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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924-2019 煤层气测井安全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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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1 11:25:42



推荐标签: 安全 煤层气 技术规范 6924

内容简介

SY/T 6924-2019 煤层气测井安全技术规范 ICS 13.100 E 09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924—2019 代替SY6924—2012
煤层气测井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BM wireline logging
201911-04发布
2020一05一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6924—2019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III
基本要求 3.1 资质与资格 3.2 井场及井下条件 3.3 人员防护 3.4 交通要求 3.5 安全检查生产准备测井施工 5.1 作业前安全分析 5.2井口作业 5.3 绞车操作 5.4 仪器操作 6 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要求应急管理
3
4
5
U
量 SY/T692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6924—2012《煤层气测井安全技术规范》,与SY6924—2012相比,主要技术内
容变化如下:
一标准属性由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2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绞车距井口距离应不小于20m”(见3.2.2,2012年版的3.2.2):修改了“在山区行车时,应确保施工车辆制动系统安全可靠”(见3.4.2,2012年版的3.4.2)增加了3.4中3.4.3、3.4.4的内容(见3.4.3、3.4.4);增加了3.5部分的内容(见3.5): -增加了“仪器、车辆等设备应定期保养,按照十字作业(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记录”(见4.1):修改原4.1为“固定天、地滑轮的连接件应完好无损,连接件承受拉力不低于120kN并定期检查”(见4.2,2012年版的4.1):修改原4.7为“张力棒每下井50井次或受力超过额定拉力的70%后,应进行更换并记录” (见4.8,2012年版的4.7);增加了“测井施工现场应配备视频监控装置,应能存储视频资料30d,摄像头应符合防爆性能,数量不少于3个,视频装置宜具备远程视频实时传输功能”(见4.11);增加了“作业前安全分析”内容(见5.1)一修改了“仪器上提遇卡时,应上下活动电缆,按照SY/T5726的要求执行”(见5.3.8,2012
年版的5.3.8)修改了“钻杆及油管输送测井施工按SY/T6030的要求执行”(见5.4.5,2012年版的5.4.5)。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测井
分公司、中石化胜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全忠、王家、张安、张作清、赵大卫、宋华。
II SY/T 6924—2019
煤层气测井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测井生产准备、测井施工和应急管理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于煤层气井测井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18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GBZ142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SY/T5131 石油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安全规程 SY/T 5600 石油电缆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SY/T 5726 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范 SY/T6030 钻杆输送及油管输送电缆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SY/T 627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6548 石油测井电缆和连接器使用技术规范
3基本要求 3.1 资质与资格 3.1.1测井生产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3.1.2测井队应取得从事测井作业的资质。 3.1.3测井人员资格按SY/T5600的规定执行。 3.2井场及井下条件 3.2.14 钻台干净,安全防护装置和吊升设备完好。 3.2.2 绞车距井口距离应不小于20m。 3.2.3井场外接电源的电压和频率应满足测井作业用电需要。 3.2.4 测井作业前,钻井队应充分循环井筒内钻井液,保证井眼畅通。 3.2.5测井作业期间,相关方不应进行交叉作业。 3.3人员防护 3.3.1测井作业人员进人作业现场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符合SY/T5726中的现场施工安全要求的有关规定。 3.3.2 2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应按SY/T5131的规定执行。
1 SY/T 6924—2019
3.4交通要求 3.4.1交通安全按SY/T5726的要求执行。 3.4.2在山区行车时,应确保施工车辆制动系统安全可靠。 3.4.3车辆行驶期间,所有驾乘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3.4.4危险品车辆应配置卫星定位系统。 3.5安全检查 3.5.1 安全检查按SY/T5726的要求执行。 3.5.2现场安全检查应采用测井小队内部巡查和外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生产准备
