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742 - 2012
炼钢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of mechanical equipment
for steel-making
2012 -08 -01 实施
2012 - 01 - 2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1265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炼钢机械设备
安装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炼钢机械设备安装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742一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2、 2.0.9、2.0.12、5.3.12、6.2.4、8.1.3、9.5.5、9.7.5、10.3.4、 10.4.5、11.3.3、12.2.5、14.1.2、18.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一治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
多年来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的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1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
脚螺栓及垫板,设备和材料进场,转炉设备安装,氧枪和副枪设备安装,烟罩设备安装,余热锅炉设备安装,电弧炉设备安装,钢包精炼炉设备安装,钢包真空精炼炉及真空吹氧脱碳炉设备安装,循环真空脱气精炼炉设备安装,浇注设备安装,连续铸钢设备安装,出环和精整设备安装,混铁炉安装,铁水预处理设备安装,炼钢机械设备试运转,安全和环保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学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路3号;邮政编码:430081;E一mail:jisc@ccfmcc.com或 xiaolw@cfmcc.com;传真电话:027一86308221),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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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邹益昌 艾庆祝刘一鸣 肖历文张莉
罗劲 蔡晓波 李少祥 郑国强 金德伟闵莉
主要审查人:余华春 郭启蛟 张永新 李鑫颜钰
郑永恒 巫明富 李长良 鲁福利赵聪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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