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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478-2021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16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17 17:20:53



推荐标签: 材料 ys 碳化硼 中子 1478 1478

内容简介

YS/T 1478-2021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 ICS 77. 160 CCS H 7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1478—2021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
Aluminumbasedboron carbideneutron absorbermaterials
2022-04-01实施
2021-12-0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147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桂荣、王铁军、石悠、陈锦、宁冬、裴燕斌、孟凡江、蔡静、黄然、沈勇坚、陈天错。 YS/T1478—2021
表1核级碳化硼粉指标要求(续)
检测项目
指标要求
≥98. 0% ≤0.5% ≤0.2% ≤0.3% ≤0.5% <25 μg/g ≤75 μg/g
总B含量+总C含量(质量分数)可溶于硝酸的B(质量分数)
可溶于水的B(质量分数)
Ca(质量分数) Fe(质量分数) F(质量分数) Cl(质量分数)
失重率
110℃保温1h(大气气氛中),失重率应不大于1%
注:测试方法参见参考文献。
4. 2 牌号表示规则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牌号规则:A××××BCX×。其中A表示铝或铝合金,×××X表示铝合金的牌号,例如基体的铝合金粉末牌号为6061时,表示为A6061;BC表示碳化硼,XX表示碳化硼的质量分数,例如碳化硼的质量分数为25%时,表示为BC25。
示例: A1100BC25,表示复合材料的基体牌号为1100,碳化硼的质量分数为25%
4.3 化学成分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化学成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Co ≤0.01
Al 余量
B,Cca 10~40
碳化硼的质量分数偏差一般为士0.5%。
4.4尺寸及允许偏差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尺寸及允许偏差宽度
单位为毫米长度允许偏差
长度 《6000
厚度 2~7 注:需方有要求时,尺寸及允许偏差可根据供需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技术条件执行。
宽度允许偏差
厚度允许偏差
±1
±2.5
《500
±0.1
4.5 10B同位素含量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中1°B同位素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2 YS/T1478—2021
表41B同位素含量
原子百分数
元素 10 B/B
% 19.90±0.30
4.6密度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相对密度应不小于99.5%。 4.7力学性能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室温拉伸性能应满足抗拉强度Rm≥120MPa,断后伸长率A≥1.5%。 4.8显微组织
碳化硼颗粒应均匀地分布在铝基体中,无明显孔洞、连通孔隙和碳化硼聚集。碳化硼颗粒和基体间界面清晰,无铝基体与碳化硼反应的析出物。 4.910B面密度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的1°B面密度应满足订货单的要求。 4.10外观质量
铝基碳化硼中子吸收材料表面不应存在油污、表面异物、裂纹、气孔、折叠、结疤等缺陷。当要求进行表面处理(喷丸、阳极化等)时,订货单中应规定表面处理的相关要求。 4.11应用性能试验
产品应用性能试验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中注明供方需要提交的报告。
5试验方法
5.1产品化学成分中碳化硼含量测定方法参见ASTMC791,钻含量按照GB/T20975.28的规定进行测定。 5.2产品尺寸及允许偏差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5.3产品1°B同位素含量检测方法参见ASTMC791。 5.4产品密度测定应按照GB/T3850的规定进行。 5.5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应按照GB/T228.1的规定进行。 5.6产品显微组织检验应按照GB/T13298的规定进行,或按照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进行。 5.7产品1°B面密度测量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8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产品应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要求,并填写随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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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6.2组批
产品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原料、同一牌号、同一制造过程、同一厚度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及取样
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检验项目及取样
技术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尺寸及允许偏差 10B同位素含量
取样每批1张逐张每批1张每批1张每批1张每批1张每批1张逐张
5. 1 5. 2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4. 3 4. 4 4. 5 4. 6 4. 7 4.8 4. 9 4. 10
密度力学性能显微组织 10B面密度外观质量当订货单有特殊要求时,取样数量按订货单要求执行。
6.4检验结果的判定 6.4.1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2尺寸及允许偏差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张产品不合格。 6.4.3 310B同位素含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4 密度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5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加倍取样进行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重复检验任一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6显微组织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7 10B面密度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8 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张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7.1标志 7.1.1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有标签或标牌,其上注明:
a) 产品名称; b) 产品规格; c) 产品编号与牌号。
7.1.2产品包装箱上应注明: 4 YS/T1478—2021
a) 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牌号; c)“勿抛掷”“防潮”等标志或字样。
7.2包装、运输、贮存 7.2.1产品装人垫有防震、防潮材料的木箱内,用软物将木箱塞紧。产品不用木箱包装的,需用软塑料纸包裹,然后固定在结实的支撑架上,保证产品稳定。 7.2.2产品在运输中应注意防震、防潮、防压、防止二次污染;应防止酸碱侵蚀和雨雪淋袭。 7.2.3产品应贮存在干燥、不含酸碱性有害气体的地方。 7.3随行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外,还宜包括:
a)产品质量保证书,内容如下:
产品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产品特点(包括制造工艺及原材料的特点);对产品质量所负的责任;产品获得的质量认证及带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印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b)产品合格证,内容如下:
· 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批量或批号;检验日期;
.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
.
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报告。 d)j 产品使用说明:正确搬运、使用、贮存方法等。 e)其他。
c)
8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产品牌号、规格; c)产品数量; d)产品包装要求; e)本文件编号; f)本文件中需要在订货单中注明的内容。 g)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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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ASTM C791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chemical, mass spectrometric, and spectrochemical analysis of nuclear-grade boron carbide
[2]YS/T423.1核级碳化硼粉末化学分析方法 总硼量的测定 [3] YS/T423.2 :核级碳化硼粉末化学分析方法 总碳量的测定 [4] YS/T423.4 核级碳化硼粉末化学分析方法 铁量的测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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