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30 H 6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853—2014
牵引电机用铜及铜合金锻环
Copper and copper alloy forging ring for the traction motors
2015-02-01实施
2014-07-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0853—2014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的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机有
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袁岭、吴顺海、苗国民、刘庆、蔡消华、杨振中、徐友飞、黄晓云、李宏卿、 张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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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0853—2014
牵引电机用铜及铜合金锻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牵引电机用铜及铜合金锻环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含高铁)各种牵引电机用铜及铜合金锻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1一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351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 GB/T1786锻制圆饼超声波检验方法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3048.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4340.1 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5121(所有部分)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5231 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8888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23606 铜氢脆检验方法 YS/T347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478 铜及铜合金导电率涡流检测方法 YS/T482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光电发射光谱法 YS/T483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波长色散型) YS/T668 铜及铜合金理化检测取样方法 YS/T 815 铜及铜合金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样的制备方法 JB/T 9218 无损检测渗透检测
3产品分类
3.1牌号、状态、规格
环材的牌号、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 环材的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产品外径d1、产品内径d2和产品厚h,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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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853—2014
表1 环材的牌号、状态
牌号 TU1 TCr1-0.15 TCr1-0.18
代号 T10150 C18150 T18160
状态 H60(冷锻)
TH04(固溶热处理十冷加工(硬)+沉淀热处理)
注:需方有其他牌号、状态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
表2 环材的规格
单位为毫米
圆环外径di $200~§1000
圆环内径d2 $160~800
圆环厚h 20~80
注:经双方协商,可供其他规格的环材。
d, dz
说明: d,- 圆环外径; d2 圆环内径;
圆环厚。
h
图1环材示意图
3.2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或代号)、状态、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示例1:用TU1(T10150)制造的、状态为H60、外径为460mm、内径为360mm、厚为50mm的环材标记为:
铜及铜合金锻环GB/T30853-TU1H60—$460×$360×50
或 铜及铜合金锻环GB/T30853—T10150H60—Φ460×$360×50 示例2:用TCr1-0.15(C18150)制造的、状态为TH04、外径为460mm、内径为360mm、厚为50mm的环材标记为:
铜及铜合金锻环GB/T30853—TCr1-0.15TH04—$460×360×50
或 铜及铜合金锻环GB/T30853—C18150TH04—$460×$360×50
4要求
4.1 化学成分
环材牌号TU1、TCr1-0.15、TCr1-0.18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23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可限制未规定的元素或要求加严限制已规定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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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4.2.1 环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圆环外径d 200~1000
圆环内径d2 160~800
圆环厚h 20~80
规格
+15
-is
+8
允许偏差
注1: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规格和允许偏差的环材;注2:需方要求双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一半。
4.2.2边棱形状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环材各边棱应倒钝。 4.3 3力学性能
环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客户有要求时应进行规定塑性延伸强度试验。
表4室温力学性能
牌号 状态 抗拉强度R.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o.2 断后伸长率A100mm 布氏硬度 维氏硬度
% ≥25 ≥15
HB
HV 55~100
MPa
MPa
TU1
H60 215~275
TCr1-0.15, TH04 ≥360 TCr1-0.18 注:经双方协商可供其他力学性能的环材,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275
≥110
4.4 电性能
环材常温电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当需方有要求时,环材可进行高温电性能试验,其要求按表5 的规定。
表5电性能
导电率 %IACS
电导率 MS/m
体积电阻系数 (n·mm*)/m
常温 (20 ℃) (150℃) (20 ℃) (150 ℃)
高温
高温 (150 ℃)
常温
高温
常温 (20℃)
合金牌号
状态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小于
0.017 77 0.022 70 0.025 7
97 75.9
TU1 TCr1-0.15 TCr1-0.18 注:检测高温电性能时确保被测材料的检测温度。
H60
56.3
67.0
44.0
38.9
TH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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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无损探伤
当需方有要求时,环材可进行超声波探伤和渗透探伤试验,其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6 氢脆试验
当需方有要求时,TU1环材可进行氢脆试验,试验后不应出现氢脆现象。 4.7晶粒度
当需方有要求时,环材可进行晶粒度检测,其要求按双方协商制定。 4.8 3表面质量
环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有害缺陷。 4.9 制造要求
环材整体锻造后不允许补焊。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
环材化学成分分析按GB/T5121、YS/T482、YS/T483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GB/T5121的规定进行。 5.2外形尺寸
环材的外形尺寸应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 5.3力学性能 5.3.1环材的室温力学性能检测方法按GB/T228.1一2010的规定进行,试样编号为R4。 5.3.2环材的硬度检测方法按GB/T231.1、GB/T4340.1的规定进行。 5.4电性能
环材的室温电性能检测方法按GB/T351或YS/T478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GB/T351的规定进行。高温电性能按GB/T3048.2的规定进行,其试样应取自与锻环同工艺锻制的棒材。 5.5无损探伤
环材的无损探伤试验方法按GB/T1786或JB/T9218的规定进行。 5.6氢脆试验
环材的氢脆试验方法按GB/T23606的规定进行,需仲裁时应选GB/T23606中的金相检验法。 5.7晶粒度
环材的晶粒度检测方法按YS/T347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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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表面质量
环材的表面质量应目视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环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 个月内提出,其他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双方共同进行。 6.2组批
环材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每批重量应不超过1500kg。 6.3检验项目 6.3.1每批环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力学性能、常温电性能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6.3.2当用户有要求时,每批环材还应进行高温电性能、无损探伤、氢脆试验和晶粒度的检验。 6.4取样
环材的取样按表6的规定,取样方法按YS/T668的规定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制样方法按 YS/T815的规定进行。
表6取样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其 按照GB/T2828.1规定的取样,检测水平IⅡI或供需
取样规定
4.1 4.2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1个试样/炉(供方);1个试样/批(需方)
双方协商,接收质量限AQL=2.5 任取2件/批,1个试样/件任取2件/批,1个试样/件逐件任取2件/批,1个试样/件任取2件/批,1个试样/件按照GB/T2828.1规定的取样,检测水平IⅡI或供需双方协商,接收质量限AQL=2.5
允许偏差力学性能电性能无损探伤氢脆试验晶粒度
4.3 4.4 4.5 4.6 4.7 4.8
表面质量
6.5 检测结果的判定 6.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环材不合格。 6.5.2 环材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和表面质量不合格时,按件判为不合格。每批中不合格件数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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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853—2014
接受质量限时,判整批不合格,或由供方逐件检验,合格者交货 6.5.3当力学性能、电性能、氢脆试验和晶粒度试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环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其中一个试样必须取自原检验不合格的那件环材)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环材不合格,或由供方重新处理。 6.5.4当无损探伤试验不合格时,按件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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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环材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8888的规定。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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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规格; e) 重量: f) 高温电性能、无损探伤、氢脆试验、晶粒度(当用户有要求时); g) 本标准编号; h)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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