6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仪器、材料和试剂
4.1 通用仪器设备 4.1.1天平:量程为200g,精度0.0001g。 4.1.2玻璃容量器血:容量瓶、烧杯、滴定管、移液管等。 4.1.3干燥器:内置干燥剂。 4.1.4滤纸:无灰快速、中速、慢速滤纸。 4.1.5甘:瓷甘埚或铂金。 4.1.6高温炉:温度可调,最高使用温度1000℃。 4.1.7 烘箱:温度可调,最高使用温度300℃。 4.1.8 磁力搅拌器。 4.1.9 二氧化碳测定装置:见GB/T176一2008中6.21。 4.2试剂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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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478.2—2013 4.2.1试剂纯度
在所有分析测定中都采用分析纯或优级纯试剂 4.2.2水的纯度
一般用蒸馏水,或符合GB/T6682的实验室用水。 4.2.3试剂浓度 4.2.3.1浓酸和浓氢氧化铵
浓酸和浓氢氧化铵的密度见表1。
表1
密度 g/cm 1.19 1.42 1.60 1.84 0.90
名称盐酸(HCI) 硝酸(HNO,)高氯酸(HCIO.) 硫酸(HSO.) 氢氧化铵(NH.OH)
4.2.3.2稀释试剂
浓酸或浓氨水的稀释,用其与水的体积比表示稀释程度,例如H2SO(5+95)即5体积的浓硫酸用 95体积的水来稀释。 4.2.3.3标准溶液
标准溶液的浓度取2次标定的平均值。
5一般规定
5.1取样和制样
化学分析用建筑生石灰和建筑消石灰的取样按JC/T620石灰取样方法进行。 取样和制样操作过程要尽可能快,避免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湿气,样品要储存在密封的容器中。
氢氧化钙干基试样指氢氧化钙在600℃下焙烧2h所得样品。 5.2堵蜗空重
空埚加热、冷却直至恒重来测定空重,其加热温度、冷却的时间、温度与灼烧残渣时相同。 5.3灼烧残渣的恒重
若要确定灼烧残渣是否已达到恒重,残渣和埚应在规定温度和时间下灼烧,在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然后称量。再把残渣和埚在同样温度下重新灼烧至少30min,在干燥器中冷却相同时间达到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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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478.2—2013
再称重。反复灼烧、称量,直到连续两次质量之差不大于0.2mg为止。此时即可认为已达到恒重。每次灼烧间隔时间应为5min。 5.4计算 5.4.1样品及残渣的称量精度应达到0.0001g。 5.4.2对一组观测值的所有运算中,应比单个观测值多留两位以上的有效数字。例如:测定或读数精确至0.1mg,运算中应增为0.001mg。 5.4.3数字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
6 灼烧失量
6.1原理
盛有已称量试样的(已称空重)灼烧至恒重,质量损失的百分数即试样的灼烧失量,记作LOI。 6.2步骤
将通过150um标准筛的样品约1g放入已称量的中,盖上盖子,精确称量到0.1mg(m)。另外生石灰也可直接放到1000℃的高温炉中,免去在400℃高温炉中30min预灼烧,然后升温到(1000土 20)℃,保持20min,直至恒重(mz)。灼烧前后质量之差,用质量百分数表示为灼烧失量(LOD。 6.3计算
按公式(1)计算灼烧失量:
LO1(%)= m=m2×100
(1)
m
式中: LOI- 一灼烧失量百分含量,%; mi 埚加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mz- 灼烧后加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7酸不溶物-盐酸法(基准法)
7.1原理
试样在盐酸中溶解后,经二次蒸干,使硅酸完全脱水。再用稀盐酸处理,经过滤、洗涤,分离出含二氧化硅的不溶物残渣。将两次含有残渣的滤纸合并灰化,所得残渣在高温下灼烧至灰呈白色,然后称量。 7.2试剂 7.2.1 盐酸(1+1)。 7.2.2盐酸(5+95)。 7.3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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