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7.220.20 CCS N 2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264.3—2022 代替GB/T22264.3—2008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
Mounted digital display electric measuring instruments- Part 3:Special requirementsfor wattmeters and varmeters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2264.3—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II
3 产品分类、分级和符合性
4
4.1 分类 4.2 分级 4.3 与本文件要求的符合性 5技术要求 5.1 标准电量值 5.2 参比条件和基本误差 5.3 标称使用范围和改变量 5.4 安全要求 5.5 电气要求 5.6 准确度性能要求 5.7 电磁兼容性 5.8 结构要求 5.9 气候影响 5.10 可靠性
信息、通用标志和符号 6.1 信息 6.2 标志、符号及其位置 6.3 标称使用范围和参比值(或参比范围)的标志 6.4 接线端的标志和符号检验规则包装、贮存与运输附录A(规范性) 试验项目及推荐的顺序参考文献
6
1
8
表1 参比条件及允许偏差表2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和允许改变量表3短时过负载.· 表4电磁骚扰试验施加电量要求表A.1 试验项目及推荐的顺序。
GB/T 22264.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22264《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的第3部分。GB/T22264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一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一第4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一第5部分:相位表和功率因数表的特殊要求;一第6部分:绝缘电阻表的特殊要求; —一第7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第8部分:试验方法。 本文件代替GB/T22264.3一2008《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
-
的特殊要求》。与GB/T22264.3一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范围的适用界限(见第1章,2008年版第1章);一增加了标准电量值(见5.1):一更改了参比条件及允许偏差的内容(见5.2.1,2008年版的5.1):一更改了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和允许改变量的内容(见5.3.1、表1,2008年版的6.1);一更改了自热的技术要求(见5.5.1,2008年版的7.2.1);一将“输出接口”更改为输入输出接口”(见5.5.5,2008年版的7.2.5);一更改了允许过负载的技术要求(见5.5.6,2008年版的7.2.6);
增加了串模干扰抑制的内容并与2008年版的相关内容合并为“干扰抑制”一章(见5.5.8);更改了电磁兼容的试验要求(见5.7,2008年版的7.4);;更改了“平均寿命”技术要求,并将“平均寿命”改为“可靠性”(见5.10,2008年版的7.7);增加了规范性附录“试验项目及推荐的顺序”(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O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正泰物联技术有
限公司、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中国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计量中心)、上海康比利仪表有限公司、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斯菲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博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怀化建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南仪表有限公司、江阴众和电力仪表
II
GB/T 22264.3—2022
有限公司、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瑞银电子有限公司、西安新林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孟霞、陈志明、周晓华、何昭辉、杨会轩、丁振、刘献成、王三强、荆臻、刘洋、
姜瑜、王荣华、姜滨、邵凤云、王世勇、丁正光、徐初功、张树宏、沈鑫、王小健、李荣平、刘小平、刘丹、 曾仕途、章恩友、李征帆、王新军、杨辉军、刘亚东、王甲、杨觉先、刘潇、王伟、黎小军、高帅、单宝华、 林子超、雷鸣、费洪海、吕伟青、张直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2264.3—2008;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N
GB/T22264.3—2022
引言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安装在各种配电柜、配电箱中,广泛应用于工矿企业、电力、冶金、化工、
能源、医疗和交通等领域,应用场景不断拓宽。GB/T22264系列标准颁布使用已有10余年,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变化,标准已不能适应技术的发展和用户需求,
GB/T22264旨在结合国内外最新产品技术和用户需求,规范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并提出相应的试验方法,为制造商和使用此类电测量仪表的用户提供一个产品规范,体现产品订货技术规范的大部分要求。
GB/T22264拟由以下八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起草各部分标准化文件需要遵守的定义和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制定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一
