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3.080.20 G 32
C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319—2016
塑料 聚乙烯(PE)透气膜专用料
Plastics-Polyethylenecompounds for breathable film
2017-07-01实施
2016-12-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3319—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化塑料树脂产品分会(SAC/TC15/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福建恒安卫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合诚化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浏炜、王斌、叶南飚、袁绍彦、刘奇祥、曾祥斌、石鑫、郑永定、刘明学、蒋文真、
赖步源、诸泉、谢怀兴、金志勇、付晓、李凯华。
GB/T33319—2016
塑料聚乙烯(PE)透气膜专用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透气膜专用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为基体,加人矿物质填料及其他添加剂等,通过熔融共混形成的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
注:本标准的透气膜是指以聚乙烯(PE)透气膜专用料经过挤出机流延或吹塑成膜之后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纵向拉
伸所得到的薄膜,其内部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微孔,使之具备透气功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3.1一2008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1037一1988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 GB/T1040.2—200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B/T1844.1—2008 塑料符号和缩略语第1部分:基础聚合物及其特征性能 GB/T1845.2—2006 塑料聚乙烯(PE)模塑和挤出材料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GB/T2547—2008塑料.取样方法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3682一2000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 GB/T6284—2006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345.1一200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方法 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17037.1—1997 热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试样的制备第1部分:一般原理及多用途试样和长
条试样的制备
GB/T31331一2014改性塑料的环保要求和标识 SH/T1541一2006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
3分类与命名
3.1总则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的命名由两个字符组构成:字符组1:树脂代号(见3.2);字符组2:透气膜专用料产品代号、特征性能代号以及用途代号(见3.3);字符组之间用逗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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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3319—2016
3.2字符组1
按照GB/T1844.1一2008的规定,聚乙烯树脂代号为“PE”。 3.3 3字符组2
在这个字符组中,采用字母代号和数字代号表示。位置1为产品代号,用字母“B”表示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位置2和位置3为特征性能代号,位置2和位置3之间用一个连字符“一”隔开,分别表示灰分含量和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位置4为用途代号,加字母“S”表示用于卫生用品,不加“S”表示用于其他用品。
注: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的生产者应对材料进行命名,由于生产过程的容许限,材料的试验值一般与命名特征值不
同,落在界限值上或界限的另一侧,该命名不受影响。 灰分含量和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使用代号及范围的规定如下: a)灰分按灰分含量的标称值大小分为三个范围,每个范围用两个数字组成的代号表示,代号的具体规定见
表1。
表1灰分含量使用的代号及范围
灰分含量范围
数字代号
% >30~40 >40~46 >46~54
35 43 50
b)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按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的标称值大小将其分为两个范围,每个范围用两个数字组成的代号表示,代号
的具体规定见表2。
表2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使用的代号及范围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范围
数字代号
g/10 min >1.5~3.0 >3.0~5.0
20 40
3.4示例
某用于卫生用品的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灰分含量标称值为50%,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标称值为 2.5g/10min。该材料命名如下:
PE,B50-20S
字符组1:聚乙烯树脂代号字符组2:位置1:透气膜专用料产品代号
位置2:灰分含量位置3:溶体质量流动速率位置4:用途代号
命名:PE,B50-2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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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新产品定型正式投产时; b)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半年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e) 用户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各类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产品出厂检验至少应包括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水分、灰分、密度和水蒸气
透过量。
6.2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6.2.1 组批规则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生产厂也可按一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6.2.2抽样方案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可在料仓的下料口抽样,也可根据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抽样方案。 包装后产品的取样应按GB/T2547一2008的规定进行。
6.3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6.3.1判定规则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本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准,并盖有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章。 6.3.2复验规则
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7标志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的外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商标、生产厂名称和厂址、标准号、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批号和净含量等。
8包装、运输及贮存
8.1包装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采用双层包装袋,外层为牛皮纸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内层为铝箔袋,保证产品在运输、码放、贮存时不被污染和泄漏。
每袋产品的净含量可为25kg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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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运输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为非危险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用铁钩等锐利工具,切忌抛掷。运
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并备有厢棚或苦布。运输时不应与沙土、碎金属、煤炭及玻璃等混合装运,更不应与有毒及腐蚀性或易燃物混装;不应在阳光下暴晒或雨淋。 8.3 3贮存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并保持有良好消防设施的仓库内。贮存时应远离热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不应在露天堆放。
聚乙烯透气膜专用料应有贮存期的规定,一般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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