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JTS 224—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
Construction Code of Channel Regulation Works
2017-01-01 实施
2016-07-2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
JTS224—2016
主编单位:长江航道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7年1月1日
2016·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JTS224-—2016)的公告
2016年第31号
现发布《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224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 (JTJ312—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0.1条、第3.0.8条、第5.1.3条、第5.2.6条、第9.1.4条和第9.1.9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6年7月20日
制订说明
制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交水发【2011]466号),在《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一2003)的基础上,适应新时期我国航道发展和整治工程建设需要,总结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黑龙江水系等重要航道治理实践经验,充分吸纳近年来航道整治施工技术创新成果,经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土石方与地基基础、护滩与护底工程、筑坝与导堤工程、护岸工程、清礁工程、工程观测与维护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第3.0.1条、第3.0.8条、第5.1.3条、第5.2.6条、第9.1.4条、第9.1.9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长江航道局,参编单位有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广东省航道局、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湖北省港航管理局、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本规范共分10章37节和7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李国祥谭昆 2 术语:李国祥张晏方 3 基本规定:李国祥吕永祥叶志伟 4 施工准备:周生利许足怀何传金吕永祥 5 土石方与地基基础:李锋谭昆赵清江薛宏叶明波杨明波 6 护滩与护底工程:何传金李锋赵清江叶志伟 7 筑坝与导堤工程:张晏方寇军周生利赵清江叶明波 8 护岸工程:许足怀叶明波谭昆赵清江薛宏杨明波 9 清礁工程:李红勇叶明波张俊 10工程观测与维护:赵清江周生利寇军薛宏叶志伟附录A:何传金叶志伟附录B:何传金叶志伟附录C:李红勇 张俊附录D:李红勇张俊附录E:李红勇 吕永祥附录F:周生利 赵清江附录G:李国祥本规范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部审,于2016年7月20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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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JTS224—2016)
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sys616@mot.gov.cn)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20 号,长江航道局,邮政编码:430010),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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