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9.080.20 Q 61 备案号:55985—2016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2371—2016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
Composite yarn for friction materials
2016-07-11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C/T237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通新源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咸阳非金属矿研
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非金属矿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林、钱勤、王宗和、杨余章、张振。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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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2371—2016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摩擦材料生产中使用的复合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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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690.1增强材料纱线试验方法第1部分:线密度的测定 GB/T7690.2增强材料纱线试验方法第2部分:抢度的测定 GB/T7690.3增强材料纱线试验方法第3部分:玻璃纤维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914.1增强制品试验方法第1部分:含水率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复合纱 compositeyarn 以无机纤维、有机纤维、金属纤维的定长纤维或连续长纱为原料,通过纺纱、合股工艺加工而成的
纱线。 3. 2
疵点defect 指纱线上不应当有的杂物、污渍、碰伤等不符合要求的缺陷。
3. 3
抢度twist 纱线沿轴向一定长度内的抢回数,以抢/米表示。
3.4
抢向directionoftwist 加捻后,单纱中的原丝或股纱中的单纱呈现的倾斜方向。从右下角倾向左上角的称为S抢,从左下
角倾向右上角的称为Z抢
4分类和标记
JC/T2371—2016
4.1分类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按所含纤维种类分为四类,分类与代号见表1。每类按线密度分为若干规格。
表1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分类与代号
代号 F1 F2 F3 F4
分类 1类 2类 3类 4类
所含纤维种类
由无机纤维纺纱合股而成的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由无机纤维、金属纤维纺纱合股而成的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由无机纤维、有机纤维纺纱合股而成的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由无机纤维、有机纤维、金属纤维纺纱合股而成的摩擦材料用复合纱
4. 2 标记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按产品名称、本标准号、分类代号、线密度、抢向、捻度组成的顺序标记。 示例:由无机纤维、有机纤维、金属纤维加抢合股而成的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线密度为1950tex、捻向为S、抢度
为50,标记为: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JC/T2371-F4-1950S50
5要求
5. 1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的外观质量要求
序号 1 2 3 4 5 5. 2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要求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藏点名称污渍纱碰伤、磨损
杂物结头不良成型不良
线密度≤1650tex,接头不长于2cm;线密度>1650tex,应分股错开打结,错开距离不小于3cm,接头长度不长于2cm。
不允许(应成型良好,方便退绕)
表3 摩擦材料用复合纱理化性能
断裂强度 N/tex ≥0.20
类别 F1 F2 F3 F4
含水率
烧失量
线密度允许偏差
挖度允许偏差
≤1. 0%
≤1. 5%
±10%
±10%
≤2.0%
≥0.10
供需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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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2371—2016
6试验方法
6.1试样调节
试样应放置在温度(23士2)℃、相对湿度为(50士10)%的环境下保持4h后再进行测定。 6.2外观检查
在正常(光)照度下,目测法逐个检查。 6.3线密度测定
按GB/T7690.1中玻璃纤维纱线的规定进行。 6.4含水率测定
按GB/T9914.1的规定进行。 6.5烧失量测定 6.5.1 仪器设备 6.5.1.1 高温炉:0℃~1000℃,精度士20℃。 6.5.1.2天平:感量不大于0.001g。 6.5.1.3 烘箱:调温范围为0℃~300℃,控温器灵敏度土3℃。 6.5.1.4干燥器。 6.5.1.5 瓷埚:50mL。 6.5.2试验步骤
将瓷放入温度为625℃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称量,精确至0.001g,记为mo。截取试样 3g~5g,去掉样品中的金属纤维,放入瓷,在105℃下烘干至恒重,称量,精确至0.001g,记作 m1然后将盛有试样的瓷放入625℃的高温炉中灼烧30min,取出。待红色消退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精确至0.001g,记作m2。 6.5.3结果计算
烧失量C(%)按公式(1)计算:
C = m -m2 ×100%
(1)
m, -mo
式中: mo- 瓷埚质量,单位为克(g); m1- 干燥试样和瓷埚质量,单位为克(g): m2- 灼烧后试样和瓷埚质量,单位为克(g)。 三次平行测定所得结果之差不应超过0.2%,否则应重新称样测试。 取三个试样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两位小数。
6.6抢向和抢度测定 6.6.1抢度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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