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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 348-2010 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分类与代码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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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09 11:21:56



推荐标签: 管理 cj 数字 分类 社区 代码 服务 348

内容简介

CJ/T 348-2010 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分类与代码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348—2010
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 分类与代码 Digital community management and services-Classification and codes
2011-05-01实施
2010-10-2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CJ/T348—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与编码规则管理和服务类型的选择与扩充
2
2
5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数字社区城市管理分类与代码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 数字社区社会管理分类与代码表
5
.
10 16 20
附录C(规范性附录)类 数字社区公共服务分类与代码表.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数字社区商业服务分类与代码表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www. jz321. net CJ/T 348—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闻
言科技有限公司、复旦大学、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城管监督中心、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力、戴伟辉、章灿钢、郭喜安、熊力创、米文忠、张文、曲福顺、宋宪臣、吴强华、 曾明波、钱建民、吴健平、王洪深、杨玲、顾杰、黄毅磊、张旭、赵伟、孙涛、李欣欣、汪丽娟、陶奇兰、姚燚雯、 张光明、张旭、赵立明、张晓兰、周。
I CJ/T348—2010
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分类与代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学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分类、码规则、代码、管理和服务类型选择,以及扩充的要
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相关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交换和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CJ/T214一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代码及数据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数字社区digitalcommunity 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且具有较紧密社会生活关联的人们,通过数字化技术将信息、管理与服务高
度集成,实现与每个住户有机连接而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 2
城市管理 urbanmanagement 由政府行使相关管理职能并主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对数字社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
市容市貌、街面秩序等相关管理部件与事件的管理。 3. 3
社会管理 socialmanagement 由政府行使相关管理职能并主导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
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对数字社区的各类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3. 4
公共服务publicservices 由经过授权的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以及有关工商企业,使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向数字社区居民
或组织提供的公益性或福利性服务。 3.5
商业服务profit-makingservices 由工商企业向数字社区居民或组织提供的营利性服务。
3.6
责任部门 responsibilitydepartment 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主管部门或提供商业服务的责任主体。
1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www. jz321.net CJ/T348-2010
3.7
管理部件managedcomponent 数字社区中需要管理的各类工程设施与公共设施。
3. 8
事件event 数字社区中的居民或组织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受理和处理的现象与行为。
4分类与编码规则
4.1分类原则 4.1.1全覆盖原则。从政府职能范围及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出发,对所涉及到的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进行全覆盖归类;通过完善的分类体系实现对相关管理与服务内容的全覆盖。 4.1.2一致性原则。有关城市管理的管理部件与事件的分类与代码应与现行标准CJ/T214中已有的分类、代码一致,在此基础上根据数字社区城市管理的范围与特点予以扩充,并与上述标准保持衔接。 4.1.3可扩充性原则。各大类、小类的分类与代码应保留一定的可扩充性,以适应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新需求。 4.2分类方法 4.2.1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划分为“城市管理总类”、“社会管理总类”、“公共服务总类”和“商业服务总类”等4个总类。在“城市管理总类”下细分为管理部件和事件两类,其余的管理与服务总类均按事件进行分类。分类结构如图1所示。
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
城市管理总类
社会管理总类
公共服务总类
商业服务总类
管理部件
事件
事件
事件
事件
图1
4.2.2“城市管理总类”中的管理部件及事件的分类应与CJ/T214已有的分类保持一致,见附录A.1 和附录A.2。 4.2.3“社会管理总类”按照事件性质和特点可划分大类和小类,见附录B.1。 4.2.4“公共服务总类”按照事件性质和特点可划分大类和小类,见附录C.1。 4.2.5“商业服务总类”按照事件性质和特点可划分大类和小类,见附录D.1。 4.3编码规则 4.3.1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依次为:2位总类代码、2位大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代码结构如图2 所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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