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 020 P50
DB1303
秦皇岛市 地 方 标准
DB1303/T322—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审查要点
2022-5-28实施
2022-4-28发布
发布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303/T322—2022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专项规划审查要点 4.1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4.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与空间格局分区 4.3指标体系 4.4海绵城市指标分解与建设策略 4.5海绵城市相关基础设施 4.6建设时序规划 4.7成果要求
II
2
DB1303/T32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质量管理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磊、单东、郑继永、王伊鸣、王放、马良松、潘静、冯俊颖、边华伟、路杰、
张玉良、徐壮、李祎。
II
DB1303/T322—2022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审查要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审查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海绵城市的规划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GB/T51345、DB1303/T321-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专项规划审查要点
4.1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对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海绵城市建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需求,具体应包括:
a)城市中主要的雨水易涝区域空间分布情况,包括滞洪区、低洼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殊污染源地区等区域,以及道路易涝路段、易涝立交桥、地下通道等节点的空间分布情况:
b)影响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建设的现状情况,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空间分布、土壤渗透能力空间分布情况、地下水水位、地下水位下降、降雨分区等;
c)城市多年降雨量与径流情况,包括城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不少于30年)、降雨场次和降雨总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及城市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降雨量之间的关系曲线等;
d)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情况,包括城市的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绿地与广场等等现有项目和用地的空间分布情况;
e)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合流制系统建设的现状条件情况,包括工程设计标准、现状的排水分区,合流制管线范围、主要溢流口位置以及相应的设施布局等;
f)城市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现状条件情况,包括现有的河流、坑塘、沟渠、溢洪道、地下管涵、隧道等;
g)分析海绵城市建设需求。从城市现状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方面分析海绵城市建设需求。 4.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与空间格局分区
识别中心城区内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构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提出保
护与修复要求;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用地适宜性;划定海绵城市功能分区,提出建设策略和指引。 具体包括:
1
DB1303/T322—2022
a)依据不同的建筑密度、不透水下垫面比率、绿化率等对降雨产汇流有影响的因素,对城市不同
区域类型的现状条件进行综合调研分析;
b)依据不同的坡度方向、竖向条件等对雨水汇水方向有影响的因素,对城市的现状地形、竖向条件进行调研,对重要的分水岭、分水线、汇水通道等影响分区的条件进行分析总结;
c)对城市中河流、沟渠、湿地、泄洪道等重要的行洪排水通道进行现状调研分析; d)识别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应结合城市发展方向、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近期旧城改造计
划和海绵城市建设拟解决的问题,按照新旧结合、示范带动的原则,优先选择城市水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或者易涝点集中区域,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 4.3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a)水生态目标:主要结合降雨量和类型、土壤类型、地下水位情况等,综合确定水生态控制目标 b)水环境目标:主要结合城市水环境质量要求、径流污染特征、合流制溢流污染特征等,确定径
流污染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等:
c)水资源目标:主要结合地下水位稳定程度、雨水收集、雨污水再利用、再生水处理等,确定雨水资源利用目标,以达到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的目的;
d)水安全目标:主要结合城市竖向、内涝灾害易发点、主要的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分布等情况,控制城市内涝灾害,确定水安全规划目标;
e)水文化目标:主要结合城市紫线、红线、蓝线、绿线等,保留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山水框架、 古建遗址等重要文化符号与元素。 4.4海绵城市指标分解与建设策略
根据城市总体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与要求,分解到每个管控单元提出相应的指标,并制定策略,建立区域雨水管理排放制度,实现各分区之间指标衔接平衡。具体要求包括:
a)管控单元划分应综合考虑城市排水分区和城市控规规划管理单元等要素,管控单元划分应具有便于管理、便于考核、便于指导下位规划编制为目标。下层次规划可在全市专项规划基础上继续细化;
b)对于每个管控单元,应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思路,确定该单元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其中,现状建成区以问题导向为主,新建区以目标导向为主。规划方案要达到控规层面深度,能够直接指导地块、道路等项目的海绵型改造和设计,并按照每个管控单元的方案单独出图;
c)对于新建区的管控单元,应立足于开发前后径流状态不发生改变,尊重现状地形,提出竖向指
引,重点对天然低洼地带、自然水系等天然海绵进行保护和预留,对于未开发的地块要根据相应的指标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d)对于老城区的管控单元,应针对现状存在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问题,例如水体
黑臭、初期雨水污染、内涝灾害风险高、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明确该单元具体的海绵城市新建或改造项目,确定海绵型建筑和小区、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公园、其它相关基础设施(例如初期雨水净化设施、 雨水调蓄设施、截污干管、排涝泵站等);
e)推荐使用地理信息系统或水力模型对规划目标进行定量分析,例如近期建设区内减少的雨水外排量、污染物的削减量、雨水资源的利用量等,进而论证各管控单元目标的可达性。 4.5海绵城市相关基础设施
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提出城市排水防涝、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的建设和河湖水系的生态修复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