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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94-2010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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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18 08:21:45



推荐标签: 标准 功能区 50594

内容简介

GB 50594-2010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1 总 则
Contents
1. 0., 1 为规范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要求、程序和方法,制定本标准。 1. 0.2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策道等地表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分, 1.0.3水功能区划分应是根据区划水域的自然属性,结合经济社会需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确定该水域的功能及功能顺序,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0.4水功能区划分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2 )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
1
Classification and indicators of water function zone ( 4 )
3
++++++ +.++++ +.++++ ++-
( 4 )
3. 1Classification of water funetion zone 3. 2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primary water function zone ...... (4) 3. 3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secondary water function zone ... ( 6 )
( 9 )
Program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
4 5
Methodoiogy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 ..... (11) 5. 1Methodology of primary water function zoning ********.* (11) 5. 2Methodology of secondary water function zoning .. +.-+---* (13)
1 可持续发展原则; 2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3 前瞻性原则;
(15 ) . (18)
便于管理,实用可行的原则; 5 水质水量并重原则。
5, 3Naming and encoding of water function zone ... . 6Requirements of technical report Appendix AOutline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report ... (19) Appendix BRegistration forms of water function
1.0.5 区划基准年应为区划制定时的现状年,规划水平年应为制定区划的区域内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的水平年。 1.0.6 水功能区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
zone **
+
Appendix C Drawing requirements of water
(22) (24) (25) (27)
function zone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0.8 保留区 reserve zone
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保留的水域。 2.0.9饮用水源区 drinking water function zone
2术 语
饮用水源区是指为城镇提供综合生活用水面划定的水域。 2.0.10工业用水区 industrial water function zone
2.0.1功能
function
系指自然或社会事物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与作用。 2.0.2水功能 water function
工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工业用水需求而划定的水城。 2.0.11农业用水区 agricultural water function zone
农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2.0.12渔业用水区 fishery water function zone
系指水体对满足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需求所具有的不同属性的价值与作用。 2.0.3主导功能 dominant function
渔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鱼、虾、暨等水生生物养殖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2.0.13景观娱乐用水区 scenery and recreation water func tion zone
在某一水域多种功能并存的情况下,按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需求,考虑各功能对水量水质的要求,经功能重要性排序,确定的首位功能即为该水域的主导功能。 2.0.4水功能区 water function zone
景观娱乐用水区是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 2.0.14过渡区 transition water function zone
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2.0.5保护区 protection zone
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质状况过渡衔接面划定的水域。 2.0.15排污控制区 pullutant discharge control water func tion zone
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进行保护的水域。 2.0.6缓冲区 buffer zone
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的水域,且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问、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水域。 2.0.7开发利用区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zone
城镇生活渔业、乐等
开安利用日转满品一 3)重要河流的源头河段应划定一定范围水域以涵养和保护水源。 2保护区区指标包括集水面积、水量、调水量、保护级别
3分级分类系统和指标
等。
3保护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I类或Ⅱ类水质标准;当由于自然、地质原因不满足I类或Ⅱ类水质标准时,应维持现状水质。 3.2.2保留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分级分类系统
3.1.1水功能区应划分为两级。一级水功能区应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进一步分的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应为二级水功能区。 3.1.2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累统应符合图3.1.2的规定。
1保留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城 2)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 3)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令后的发展保留的水域, 2保留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产值、人口、用水量、水域水质
水功能区 一
级水功能区
【保护区 保密区 开发利用区 馒冲区

3保留区水质标准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Ⅱ类水质标准或应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2.3开发利用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水棚 农业用本 欢乐用水区 观螺乐 过楼区
I 农 渔
排特
业用水

二级水功能区
控制
用水
1开发利用区划区条件应为取水口集中,取水量达到区划指标值的水域。

区 区 区 区
2开发利用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产值、人口、用水量、排污量、水域水质等。
图3.1.2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 3. 2 一级水功能区划区条件和指标
3开发利用区水质标准应由二级水功能区划相应类别的水质标准确定, 3.2.4缓冲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保护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缓冲区应具各以下划区条件之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边界的水域; 2)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之间的水域。 2缓油区划区指标应包括智果断配水域, 子活家中水地
1保护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之一: 1)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或具有典型生态
保护意义的自然生境内的水域; 限额。
3缓冲区水质标准应根据实际雷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水质控制。
2农业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灌区面积、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
3.3二级水功能区划区条件和指标
32 农业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V类水质标准确定。 3.3.4渔业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饮用水源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饮用水源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
1渔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天然的或天然水域中人工营造的鱼、虾、蟹等水生生物养
规划水平年内为城镇发展设置的综合生活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限
殖用水水城; 2)天然的鱼、虾、蟹、贝等水生生物的重要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及主要润游通道涉及的水域。 2渔业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渔业生产条件、产量、产值等。 3渔业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渔业水质标
额。 2 饮用水源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人口、取水总量、取水口
分布等。
3饮用水源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Ⅱ类或Ⅲ类水质标准, 3.3.2工业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准》GB11607的有关规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Ⅱ类或Ⅲ类水质标准确定 3.3.5景观娱乐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的工业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
平年内需设置的工业用水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限
1景观娱乐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休闲、娱乐、度假所涉及的水域和水上运动场需要的水
域; 2)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水域。
额。 2工业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工业产值、取水总量、取水口分
2景观娱乐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景观娱乐功能需求、水域规模等。
布等。
3工业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围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N类水质标准。 3.3.3农业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类或IV类水质标准, 3.3.6过渡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农业用水区应具各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的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城,或在规
过渡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
划水平年内需设费的农业激游用水供水水城,
1下激水质要或产王上微水医量求的 2过渡区划区指标包括水质与水量。 3过渡区水质标准应按出流断面水质达到相邻功能区的水
4划分程序
质目标要求选择相应的控制标准。 3.3.7排污控制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污控制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接纳废污水中污染物为可稀释降解的: 2)水域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其水文、生态特性适宜于作为排
4.0.1水功能区划分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级水功能区划分,应征求流域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意见。
污区。 排污控制区划区指标包括污染物类型、排污量、排污口分
2在--级水功能区划分完成后,应在开发利用区内进行二级水功能区划分
2
布等。
3确定各级各类水功能区的目标水质和水质代表断面。 4进行总体复核和调整,并编制水功能区划报告,水功能区
3排污控制区水质标准应按其出流断面的水质状况达到相邻水功能区的水质控制标准确定。
划报告编写提纲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5水功能区划报告应征求流域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反馈意见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水功能区划报告进行修改和调整,
6 履行报批手续,向社会公布。 4.0.2水功能区划分工作程序应符合图4.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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