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60.10 Q 72 备案号:34438-2012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2085—2011
纤维增强水泥外墙装饰挂板
Exterior wall decorative fiber reinforced cement hang board
2012-07-01实施
2011-12-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C/T2085—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A5422:2008《纤维增强水泥外墙板》。本标准与JISA5422:2008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JISA5422:2008的技术差异为:厚度加了8mm~13mm和27mm规格(见4.1.2.2));一增加了直角度、含水率、吸水率、湿胀率、耐风荷载性能为检测项目(见5.2和5.3);一燃烧性能分级采用GB8624一2006标准进行(见5.3)。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北新集
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开平松本绿色板业有限公司、江苏双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仇沱、刘武强、刘海波、白纪新、穆秀君、董人文、彭超、易松林、韦骏、许
学勤、宋建伟、江建兴、陆卫刚、王建妹、杨思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JC/T2085-2011
纤维增强水泥外墙装饰挂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水泥外墙装饰挂板(简称外墙板)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泥等硅酸盐质材料和纤维为主要原料用于建筑物外墙的围护和装饰用的纤维增强水泥外墙装饰挂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62008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7019—1997 纤维水泥制品试验方法 GB8624一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eqVIS02409:1992) GB/T11942—1989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15227--2007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T16259-2008 建筑材料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素板natureboard 在工厂预先施加了保护层,在施工现场进行最后涂装或粘贴装饰材料等加工处理的板称为素板。
3. 2
装饰板decorativeboard 在工厂的制作过程中,在原料中混入着色材料,或者在板的表面进行印刷,涂装或粘贴装饰材料等
加工处理的板称为装饰板。 3. 3
企口matchboards 两块外墙板相接,板两边的头、槽及接缝槽的总称。 有效长度validlength 带有企口的外墙板的有效长度,为板材全长与相邻板材接缝宽度之和。(或产品外形几何长度加安
3.4
装时预留间隙后的实际使用长度。)
3.5
有效宽度validwidth 带有企口的外墙板的有效宽度,为全长减掉板缝重叠部分后的值。
JC/T2085—2011
4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4.1.1种类 4.1.1.1外墙板按表面加工处理的种类分为素板外墙板(N)和装饰外墙板(Z)。 4.1.1.2外墙板按断面分为有空洞的中空板(k)和无空洞的实心板(s)。 4.1.2形状与规格尺寸 4.1.2.1形状
外墙板断面形状如图1所示,有企口时如图2所示。
-
口
口
一
图1 断面形状
说明: 1一一外表面: 2—有效宽度或有效长度: 3---全长或全宽。
图2有企口的外墙板
4.1.2.2规格尺寸
外墙板厚度为:8mm~27mm。 外墙板的有效宽度160mm~1100mm,有效长度910mm~3300mm。其他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
2
JC/T2085—2011
4.2标记
外墙板按产品名称、分类、厚度、宽度、长度和标准编号的顺序标记。 示例:装饰外墙板15mm厚、300mm宽、3000mm长的中空板标记为:
外墙板Zk15mm×300mm×3000mm JC/T2085—2011。
5要求
5.1外观质量
八彩金曲名
外墙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质量
适用外墙板的种类
缺陷裂纹漏涂
要求
1 1 V
N 7 V A J -
无可视不妨碍使用
A J A
残缺、扭曲、翘曲、异物混入,表面龟裂以及剥离
加工形状以外的凹凸、污损、擦伤、划痕装饰目的以外的光泽以及色调的不一致
距离1m进行观察时不明显距离1㎡进行观察时不明显
5.2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公称厚度
全宽或有效宽度
全长或有效长度
厚度 ±0.8 ±1.0 ±1.2 ±1.4 ±1.6 ±2.0
8~11 12~14 15~17 18~19 20~23 24~27
±1.5
±1.5
全宽或有效宽度
翘曲度 <1.0 <2.0 <3.0 <4.0 <5.0
160~241 242~378 379~527 528~754 755~1100
翘曲度
≤2
对角线偏差没有企口的板的长度为全长,有企口的板的全长及长度根据图2。 没有企口的板的宽度为全宽,有企口的板的全宽及宽度根据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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