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CJ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40 - 2011
P
备案号J1185-2011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using high-turbidity raw water
2011 - 04 -22 发布
2012-01 -01 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using high-turbidity raw water
CJJ 40 - 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月 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996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40-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7、4.1.8、 6.1.4、6.3.5、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标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4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4月22日
3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120081102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给水系统:1..取水工程:5.水处理工艺流程:6.水处理药剂:7.沉淀(澄清)构筑物;8.排泥;9.应急措施。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规范的适用范围,由原规范的只适用于黄河高浊度水,
扩展到适用于全国范围高浊度水的给水设计;现规范所指高浊度水,包括界面沉降高浊度水和非界面沉降高浊度水。
2.全面总结原规范发布以来我国在该技术领域发展的新技
术、新经验,重点是水源取水和预处理工艺系统的优化,泥沙输送处理与处置的新内容和有关设计参数,
3.新增高浊度水给水设计中安全供水和应急措施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邮政编码:730000)。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4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孔令勇 戴之荷 马小蕾 毛继程
厉彦松 付忠志 刘冬平 孙晓霞张建锋 陈树勤 武福平 罗万申郝立栋 袁星 贾万新 章伟民赫俊国 熊易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沈裘昌 张晓健 万玉成 刘延澄
吕启忠 吕品祥 张智 武道吉燕秋 贾瑞宝 康旺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