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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80-2010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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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9 08:48:43



推荐标签: 垃圾 技术 生活 资源 综合 处理 资源 综合 25180

内容简介

GB/T 25180-2010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ICS13.030.99 Z 6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80—2010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tegrated treatment and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2011-08-01实施
2010-09-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百数码防伪
发布 GB/T25180—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北省环境卫生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武汉市江环市政环境设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其林、陈朱蕾、张益、李先旺、褚岩、梁林峰、熊敬超、张洁、雷慧莉、刘勇、 赵爱华、谢文刚、田宇、朱化军、杨列、杨韬。 GB/T25180—2010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模式分类、基本要求、预处理、分选回收、生物处理、建材生产、焚烧卫生填埋和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CHINA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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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综合处理integratedtreatment 在某一特定区域(场所)内,通过一种以上垃圾处理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和处置,实现减量化、
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1 GB/T25180—2010
3.2
资源利用 resourceutilization 通过一定技术措施分栋回收垃圾中的可利用的物资或通过特定(物理、化学、生物)方法将垃圾进行
转换,回收利用其产生的能源或物质的方式。 3. 3
预处理 pre-treatment 使生活垃圾特性和类别满足后续的处理和处置要求,对其进行的预先加工或分类的过程。
3. 4
残渣 residues 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再被进一步加工利用的剩余物
4模式分类
4.1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的模式可按处理单元工艺技术组合分为下列四种类型:
a) 预处理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中分选出可回收物后,其他残渣进行卫生填埋; b) 预处理、生物处理和卫生填埋:分选出可回收物和可生物降解垃圾,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好氧
或厌氧处理,残渣进行卫生填埋; c) 预处理、焚烧和炉渣利用:分选出可回收物并将垃圾分类,其余垃圾焚烧,焚烧后的残渣进行
利用; d)预处理、生物处理、焚烧和卫生填埋:分选出可回收物并将垃圾分类,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好氧
.
或厌氧处理,可燃垃圾焚烧,残渣进行利用,未进入以上处理环节的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4.2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地区,其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模式可参考4.1中的模式进行相应的简化
5基本要求
5.1生活垃圾来源应符合CJ/T3033的规定。 5.2生活垃圾中不应混入下列物质:
a)按GB5085界定为危险废物的物质; b)工业固体废弃物; c)来源不清的垃圾; d)建筑渣土。
5.3生活垃圾应进行预处理,改善理化条件,建立有利于后续处理的工况条件,提高处理效果。 5.4工艺设计应按垃圾的产生源、垃圾成分、处理量和后续处理处置要求,选择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的技术。 5.5生活垃圾的预处理、回收、再生利用和最终处置系统,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稳定的设备。 5.6经过预处理、回收利用和各种工艺处理、利用后的剩余生活垃圾,应进行最终的填埋处置。
6 预处理
6.1基本要求
a)分栋可回收利用组分、分离有毒有害组分; b)均混物料; 2 GB/T25180—2010
c)分选或破碎大块物料。 6.2物理预处理:
a)干法预处理:在热力作用下降低垃圾的水分,使其含水率不高于15%; b)湿法预处理:利用水的浮力进行的预处理分选,分离无机物和塑料薄膜片等比重差异较大的
物料。
6.3生物预处理:
利用专门设施,在微生物和机械作用下,降低生活垃圾含水率,提高热值,为生活垃圾的后续处理或利用创造良好的物理条件。 6.4机械预处理:
a)筛分与破碎:采取筛分与破碎机械结合的办法,分离原生垃圾中的不同组分,为生活垃圾回收
利用、后续预处理和最终处置创造良好的物理条件; b)预制:分离出的部分物料经加工形成有利于后续处理的中间料; c)磁选:分离出黑色金属。
7分选回收
7.1基本要求 7. 1. 1 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 7.1.2 根据后续处理的要求,选择经济实用的分选工艺。 7.1.3 回收生活垃圾中的部分可利用物质。 7. 1. 4 生活垃圾经分选回收后剩余的垃圾应进一步处理或处置,并应达到无害化要求。 7.2 废塑料回收 7.2.1 回收的塑料宜按其主要特性进行细分。 7.2.2 废塑料的分选宜采用风力分选和浮选技术。 7.2.3 塑料与其他材料复合的废物应进行破碎,分离其他复合附着物。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 7.2.4 废塑料应进行清洗,去除表面渣土杂物,经干燥处理后造粒。 7.2.5 废塑料的清洗宜使用机械清洗技术,并配备废水处理设施。 7.2.6 经分选得到的废塑料可按需要加以利用,也可深加工,生产建筑材料,如涂料、胶黏剂、板材、塑料砖等。其材料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7.2.7 废塑料的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的污染控制按HJ/T364的相关规定执行。 7.3 废玻璃回收 7.3.1 垃圾破碎前,垃圾中的玻璃器皿宜先经人工分抹选出。 7.3.2 硬层玻璃、油漆玻璃、铁丝玻璃及火烧玻璃对后续产品质量影响较大,宜作填埋处置。 7.3.3 废玻璃利用前应经过水洗、破碎、筛选、除杂。宜按颜色分选回收。 7. 4 废纸回收
废纸的回收利用按GB20811的相关规定执行。 7.5废纺织纤维物回收 7.5.1废纺织纤维物宜分选出不同性质的纤维物质并分别存放,包括植物纤维、毛纺纤维、化学纤维和混合纤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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