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29-153-2010 备案号J10633-2010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Tianjin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2010-11-05 发布
2011-01-01实施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布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科[2010]972号
签发人:韩培俊
关于颁布《天津市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节约资源和建筑节能的有关政策,进一一步改善我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公共建筑能耗,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33号)的要求,对《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05)进行了全面修订。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1年1月1 日起在我市实施。其中,第3.1.2、3.2.1、3.2.2、3.2.4、3.2.9、3.2.10、 4.1.1、4.1.6、4.4.2、4.4.6、4.4.7、4.4.9、4.4.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一2005)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
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及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月五日
前言
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33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华北地区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在原《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05)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论证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5章,包括总则,术语,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
暖、空气调节与通风的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与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负责真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邮编:300074;电话:23543041;Email:yzy _jwh@tadi.net.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生编单位:大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中怡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大津市新型建材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华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凯立尔环境监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军刘祖玲顾 放 李宝瑜
伍小亭 尹秀伟 王殿池 陈永祥杜家林 章 宁 杜春礼 谢静仁张彤 王 砚 刘小蕾 张小萍刘水江 刘伟 李胜英 杨志艳吴金花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曹治政 王小莉 刘淑兰 刘用广
周国民 孙绍国 吕强 刘幸坤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