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347—2012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
(测地型)型式评价大纲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for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Receivers (Geodesic)
2012-04-17发布
2012-07-17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F1347—2012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
(测地型)型式评价大纲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for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JJF 1347—2012
Receivers (Geodesic)
归口单位:全国几何量长度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全国几何量长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347—2012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刘海波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彭友志(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王涛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凌模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周强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曹义东(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张光炬 (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
JJF1347—2012
录
目
1 范围·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3) (3) (3) (3) (3) (4) (4) (4) (4) (5) (5) (5) (6) (8) (13) (13) (14) (14) (15)
引用文件.. 3 概述· 4法制管理要求 4.1计量单位· 4.2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4.3提供审查的技术文件和试验样机· 5计量要求· 5. 1 基座对中器误差·. 5.2 内部噪声水平.. 5.3 天线相位中心偏差 5. 4 静态测量示值误差 5. 5 实时动态(RTK)数据链连接初始化时间 5.6实时动态(RTK)测量示值误差 6
2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质量及操作 6.2 接收机综合性能··· 6.3工作温度试验.· 6.4 运输、贮存环境试验·· 6.5电磁兼容 6.6外壳防护能力试验
型式评价项目一览表 8 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条件... 8.1法制管理要求· 8.2计量要求. 8.3 通用技术要求试验 9 型式评价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10型式评价原始记录示例附录A接收机型式评价原始记录及试验记录示例 A.1接收机型式评价原始记录示例 A.2试验记录示例
JJF1347—2012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
(测地型)型式评价大纲
1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地型)的型式评价。
2引用文件
JJF1118一2004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 GB/T2423.4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
交变湿热(12h十12h循环)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7626.2一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一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8214.1一2000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 第1部分:全球定位系
统(GPS)接收设备性能标准、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CH8016一199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 CH/T8018一2009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型接收机RTK检定规程 JB/T9329一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上述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3概述
GPS是通过卫星信号为全球用户提供实时的三维位置、速度和时间信息的系统。 它是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中运行最稳定,使用最广泛的定位系统。
GPS接收机一般由天线、接收机和控制器组成。主要任务是接收卫星发射的信号,获得必要的观测数据
GPS接收机按用途可分为测地型、导航型和授时型。GPS测地型接收机(以下简称接收机)主要采用载波相位观测值进行相对定位,主要用于精密大地测量和工程测量。 4法制管理要求
4.1计量单位
接收机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2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
JJF1347—2012
在接收机的明显部位应标注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标志、编号和说明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4.2.1计量法制标志
计量法制标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编号及MC标志(新产品可留有相应位置,只对国产接收机)。
4.2.2计量器具标识
计量器具标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接收机名称、生产厂名、型号、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4.3提供审查的技术文件和试验样机 4.3.1提供审查的技术文件 4.3.1.17 样机照片; 4.3.1.2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4.3.1.3 总装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4.3.1.4 使用说明书; 4.3.1.5 按照产品标准全项所做的试验报告。 4.3.2提供的试验样机
申请单位应提供自已生产的样机。申请单位可以按单一产品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系列产品提出申请。凡按单一产品申请的,一般情况下应提供三台样机;按系列产品申请的,每个系列产品中抽取三分之一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每种规格提供试验样机的数量,按申请单一产品的原则执行;按以上原则,数量太多的,可适当减少样机数量。具有代表性的规格:由受理申请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与承担试验的技术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确定。
5计量要求
5.1基座对中器误差
基座光学对中器的对中误差绝对值不大于1mm。 5.2内部噪声水平
对于分体式接收机内部噪声水平不大于1mm:对于一体式接收机内部噪声水平应不大于标称静态固定误差值as。 5.3天线相位中心偏差
天线相位中心偏差应不大于标称静态固定误差值as。 5.4静态测量示值误差
静态测量的示值误差应不超过接收机的最大充许误差。 接收机静态测量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MPE=±(as+bXd)
(1)
式中: as标称静态固定误差值,mm; b。标称静态比例误差系数,mm/km;
2
JJF1347—2012
d被测点间距离,km。
5.5实时动态(RTK)数据链连接初始化时间
初始化时间不大于3min。 5.6实时动态(RTK)测量示值误差
实时动态(RTK)测量示值误差应不超过仪器动态测量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仪器动态测量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MPEa=±(ad+baXd)
(2)
式中: ad标称动态固定误差值,mm; ba标称动态比例误差系数,mm/km; d—被测点间距离,km。
6通用技术要求
6.1外观质量及操作
接收机外表应无脱漆、锈蚀和碰伤;部件结合处应齐整,密封良好,需要紧固部分不应有松动现象;接收机的各个按键应反应灵敏,功能正常。 6.2接收机综合性能 6.2.1接收机存储性能
接收机在接收到不少于8颗卫星的情况下,具有大于连续存储24h静态测量观测数据(采样率为5s)的存储能力。 6.2.2接收机电器性能
接收机断开电源后,应具有数据保持功能;接收机电源应具有在正常状态下持续工作至少240min的能力;接收机应具有过流、过压、电源瞬间变化和偶然极反的保护装置;接收机应具有电源电压过低不能保证设备正常工作的报警显示功能;在电压变化不大于10%的情况下,接收机应能正常工作。 6.2.3接收机的可设置性及信息显示
接收机应具有下列信息显示(提示)或设置功能:设置接收卫星的高度角以及数据采样率:显示接收卫星的状态;存储状态;电源状态;一般故障状态(包括电源电量不足:数据存储故障以及卫星跟踪故障等)。
6.2.4接收机的输人、输出数据及格式
接收机应能把记录的静态测量观测数据传输到计算机,并能够通过接收机配套软件将数据转化为RINEX格式。
接收机应能根据要求和需要选择输出的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数据格式应该满足 NMEAO183、RTCMSC1O4或CMR的要求(单频静态接收机除外)。
同时,接收机还应该具有借助数传电台或GSM/GPRS/3G等通信模块接收RTCM
3
JJF1347—2012
SC1O4和CMR差分数据(单频静态接收机除外)。 6.2.5首次定位时间
接收机冷启动(无星历文件和观测文件)情况下完成定位所需要的时间应小于 3 min。 6.2.6软件的处理功能
厂商提供的数据处理软件应具有数据输入、输出,数据预处理,基线解算和平差评价等功能。 6.3工作温度试验 6.3.1高温试验
在50℃温度条件下电镀及油漆表面有无脱皮或起泡,运行及功能正常,内部噪声水平满足5.2要求。 6.3.2低温试验
在一25℃条件下,电镀及油漆表面有无脱皮或起泡,运行及功能正常,内部噪声水平满足5.2要求。 6.4运输、贮存环境试验
试验后接收机功能保持正常,计量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6.4.1碰撞试验
试验后外观质量及操作功能正常。
6.4.2高温运输贮存环境试验
十55℃高温贮存试验后,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正常。 6.4.3低温运输贮存环境试验
一40℃低温贮存试验后,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正常。 6.4.4跌落试验 6.4.4.1 自由跌落
试验后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正常。
6.4.4.2倾斜跌落
试验后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正常。 6.4.5湿热环境试验
试验后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正常。 6.5电磁兼容 6.5.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抗静电干扰能力应不低于GB/T17626.2一2006中3级的规定。 6.5.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不低于GB/T17626.3一2006中3级的规定。 6.6外壳防护能力试验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一2008中IP53级的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