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245.5—2010
安装式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
特殊要求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和3级)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of Electricity
MetersParticularRequirements-
Static Meters for Reative. Energy (classes 2 and 3)
2010-06-02实施
2010-03-02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IF1245.5—2010
安装式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
特殊要求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和3级)
JJF1245.5—2010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of
ElectricityMeters-ParticularRequirements- Static Meters for Reactive Energy (classes 2 and 3)
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3月2日批准,并自
2010年6月2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由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245.5—2010
目 髪录
范围 2 引用文献 3 术语 X
(1) (1) (1) (1) (1) (2) (2) (2) (4) (5) (5) (5) (5) (5) (5) (7) (7) (14) (14) (14) (17) (18)
-
概述 5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6 法制管理要求 7 计量要求 7. 1 电流变化引起的误差极限 7. 2 影响量引起的误差改变极限 7. 3 起动和潜动试验 7. 4 仪表常数 8技术要求 8.1 机械要求 8. 2 气候条件 8. 3 电气要求 9 型式评价的条件和方法 9. 1 计量要求 9. 2 机械要求 9.3 气候条件: 9.4电气要求. 10 型式评价结果的处理附录A试验项目和试验顺序列表
JJF1245.5—2010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朱中文(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汪东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金文革(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李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宗建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刘得新(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姚 力(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陈道升(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JJF1245.5—2010
引 言
本部分是关于静止式无功电能表型式评价的方法标准,必须与JJF1245.1一2010《安装式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 通用要求》--起使用,其内容基本参照GB/T17215.323 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3部分: 2级和3级静止式无功电能表》的标准要求编制而成。
L
JJF1245.5—2010
安装式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
特殊要求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和3级)
1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频率为50Hz或60Hz的单相、三相静止式无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型式评价。
本大纲不适用于接线端电压超过600V(多相仪表为线对线电压)的静止式无功仪表、携带式仪表及仪表计度器的数据接口。对架装式仪表,本部分不涉及其机械性能,
2 引用文献
JJF1001一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02--1998 国家计量检定规范编写规则 JJF1015—2002 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 JJF1016一2009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JJF1245.1-一2010安装式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通用要求 GB/T17215.323--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3部分:2级和3级静
止式无功电能表(idtIEC62053-23:2003)
GB/T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测量设备(idtIEC62052-11:2003)
上述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标明年号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明年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3术语
见JJF1245.1。 4概述
见JJF1245.1。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5
按JJF1245.1的规定。
JJF1245.5—2010
法制管理要求
C
按JJF1245.1的规定。
7 计量要求 7.1电流变化引起的误差极限
仪表在表1和表2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其百分数误差不应超过表3和表4中给出的相应准确度等级的极限。
表1电压和电流平衡条件
仪表等级
多相仪表
3 ±1% ±2% 2"
2 ±1% ±2%
每一相电压或线电压与对应电压平均值之差不超过每相电流与各相电流平均值之差不超过任一相电流和对应相电压间的相位差与其它相电流和对应相电压间的相位差之差不超过
2°
注:多相无功仪表试验时,如果电压和电流不平衡对试验方法和仪表影响不同,就会产生附加误差。在这种清况下,参比电压应调整至高度对称。
表2参比条件
各等级仪表允许偏差 2
影响量
参比量
3 ±2℃ ±1.0% ±0.5%
环境温度电压频率相序电压不平衡度
参比温度.缺省值为23℃
±2℃ ± 1. 0% ±0.5%
参比电压参比频率
正相序(L-L.-.)
所有相连接
畸变因数小于
波形
正弦波
3%
2%
等于岑
外部恒定磁感应强度
磁感应强度引起的误差改变量不超过:
参比频率的外部磁感应强度
磁感应强度等于零
±0.3% 但在任何情况下应小于0.05mT <1 V/m
±0.3%
射频电磁场 30kHz~2GHz
等于零
<1 Vim
2
JJF1245.5—2010
表2(续)
各等级仪表允许偏差 2
影响量
参比量
3
附件.作
附件不工作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等于零
<1 V
<1 V
150kHz~80MHz 注1):试验包括: 1.单相仪表电压线路通以参比电压、电流线路通以0.1I,(0.05I.)和sin=1时,测量仪表
误差,之后将电流线路以及电压线路反向连接后测量仪表误差,两个误差之差的一半即是误差改变量的值。采用相同的方法测量0.21(0.11.)以及sin=0.5时的误差改变量。
2.三相仪表电压线路通以参比电压、电流线路通以0.1I。(0.05I.)和sing=1时,进行三次测量,在每次测量之后,电流线路和电压线路的相位同时改变120°,相序不改变,测量的每个误差与三次测量误差平均值间的最大差值为误差改变量的值。
表3百分数误差极限(平衡负载)
电流值
各等级仪表的百分数误差极限
singp
经互感器工作仪表 (感性或容性)
2 ±2. 5 ±2. 0 ± 2. 5 ±2. 0 ±2. 5
3 ±4. 0 ±3. 0 ±4. 0 ±3. 0 ±4.0
直接接人仪表 0.051≤<0.1 0.021,≤0.051.
1 1 0.5 0. 5 0. 25
0.051≤≤mx 0.051,≤<0.11, 0.11,≤≤1m 0. 11,≤≤1max
0.1≤≤ms 0. 11≤0.21 0.21≤≤mx 0. 21≤mx
表4百分数误差极限(不平衡负载)
电流值
各等级仪表的百分数误差极限
sing
经互感器工作仪表 (感性或容性) 0.051≤1ax
直接接入仪表 0. 1≤≤Imx 0.2≤1mx 直接接入仪表在基本电流Is、singp=1(经互感器工作仪表的额定电流I.、sing=1)
2 ±3. 0 ±3. 0
3 ±4. 0 ± 4. 0
1 0. 5
0. 1 ,≤
条件下,平衡负载和不平衡负载的百分数误差之差不应超过表5中给出的极限。
表5平衡负载和不平衡负载的百分数误差之差极限
各等级仪表的百分数误差之差极限
仪表
电流值 sing(感性或容性)
2 2. 5 2. 5
3 3. 5 3. 5
直接接入仪表经互感器工作仪表
1 I,
1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