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3.080.20 CCS G 30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6042—2022
氢化石油树脂
Hydrogenated petroleum resin
2022-09-30发布
202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604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方法和产品分会(SAC/TC15/SC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海晨
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莘县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合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新来、孙向东、冯秋、赵自勋、张彦君、陈智文、屈兴合、范立业、王慧、王新武、崔志华。
HG/T6042—2022
氢化石油树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氢化石油树脂的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经加氢工艺制得的加氢或部分加氢的石油树脂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2295 焦化固体类产品灰分测定方法 GB/T2895—2008 塑料 聚酯树脂部分酸值和总酸值的测定 GB/T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一一铂-钻色号) GB/T4507 沥青软化点测定法环球法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2295 透明液体颜色测定方法(加德纳色度) HG/T3660 热熔胶粘剂熔融粘度的测定 HG/T 3862 塑料黄色指数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命名
4.1分类
本文件中氢化石油树脂按照加氢前所用原料划分为以下4个类型:
-脂肪烃碳五(C5)氢化石油树脂(以裂解C5为原料生产的C5氢化石油树脂);芳香族碳九(C9)氢化石油树脂;碳五/碳九(C5/C9)共聚氢化石油树脂; -脂环族双环戊二烯(DCPD)氢化石油树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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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命名 4.2.1 氢化石油树脂用HPR×X-XXX表示。字符组1位置1的H为Hydrogenated缩写;位置2 的PR为petroleumresin缩写,PR可省略。
示例:
H PR 4 0 100
-
字符组1:位置1:氢化代号
位置2:石油树脂代号
字符组2:位置1:类型为C5氢化石油树脂
位置2:氢化程度为0#色
字符组3:软化点标称值为100C温度
4.2. 2 字符组2位置1为氢化石油树脂类型, 详见表1; 位置2为氢化石油树脂氢化程度,详见表2。
表 1 氢化石油树脂类型
字母 A B C D
类 型
脂肪烃C5氢化石油树脂芳香族C9氢化石油树脂 C5/C9共聚氢化石油树脂脂环族DCPD氢化石油树脂
表 2 氢化石油树脂氢化程度
氢化程度 0#色氢化石油树脂非0#色氢化石油树脂
数 字 0 1
4. 2.3 字符组3为氢化石油树脂软化点标称值,详见表3。
表3 氢化石油树脂软化点标称值
软化点范围/℃ >85~95 >95~105 >105~115 >115~125 >125~135 >135~145
软化点标称值
90 100 110 120 130 140
5 技术要求
氢化石油树脂的理化性能应满足表4或表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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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0#色氢化石油树脂技术要求
HPRA0-××× HPRBO-×× ×/HPRCO-×× ×/HPRDO-×× ×
项 目
优等品
优等品 合格品
合格品
外观软化点/℃ 色度(Hazen/YI)" 热稳定性(Gardner)( (200℃C.5h) M 4. 5 5. 5
无色透明、 半透明或白色固体颗粒, 允许带少量粉末
M (标称值)±5℃
≤ 65/3.5 90/4. 9
50/2.7 2. 0 3.50 3. 00 2. 50 2. 00 1. 50 1. 00
65/3. 5 3. 0 4. 00 3. 50 3. 00 2. 50 2. 00 1. 50
3. 50 4. 00 3. 00 3. 50 2. 50 3. 00 2. 00 2. 50 1. 50 2. 00 1. 00 1. 50
HPR×X-90 HPR××-100 HPR××-110 HPR××-120 HPRX X-130 HPR××-140 HPR××-90 HPRX ×-100 HPR××-110 HPR××-120 HPR××-130 HPR× ×-140
挥发分/%
300~700(160℃) 120~600(180℃) 150~700(180℃) 200~900(200℃) 400~1100( (200℃) 600~1800 (200℃)
熔融黏度/(mPa·s)
0. 2 0. 02
酸值/(mgKOH/g) 灰分/%
N N 0. 02 0. 08
0. 08
国外和国内企业一般采用铂-钻色度 (Hazen) 或黄色指数色度位。本文件采用两种并行的色度表示方法,人 后期统一到YI单位。
(YI) 中的 一种作为氢化石油树脂的色度单
表5 非0#色氢化石油树脂技术要求
项 目
HPRA1-×××/HPRB1-×××/HPRC1-×××/HPRD1-××X
外观软化点/℃ 色度 (Gardner) 热稳定性 主(Gardner)(200,5h).色 色度增加值挥发分/% 熔融黏度 (mPa·s) 酸值/(mgKOH/g) 灰分/%
白色至浅黄色固体颗粒, 允许带少量粉末
M(标称值)±5℃
<
3. 0 4. 0
≤
技术要求同表4 技术要求同表4
< <