一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制定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 一第4部分:频率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制定频率表的特殊要求。 一第5部分:相位表和功率因数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制定相位表和功率因数表的特殊要求。 一第6部分:绝缘电阻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制定绝缘电阻表的特殊要求。 一第7部分: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目的在于制定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一第8部分:试验方法。目的在于规范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的试验方法近年来,国际上对产品的安全要求越来越严格,此次修订标准,结合IEC61010-1:2010和
GB/T17215.211一2021,更改了安全相关内容,明确了使用的条款,提高了产品安全性能。
V
GB/T22264.3—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3部分: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装式数字显示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产品分类、分级和符合性、技术要求、信息、通用标志和符号、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直流750V以下和交流690V以下、标称频率为50Hz或60Hz的配电系统中测量功率的安装式数字显示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也适用于具有模拟/数字双显示的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数字显示部分。
本文件不适用于:
只具有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的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 ——便携式数字显示的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一另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特殊用途的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 注:本文件中仪表”指数字显示功率表和数字显示无功功率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64.12022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22264.1一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显示功率表 digitaldisplaywattmeter 测量功率的数字显示仪表。
3.2
数字显示无功功率表 digital displayvarmeter 测量无功功率的数字显示仪表。
4产品分类、分级和符合性
4.1分类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4.1的规定, 4.2 2分级
推荐的准确度等级:0.02、0.05、0.1、0.2、0.5、1、2。
1
GB/T22264.3—2022
4.3 与本文件要求的符合性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4.3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标准电量值 5.1.1 电压 5.1.1.1 标称电压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5.1.1.1的规定。 5.1.1.2 电压范围
标称电压值的10%~100%。 5.1.2电流 5.1.2.1 标称电流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5.1.2.1的规定。 5.1.2.2 电流范围
标称电流值的2%~100%。 5.1.3 频率(直流仪表除外) 5.1.3.1 标称频率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5.1.3.1的规定。 5.1.3.2 频率范围
标称频率值的土5Hz。 5.2 参比条件和基本误差 5.2.1 参比条件
应符合表1和GB/T22264.1—2022中表4的规定,若表1的规定与GB/T22264.1—2022中表4 的规定不同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参比条件及允许偏差
影响量电压电流 cosp或sinp
参比值或参比范围
试验用允许偏差(适用于单一参比值)
±1.0%
标称电压值或参比电压范围内的任意电压标称电流值以下或参比电流范围内的任意电流“
±0.014
1
2
GB/T22264.3—2022
表 1 参比条件及允许偏差(续)
影响量相平衡(对多相仪表)。
参比值或参比范围对称电压和平衡电流
试验用允许偏差(适用于单一参比值)"
此偏差仅适用于表中规定的单一参比值,对参比范围不允许有偏差。 标称电压值或参比电压范围,允许由制造商提出。 标称电流值或参比电流范围,允许由制造商提出。 滞后(感性)为正符号,超前(容性)为负符号。 任一两线电压之差值和任一两相电压之差值分别不应超过所对应的线电压平均值和相电压平均值的1%:
0
每相中的电流与电流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电流平均值的1%;每相电流与相应相电压之间的角度之差不应大于2°。
5.2.2 基本误差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5.2.2的规定。 5.2.3 被测量的满度值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5.2.3的规定。 5.2.4 准确度等级指数
应符合GB/T22264.1—2022中5.2.4的规定。 5.3 标称使用范围和改变量 5.3.1 标称使用范围
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应符合表2和GB/T22264.1一2022中表5的规定,若表2的规定与GB/T22264.1 2022中表5的规定不同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和允许改变量
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另有标志者除外)
影响量纹波
允许改变量
20% 20%
±0.5X(a%U+6%Um) ±(a%U+b%U)
波形(畸变因数)
标称电压值的士10%,或参比电压范围下限
电压
±0.5X(a%U.+6%U.)
10%和上限+10%
一
标称频率值的士2%,或参比频率范围下限
频率等级指数≤0.2 等级指数≥0.5
±(a%U+6%U.)
-10%和上限+10% 任意:滞后或超前 1~0.5°滞后(感性)断开一相电流
±0.5X(a%U+b%Um) ±0.5X(a%U,+b%Um) ±0.5X(a%U,+b%Um) ±0.5X(a%U+b%U.)
cosp或 sinp
负载平衡(对多相仪表)多相仪表测量单元之间相互作用
个单元断开电压,一个单元断开电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