4.1仪器、车辆等设备应定期保养,按照十字作业(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记录。 4.2固定天、地滑轮的连接件应完好无损,连接件承受拉力不低于120kN并定期检查。 4.3测井车接地良好,地面仪器、车辆仪表完好无损。电气系统不短路、不漏电,并做好记录。 4.4车载发电机应及时更换润滑油和各类滤清器,做到输出电压和频率稳定,符合测井施工要求。 4.5天、地滑轮应及时清洗保养,做到万向头灵活可靠,零部件无松动,牢固可靠。 4.6深度测量系统、张力系统工作正常,定期校验并记录。 4.7定期检查绞车系统固定处,应无开焊、螺钉松动,深度、张力计、电缆连接器(马笼头)和鱼雷应定期检查保养并记录。 4.8张力棒每下井50井次或受力超过额定拉力的70%后,应进行更换并记录。 4.9测井电缆性能应符合SY/T6548的要求。 4.10测井队上井前应按测井任务书要求对测井仪器进行检查,将仪器固定牢靠,并采取防震措施。 4.11测井施工现场应配备视频监控装置,应能存储视频资料30d,摄像头应符合防爆性能,数量不少于3个,视频装置宜具备远程视频实时传输功能。 4.12在含硫化氢地区或新探区测井时,测井队应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备标准执行SY/T6277的有关规定。
5测井施工 5.1作业前安全分析 5.1.1作业前应采取工作安全分析法(JSA)等方法,识别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制订与实施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并记录。 5.1.2按照SY/T5726的要求,作业前召开相关方人员参加的班前会,书面告知测井施工有关放射源和其他HSE注意事项等。 5.2井口作业 5.2.1绞车就位时,应由专人指挥。作业前,应放好绞车掩木,拉好手刹,绞车前轮应回正。 5.2.2安装、拆卸井口设备时,钻台、绞车至少各有1人,由井口人员指挥。 5.2.3安装天、地滑轮后,监督钻井队检查游动系统及井口转盘确保刹牢、锁死,天滑轮安装在吊卡 2 SY/T6924—2019
下端,并加装保险装置(安全杠、链条等)。 5.2.4井场施工作业区域设警戒线,设置警示标志。 5.2.5仪器吊装前,测井作业人员应了解吊装设备的吊升能力,勘察设备摆放位置,确定吊装方法。 5.2.6放射性作业人员在井口装卸放射源时,执行装卸源操作规定,井口盖板、装卸源工具应灵活可靠,仪器源仓和固定螺钉符合要求。 5.2.7井口作业人员应观察井筒状况、井口设备和电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2.8绞车工应与井口工通信畅通,仪器上提至井口150m时应注意观察,井口工指挥动作应要准确。 5.2.9 测井仪器出入井口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井口滑轮两侧操作,不应站在电缆和仪器之下。 5.2.10井口作业时,应将井口盖板盖好。 5.2.11 测井作业人员不应动用钻井设备,涉及高空作业应由钻井队完成。 5.2.12 现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巡回检查并记录,纠正不符合项。 5.2.13 测井完毕后应回收施工废弃物。 5.3绞车操作 5.3.1绞车工应观察井口变化、张力变化和电缆运行状况,与操作工程师和井口工保持联系。 5.3.2绞车启动和运转、电缆上提和下放,均需预先联系,按规定信号作业。在安装和拆除井口设备时,服从井口作业人员指挥,注意移动中的电缆,防止电缆打扭。 5.3.3仪器下井前应检查、校准张力系统,张力系统工作应正常。 5.3.4起、下电缆时,应注意电缆张力、电缆速度、仪器深度的变化,不应空挡下放。 5.3.5电缆下放、空起速度为:套管井段小于4000m/h,裸眼井段小于3000m/h,当下井仪器距离井底、套管鞋、造斜段、煤层段等特殊井段100m时,电缆速度应不大于600m/h。 5.3.6上提电缆时,须密切注意电缆张力变化和电缆运行情况。若遇电缆张力突然增大应及时停车,上下活动电缆,待张力正常后方可继续上提电缆。 5.3.7仪器下放遇阻时,应以不大于600m/h的速度上提电缆,以正常速度下放电缆,不应超速猛冲。 如果在同一井段连续遇阻3次,应记录遇阻曲线,起出下井仪器后,通知钻井队通井。 5.3.8仪器上提遇卡时,应上下活动电缆,按照SY/T5726的要求执行。 5.3.9F 除有停留要求的测井项目外,测井电缆在裸眼井段内停留时间不应超过3min。 5.3.10在测井过程中,若有井涌迹象,应立即报告钻井队,并将下井仪器慢速起过高压地层,然后快速起出井口停止测井作业 5.3.11起、下电缆时,绞车后不应站人,不应跨越和触摸电缆。 5.3.12夜间施工时,应打开辅助照明灯具。 5.3.13施工结束,车辆行驶前应刹紧电缆滚筒,应固定好仪器、马丁代克等设施。 5.4仪器操作 5.4.1正确连接井下仪器,各连接处应紧固。 5.4.2仪器设备在通电状态下不应拆卸、连接与搬运。 5.4.3张力传感器完好灵敏,井口深度对零,仪器刻度应符合要求。 5.4.4工作结束后应关掉电源,固定好仪器,将各操作部件恢复到安全位置。 5.4.5钻杆及油管输送测井施工按SY/T6030的要求执行。
6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要求
6.1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按照GBZ142的规定执行。
3 SY/T6924—2019
6.2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按照GBZ118的规定执行。
7 应急管理
7.1 测井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危害识别和设计风险提示要求制订辐射事故、仪器遇卡(落井)、硫化氢中毒、井涌井喷、火灾爆炸等相应应急处置程序。 7.2 2发生辐射事故、仪器遇卡(落井)时,由测井方组织按应急预案执行,发生其他应急事件时,由钻井方组织按应急预案执行。 7.3 应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并进行讲评和记录。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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