0. 2 0.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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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验方法
6.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所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均按GB/T601、GB/T603的规定制备,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本文件中试验结果的表示和判定按GB/T8170中修约法执行。 6.2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观察颜色及形状。 6.3软化点测定
按GB/T4507规定的方法进行。 6.4色度测定
样品配制成50%甲苯(分析纯AR)溶液。 铂-钻色度(Hazen)按GB/T3143规定的方法进行;加德纳色度(Gardner)按GB/T22295规
定的方法进行;黄色指数色度(YI)按HG/T3862规定的方法进行,比色皿规格为10mm。 6.5热稳定性测定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6.6 挥发分测定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6.7熔融黏度测定
按HG/T3660规定的方法进行。 样品用量(7.5士0.1)g;恒温时间30min;试验温度按软化点划分:软化点标称值为90的试验
温度为160℃,软化点标称值为100、110的试验温度为180℃,软化点标称值为120、130、140的试验温度为200℃。 6.8酸值测定
按GB/T2895—2008中方法A,并采用GB/T2895—2008中7.2.3比色滴定的操作步骤进行。 用于GB/T2895一2008中方法A的溶剂:含有2份(体积)甲苯(分析纯AR)和1份(体积)
乙醇(分析纯AR)的溶剂混合液。
用于GB/T2895一2008中方法A的指示剂:1%酚酞乙醇溶液。称取1g酚酞(分析纯AR),用乙醇(分析纯AR)溶解并定容到100mL容量瓶中制得。
用于GB/T2895一2008中方法A的标准溶液:0.1mol/L氢氧化钾乙醇(分析纯AR)或甲醇(分析纯AR)溶液(不含碳酸盐)。 6.9灰分测定
按GB/T2295规定的方法进行。 样品用量3.0g(精确至0.2mg),试验温度(900士10)℃,灼烧时间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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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检验项目 7.2.1 型式检验包含表4或表5中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原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停产又恢复生产后;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7. 2. 2 2出厂检验包含表4或表5中外观、软化点、色度、熔融黏度技术要求。 7.3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7.3.1 组批规则
氢化石油树脂产品出厂检验按批进行。 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以相同原料且以连续生产T艺条件生产的产品为一批,一般为8h或12h为一
批;或以间歇工艺条件生产的单釜或数釜产品经均匀混合为一批。 7.3.2抽样方案
氢化石油树脂取样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 每批次产品取样量不少于500g。 将所取样品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取样袋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生产
日期等。一袋用于检验;另一袋留样备查,避光常温保存,留样期限为1年。 7.4判定规则
交付批检验结果满足表4或表5中出厂检验技术要求时,该批样品判定为合格。 如有一项及以上不满足,按7.3.2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项时,该批产品应做不合
格品处理。
8标志和随行文件
8.1标志
每个产品外包装上明显位置都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牌号、净质量、执行标准编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8. 2 2随行文件
氢化石油树脂出厂产品应附有一定格式的随行文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牌号、批号、生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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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6042—2022 期、交付质量、检验结果、本文件编号及有关注意事项。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产品封装于复合纸袋或其他形式的包装袋中,每袋净含量为25kg,也可采用净重500kg或1000kg 的吨袋包装,或根据客户要求采用约定方式包装
产品整批交付时净重不得出现负偏差。 9.2运输
产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以防损坏包装。 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雨、避免曝晒,如有必要全程冷链运输
9.3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的仓库内。 贮存时产品要离地、离墙10cm~20cm堆垛或货架贮存,堆垛高度宜小于3m,堆垛之间应留
有适当距离。确保物料在仓库内保持干燥、防止受潮,避免阳光直射,并远离热源。
当客户对低软化点产品有低温贮存要求时,采取低温仓库贮存保质期为从生产日期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