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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4755.1-2019 勘探与生产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1部分:原油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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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1 09: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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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14755.1-2019 勘探与生产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1部分:原油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14755.1—2019
(2019年确认)
勘探与生产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1部分:原油
Specifications for the equipment of measuring instrument
in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Part 1: Crude oil
2019-12—05发布
2019-12-05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SY14755.1—2019
再版说明
本标准于2019年复审,复审结论为修订。 本标准在发市复审结论的同时,按照《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规则的通知》(中油质
[2016】434号】的要求对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
本次印刷与前一版相比,技术内容与前版完全一致。 本次仅对标准的封面进行了如下修改:
标准编号由Q/SY1755.1—2014修改为Q/SY14755.1—2019 一标准发布单位按照企业公章,修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Q/SY14755.1—2019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配备原则
1
配备要求附录A(规范性附录) 生 单元功能模块划分及计量器具配备要求一览表参考文献附件 修改单.·
5

33
0
-34
0000 Q/SY14755.1—2019
前 言
Q/SY14755《勘探与生产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原油:第2部分天然气
本部分为Q/SY1475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1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计量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新疆油田分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辽河油田分
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甘丛笑、卢延、薛国民、畅孝科、孙炳俊、刘国良、韩春雨、董江、姚智博。
1
1 Q/SY 14755.1—2019
勘探与生产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1部分:原油
1范围
Q/SY14755的本部分规定了陆上油田原油开采。集输处理等地面生产工艺过程中计量器具配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陆上原油生产企业原油采出汇集处理,输送等生产环节新建和改扩建的计量器具配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 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8929 原油水含量的测定燕馆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滩 GB9053 稳定轻烃 GB/T9109.1 原油动态计量 般原则 GB 11174 液化石油 GB 17820 天然气 GB18603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GB/T 19779 石油和被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静态计量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现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Y/T 0090 油气田及 管道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SY/T 6086 热力采油蒸汽发生器运行技术规程 SY/T 7513 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Q/SY121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现范 Q/SY1537 天然气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 Q/SY1538 原油。成品油交接计量设施功能确认规范 Q/SY14755.2 勘探与生产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2部分:天然气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量点 measuring point 对被测变量进行测量的具体位置,即检测元件和取源部件的现场安装位置。 Q/SY14755.1—2019
3. 2
检测元件 sensor 测量链中的一次元件,它将输人变量转换成宜于测量的信号,
3. 3
油气集输oil-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将油井中采出的油、气、水等产物加以汇集、处理和输送的全过程。
3. 4
站场station 各类井场和各种功能站的总称。也括其占有的场地,设施等
3.5
集中处理站 central gathering station 对油田或区块内的油、气 小集中进行处理的站场,一般包括油气水分离,原油净化和稳定,天
然气净化和凝液回收、采出水处理等装置,以及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自控,通信,供热等设施。 3.6
主要参数 main parameter
对生产过程的安全运行,产 产品质量起看主要作用的测控(变)蒸汽辅助重力泄油 steam ssisle ed gravity draimage (SAGD) 一种将蒸汽从位于油裁底部附近的水平生 产上方的一口直井或口 水平井注人油载,被加热的
3. 7
原油和蒸汽冷凝液从油藏底都的水平井产出的采油方法。 3.8
注入井 injection well 以提高采收率。保持地层压力为目的,向目的层注人某种流体的井。按注人介质可称为注水井、
注聚井,注汽(气)井等。
4配备原则
4.1 应满足原油开采,集输、处理等地面生产运行作的婴求 4.2应满足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的要求。 4.3应满足能源分类。分项。 分级计量的要求 4.4应满足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建设的要求。 4.5油气集输站场测量点、 控制点的设置及计量器具选型,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 4.6在同一生产场站,计量器具选型宜统
5配备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 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能够实现对油气集输生产过程主要参数的监测 5.1.2油气集输站场用油、气(汽)水、电等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Q/SY1212的规定。 5.1.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GB50493的规定。 5.1.4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安装的电动仪表的防爆类型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5.1.5 原油外输贸易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Q/SY1538的规定。原油内部交接计量器具的配备宜参 Q/SY14755.1—2019
照Q/SY1538执行 5.1.6在环境温度条件下,不能正常工作的自动化仪表,应进行伴热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对工艺介质是热源体或冷源体的仪表检测系统:应进行隔热或保温。 5.1.7本部分中规定的准确度等级是指不低于这个准确度,仪表的选型及测量范国确定应符合SY/T 0090的规定。 5.1.8本部分未作出配备规定的其他计量器具,需要时应按所选方法标准的规定配备。 5.1.9原油伴生气集输、处理等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Q/SY14755.2的规定。 5.2 具体要求 5.2.1井场 5.2.1.1 按生产单元:井场可分为平山叶场:主人井场,水源井场等 5.2.1.2 采油井包括自喷非,仙油机井,电动潜油呆井、螺杆泵井、气举井,水力活塞泵井,稠油热采井,SAGD井,火驱井和以代共享。采油井场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1的规定 5.2.1.3注入井包括注水并(含气田水回注井)、注聚井、注汽井、注气井等。注人井场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2的规定。 5.2.1.4水源井场计量器具配备付合表A.3的规定 5.2.1.5采油井生产液量, 伴生气重应进行计量。采油井稀油单井计量店 应根据生产工况选择软件计量或多通阀选井、气液两相流计量。 并定期校准:调油单井计量宜采用多通阅选井、称重计量。 5.2.1.6 丛式井回压应在汇管采集单儿重复设置: 采用井口如热集输流程时,应测量加热前及加热后温度。 5.2.2 集中处理站(联合站) 5.2.2.1集中处理站包括进站问组、汕气水分商、 天然气除油,原油脱水、原油稳定、采出水处理、 伴生气脱水、伴生气凝液回收、外输(原汕、天然气。移定轻怪,液化石油气)、罐区、主要工艺油泵、消防、燃料、分析化验等生产单元,每个生产单元包括若干个生产功能模块,详见A.1。 5.2.2.2集中处理站中伴生气脱水、伴生气凝液回收等生产单元的计量器具配备执行Q/SY14755.2 的规定 5.2.2.3 集中处理站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4的规光 5.2.3其他油气集输及辅助生产单元 5.2.3.1其他油气集输及辅助生产单元包括:分非计量、接转放水、 非管输油预处理、配置、注人,供水,热注等生产单元。 5.2.3.2分井计量生产单元包括集油阔组、油气分离。楼水稀油)阀组等功能模块。分井计量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5的规定。 5.2.3.3接转生产单元根据接转油品不同分油接转和稀油接转生产单元。每个接转生产单元包括若干个生产功能模块,详见A.2。接转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6的规定。 5.2.3.4放水生产单元分进站、气液分离计量、游高水沉降脱除、外输等功能模块。放水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7的规定。 5.2.3.5非管输油预处理生产单元分装卸台、卸油罐,外输等功能模块。非管输油预处理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8的规定。 5.2.3.6配置生产单元包括罐区,配制间、泵房、化验室、外输等。配置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9的规定。 Q/SY14755.1—2019
5.2.3.7注人生产单元根据注人介质不同分为注水,注聚,注汽,注气等生产单元,每个生产单元包括若干个生产功能模块,详见A.3。注人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10的规定。 5.2.3.8供水生产单元包括进站、除铁、精细过滤反冲洗、回收水、加药、外输等功能模块。供水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11的规定。 5.2.3.9 热注单元根据燃料不同分燃气,燃油,燃煤,热注单元包括若干个生产功能模块,详见 A.4。热注单元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表A.12的规定。
A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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