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932—2020 代替JB/T6932—2010
生物接触氧化法 生活污水净化器
Biological contact oxidation-Domestic sewage purifier
2021-07-01实施
2020-12-09发布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型式和型号 3.1型式 3.2型号. 4技术要求.
E
4.1 基本要求... 4.2 性能要求 4.3 安全要求.. 4.4 材料和设备要求... 5检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2 出厂检验. 6.3 型式检验. 6.4 现场检验. 6.5 判定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 7.3 运输. 7.4 贮存..
通
图1 净水器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表1 环境噪声和进、出口水质的测定方法。 表2 检验项目与要求
店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6932一2010《生物接触氧化法 生活污水净化器》,与JB/T6932一2010相比主要
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将鼓风设备修改为曝气设备: -增加了净水器电气设备接地保护、结构、制造等内容; -增加了总氮指标和测试标准;修改了型式检验等相关内容。
-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浙江启明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正
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德明、丁琴红、龚予嘉、邱嘉豪、王旭东、成光、骆明儿、梁梦颖、王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6932—1993JB/T6932—2010。
生物接触氧化法生活污水净化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接触氧化法生活污水净化器(以下简称净水器)的型式、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为主,集污水预处理、曝气、沉淀、消毒等处理单元于一体,额定处理能力为(0.5~50)m"/h的净水器,也适用于可生化性接近生活污水的其他污水的处理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3306 标牌 GB/T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14050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T28742 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28743 污水处理容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HJ/T245 5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悬挂式填料 HJ/T 347.1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滤膜法 HJ/T347.2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 HJ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蔡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JB/T 81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4.2.4净水器的处理水量应为设备额定处理能力的土10%。 4.3安全要求 4.3.1净水器的控制设备和开关设备应符合GB/T14048.1的规定,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时,除采取通风排气等防火、防爆措施外,电动机及附件应采用防爆型。 4.3.2各种电气设备均应按GB14050进行保护接地。 4.3.3净水器的安全应符合GB/T28742的要求。 4.4材料和设备要求 4.4.1净水器采用碳素钢时,壳体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净水器涂装前应进行喷砂(丸)处理,其等级应不低于Sa2%级。地埋式净水器内外表面及地上式净水器内表面应涂防腐涂料、防锈漆或衬玻璃钢、 橡胶等,要求不得出现脱皮、锈蚀等瑕症。其防腐层质量应保证净水器使用寿命大于10年,在3年内净水器不得出现锈斑。 4.4.2净水器壳体采用玻璃钢制造时,其设备壳体材料厚度不应小于8mm,并保证净水器长期使用时不发生变形。壳体使用寿命不应少于20年。净水器顶面覆土厚度不应超过300mm。当覆土厚度超过 300mm或净水器埋设在人行车道下面时应采取特殊支护方案。 4.4.3净水器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时,其结构主体应满足不同的环境类别和荷载要求,地埋式净水器的外表面防腐种类与厚度应与土壤腐蚀性等级相匹配,结构设计寿命不应少于50年。
5检验方法
5.1净水器的环境噪声和进、出口水质的测定方法见表1。
表1环境噪声和进、出口水质的测定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项目 Ss COD BODs 氨氮总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 pH值
试验方法 GB/T 11901 HJ 828 HJ 505 HJ535或HJ536 HJ636或HJ667
HJ 637
HJ/T347.1或HJ/T347.2
GB/T 6920 GB/T 11893 GB/T 11903 GB/T3768
总磷色度噪声
5.2处理水量采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2.5级的转子流量计或电磁流量计测量。 5.3运行平稳度根据人的视、听、触觉判定。 5.4净水器采用玻璃钢或碳素钢制造时,其材料厚度用游标卡尺测量。 5.5净水器的接地电阻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
2h测量一次水平尺寸,并记录,两者数据之差为水平方向变形量。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净水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现场检验,各检验项目与要求按表2的规定。
表2检验项目与要求
序号 > 2 3 4 5 6 7
项目名称材料厚度运行平稳度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现场检验
技术要求 4.4 4.1.8 4.3 4.2.2 4.1.1和4.1.2
试验方法 5.4 5.3 5.5 5. 1 5.1 5.2 5.6
V V 7 v x x
V V V V 7 V V
x x x x V V x
安全噪声
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水平方向变形量
4.2.4 4.2.1
注:“”为应检验项目,“×”为可不检验项目 6.2出厂检验
净水器应在产品出厂前由检验部门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检验文件逐台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出具产品合格证。 6.3 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改产、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结构、工艺或主要原材料更改影响产品性能: c)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d)正常批量生产,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6.3.2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1台。 6.3.3型式检验可以在生产净水器的工厂进行,也允许在使用现场进行。 6.4现场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现场检验: a)净水器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或事故: b)净水器出现二次移动: c)净水器经调试后应对进、出水水质和出水流量进行检测。
6.5判定规则
6.5.1检验结果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