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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资料类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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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25127 环境 热泵 工业 温度 空气 部分 机组 用途 冷水 机组

内容简介

GB/T 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ICS_ 27. 200 J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热泵(冷水)机组
Low ambient temperature air source heat pump (water chilling) packages-
Part 1 : Heat pump (water chilling) packages for industrial & commercial and similar application
2011-02-01实施
2010-09-26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5127.1--2010
前言
GB/T2512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本部分为GB/T25127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 本部分负贵起草单位: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麦克维尔空调
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电子电气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用人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森自控楼宇设备科技(无)有限公司、山东科灵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台州亿能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娇、张乐平、张明圣、石文星、周鸿钧、梁路军、黄道德、张秀平、胡祥华、 沙凤岐、陈松、董云达、赵恩、秦海杰、郑兴旺。
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贵解释。 本部分为首次制定。
I GB/T 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热泵(冷水)机组
1 范围
GB/T251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制冷量50kW以上,以空气为热(冷)源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热(冷)水机组,并能在不低于一20℃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512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0870--2001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3306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758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18430.1一2007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
冷水(热泵)机组
GB 25131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JB/T 4330制冷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475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JB/T7249制冷设备术语
3术语和定义
JB/T 724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 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low ambient temperature air source heat pump(watel chilling) packages
由电动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冷)源的集中空调或工艺用热(冷)水机组,并能在不低于一20℃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水的整体或分体设备。 3. 2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r、COP,)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COP) 在表1规定的名义工况下,机组以同一单位表示的制热量(制冷量)除以总输人电功率得出的数值。
3.3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C)) 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IPLV)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热(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基于表2规定的部分负荷
正 GB/T 25127.1—2010
a) 制热量和制冷量不应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 b) 机组消耗总电功率不应大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制热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
加热消耗功率);
c) 名义工况的性能系数 COP应符合表3的规定,且不应小于机组名义值的 92%; d)带有辅助电加热的热泵制热机组的辅助电加热功率消耗不应大于电加热名义消耗电功率
的105% e)冷(热)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机组名义规定值的115%。
5.5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5.5.1机组应按表 2的规定的部分负荷工况测定制热(制冷)100%、75%、50%和25%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按式(1)、式(2)计算其制热(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H)及 IPLV(C)。 5.5.2若机组不能按5.5.1或表2规定的部分负荷工况正常运行,则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 5.5.2.1如机组不能在75%、50%或25%中的一些部分负荷点运行时,可让机组在按表2 规定的工况下的其余部分负荷点运行,测量各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在点与点之间用直线连接,绘出部分负荷曲线图。再由曲线图通过内插法来计算机组待求部分负荷点的性能系数,而不得使用外插法。 5.5.2.2如机组不能卸载到75%、50%或25%:
