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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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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engineering pipelines
comprehensive planning
2016 -04 -15 发布
2016 -12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engineering pipelines
comprehensive planning
GB50289-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時告
第109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89-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8、5.0.6、5.0.8、5.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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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1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电信”工程管
线改为“通信”工程管线。
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 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
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
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
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工程管线交文时的最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局部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管理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南三好街1 号,邮编110004)。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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