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10.30 CCS P04
DB1310
廊坊市地 方标准
DB1310/T306—2023
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技术规程
2023-4-20发布
2023-5-20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10/T30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廊坊师范学院、固安兴胜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中铁河北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宫树雪、张宏洲、魏志文、杨国民、张永强、李占、孙艳龙、刘沛、杜茜茜、 刘书平、胡广辉、王保亮、张超、王丽玫、陈淑秀、韩同银、杨锦辉、杨硕、许建兴、梁玲云、赵川、 朱峰、田旭、董晓璐、朱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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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10/T306—2023
废旧混凝士再生集料加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的加工场地选址、设计、原材料选用、加工设备选型、加工技术及质量控制、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的加工。
规范性引用文件
n.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223 废钢铁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460 再生橡胶通用规范 GB/T 13586 铝及铝合金废料、废件分类和技术条件 GB/T 13587 铜及铜合金废料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7431.2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2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 GB/T 22529 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 GB/T 25176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 29408 废弃木质材料分类 AQ/T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TG E4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SB/T10900 废玻璃分类 SB/T11108 废玻璃回收分抹技术规范 SB/T 11149 废塑料回收分选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废旧混凝土
由建(构)筑物拆除、路面翻修、混凝土生产、工程施工或其他情况下产生的混凝土废料。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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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10/T306—2023
再生集料对废旧混凝土采用专用设备破碎、筛分、分抹后形成的可再用的集料。
3. 3
杂物废旧混凝土块之外不能加工再生集料的物质(如砖瓦、土块、金属、塑料、沥青、木头、玻璃、陶
瓷、草根、树叶、树枝、纸张、石灰、石膏、毛皮、泡沫颗粒、煤块和炉渣等)。 3. 4
轻质杂物废旧混凝土块中密度较小的杂物(如塑料、沥青、木头、草根、树叶、树枝、纸张、毛皮、泡沫颗
粒等)。 3.5
再生粗集料
再生集料中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3. 6
再生细集料
再生集料中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
3. 7
原材料预处理
废旧混凝土加工前,剔除其中杂物的过程。
3. 8
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再生胶砂需水量与基准胶砂需水量之比。
4 总体要求
4.1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的加工应于专业加工场中进行 4.2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满足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文件及本文件的要求。 4.3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 4.4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过程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装自动连续监测装置。 4.5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工程的建(构)筑物、电气系统、给排水、暖通等主要辅助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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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10/T306—2023
5加工场地选址
5.1一般规定 5.1.1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应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5.1.2场址选择应综合考虑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场的服务区域、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气象条件、交通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及公众意见等因素,经至少两个方案比选后确定。 5.1.3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场界与居民区的距离,应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和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5.1.4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场的总图布置应根据场址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结合生产、运输、 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职工生活,以及电力、通讯、热力、给排水、防洪和排涝等因素,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5.1.5废旧混凝土堆放区、再生集料堆放区应与邻近建(构)筑物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地面超载造成邻近建(构)筑物地基稳定性问题。 5.2厂址选择 5.2.1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5.2.2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供水水源。 5.2.3应考虑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产生的污水、污泥的处理、排放与利用。
6加工场地设计
6.1场地设计原则 6.1.1加工场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交通有关要求,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方便运输车进出,尽量减少中间运输环节。 6.1.2加工场的出入口以及接收、贮存、转运、处理处置场所等应与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隔离建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宜设在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 6.1.3加工场应以主要设施为主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处理流程合理安排。 6.1.4加工工程的生产附属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等辅助设施应根据社会化服务原则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 6.1.5废旧混凝土再生集料加工场宜采用不低于2.5m的围墙与周围环境隔离。 6.1.6加工场货运车辆出口内侧应设置洗车装置。 6.2场地规划 6.2.1加工场地应包括材料堆放区、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以及厂区道路。 6.2.2材料堆放区:可分为废旧混凝土堆放区、再生集料堆放区等,应结合加工工艺流程、厂区道路合理确定。 6.2.3生产加工区:宜位于整个厂区的中心位置 6.2.4办公生活区:应位于材料堆放和生产加工区的上风向,并与其适当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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