a)如机组无法卸载到25%但低于50%,则其75%和50%的COP按5.5.2.1获得;机组在最小
负载运行,按表2规定的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热(制冷)性能系数,然后按式(3)计算25%负荷的 COP。
b) 如机组无法卸载到50%但低于75%,则其75%的COP按5.5.2.1,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分
别按表2规定的50%、25%的负荷工况测试制热(制冷)性能系数,按式(3)计算50%和25% 负荷的 COP。
COP= C,P..
Qm
( 3)
式中: Q.-实测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干瓦(kW); Pm---实测输入总功率,单位为干瓦(kW); Cp一一由于机组无法卸载到最小负载,致使压缩机间歇停机所引起的衰减系数,由式(4)
计算。
Cp =-0. 13LF -+ 1. 13
(4)
式中: LF—负荷系数,由式(5)计算;
(0) 0mn
LF
.(5)
QrL
LD表2中规定的负荷点; QrL——满负荷制热(制冷)量,单位为干瓦(kW); QpL——部分负荷制热(制冷)量,单位为于瓦(kW)。
c) 如机组无法卸载到75%,机组在最小负载运行,按表2规定的75%、50%、25%的负荷工况测
试制冷(制热)性能系数,然后按式(3)计算75%、50%、25%负荷的COP。
5.5.3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H)、IPLV(C)应符合表 3的规定,并应不低于明示值的92%(当机组明示值的92%高于表3规定的值时)。 5.5.4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计算示例参考GB/T18430.1一2007附录E。 5.6设计和使用条件
机组应在表 4 规定的温度/流量条件下正常工作。
4 GB/T 25127.1—2010
5.6.1最大负荷工况
机组按表4最大负荷工况运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接线及其他部件应正常工作。 5.6.2低温工况
机组按表4低温工况运行时应能正常工作,但允许出现卸载运行。
表 4 机组设计温度/流量条件
使用侧
热源侧
项目
水流/ m"/(h - kw)
出口水温/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c 12 21 20 2 35 43 21
c -14 15. 5
℃ 41 50 41 41 7 15 5
名义工况最大负荷工况低温工况融霜工况名义工况最大负荷工况低温工况
制热
0.172
1
制冷
5.6.3 融霜工况
机组按表1规定的融霜工况(装有自动融箱机构的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而停止运行;融霜应自动进行;融霜时的融化水及制热运行时室外侧(热源侧)换热器的凝结水应能正常排放或处理;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运行中,融霜所需的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两个以上独立制冷循环的机组,各独立循环融霜时间的总和不应超过各独立循环总运转时间
.
的20%。
5.6.4 变工况性能
机组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如表 5 所示。
表 5 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使用侧
单位为摄氏度
热源侧
项 目
出口水温 41~50 5 ~ 15
干球温度 20 ~21 21 ~ 43
进口水温
湿球温度
制热制冷
5.7噪声和振动 5.7.1机组应按JB/T 4330的规定测量机组的噪声声压级,实测值不应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5.7.2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 5.8 安全性能
机组的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的规定。 5.9变电压性能
机组在表 4规定的制冷和热泵制热名义工况下运行,改变电压时,安全保护机构不动作。带有辅助电加热的热泵制热机组其防过热保护器亦不应动作,机组无异常现象并能连续运行。
注:电动机、电器元件及安全保护机构等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供报告则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5.10启动性能
机组的启动电流值应小于规定启动电流值的 115%,且电动机的启动试验应和电动机转子停止位
5 GB/T 25127.1-2010
置无关。 5.11 外观
机组外表面应清洁,涂漆表面应光滑。管路附件安装一般应横平竖直、美观大方。充装制冷剂之前,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洁净、干燥。 6试验方法 6. 1仪表准确度和测量规定 6.1.1仪表准确度按GB/T 10870-2001中附录A的规定并经校验或校准合格。 6.1.2测量按以下规定进行:
a)测量仪表的安装和使用按 GB/T 10870 的规定; b) 机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采用取样法测量,取样器按 GB/T 18430.1一2007 附录 A 的
要求; c)机组热(制冷)水侧压力损失测定按 GB/T 18430.1-2007附录 B的要求。
6.2机组安装和试验规定 6.2.1测试时,温度和流量以及空气干、湿球温度偏差应符合表6 和表 7的规定。
表 6 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偏差
水流盘/ m'/(h - kW)
出口水温/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项目

c ±0.3
名义工况最大负荷工况低温制热工况融霜工况名义工况最大负荷工况低温工况
±1
制热
±1
± 5%
±0.5
±0.3 ±0.5
制冷
±1
±5%
注:融霜工况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糟时满足表 6和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均可。
表 7 融霜时的温度偏差
单位为摄氏度
工况热泵制热融箱
使用侧出口水温 ±3
热源侧干球温度 ±6
6.2.2被试机组应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下运行,其频率偏差值不应大于 0.5 Hz、电压偏差不应大于 ±5%。 6.2.3被试机组应按生产广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和热泵制热量的构造改装。机组的试验环境应满足 GB/T 18430.1--2007 附录 A的要求。 6.2.4机组使用的水质应符合 GB/T 18430.1-2007附录D的规定。 6. 3试验方法 6.3. 1 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6.3. 1. 1 气密性
机组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按JB/T4750中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1的规定。 6. 3. 1. 2 真空试验
机组制冷剂侧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抽真空至 0. 3 kPa,至少保压 30 min,应符合 5. 2.2 的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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