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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DIA 0016-2021 C.I.颜料绿 7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2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12 14: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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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CDIA 0016-2021 C.I.颜料绿 7 ICS 71.100.01;87.060.10 CCS G 54 备案号:016
CDIA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
T/CDIA 0016—2021
C.I.颜料绿 7 C.I.Pigment Green 7
2021-07-30发布
2021-10-01实施
发布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T/CDIA001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GB/T3673一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1250”改为其修订版“GB/T8170”,“GB5211.5、GB5211.6、GB5211.7、
GB5211.8、GB5211.10”改为其合并修订版“GB/T5211.5一2008”;“GB9285”改为其修订版“GB/T 3186”,“GB1715”改为“GB/T5211.18一2015”;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717一1986、GB/T 5211.12—2007、GB/T5211.20-1999、GB/T6682”(见第2章和1995版的第2章);
-增加了“水悬浮液pH值”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见第5章和7.7):一增加了“水萃取液电阻率”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见第5章和7.8);一颜色、相对着色力测定时采用了商定的参照颜料(见第5章,1995年版的第3章);一增加了仪器法测定颜色的试验方法(见7.3.3); -增加了仪器法测定相对着色力的试验方法(见7.4.3);一修改了筛余物总量的试验方法,由“干筛法”改为“湿筛法”(见7.9.1,1995年版的4.6);
增加了筛余物中“铁、砂”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见第5章、7.9.2和7.9.3); -增加了颜料耐溶剂性的测定(见7.11);增加了颜料分散性的测定(见7.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安徽申兰华色材有限公司、河北捷虹颜料化工有限
公司、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丽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顺明、赵芹、汪国建、张荔、徐再汉、叶晏然、郁金华、胡磊、张燕深。
1 T/CDIA 0016—2021
C.I.颜料绿7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C.I.颜额料绿7的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
容。
本文件适用于由铜酞菁氯化制得的多氯代铜酰菁,并经颜料化而成的颜料绿7干品,主要用于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
注:潮品供需双方商定。
2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10一2008颜料耐光性的测定 GB/T1864一2012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颜料颜色的比较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5211.1一2003颜料水溶物测定冷萃取法 GB/T5211.3一2020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第3部分:105℃挥发物的测定 GB/T5211.5-2008颜料耐性测定法 GB/T5211.6一2020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第6部分:水悬浮液pH值的测定 GB/T5211.12一2007颜料水萃取液电阻率的测定 GB/T5211.15一2014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5部分:吸油量的测定 GB/T5211.18一2015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8部分:筛余物的测定水法(手工操作) GB/T5211.19着色颜料的相对着色力和冲淡色的测定目视比较法 GB/T5211.20在本色体系中白色、黑色和着色颜料颜色的比较色度法 GB/T6682一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一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3451.2着色颜料相对散射力和白色颜料相对散射力的测定光度计法 HG/T3853一2006颜料干粉耐热性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结构式
本文件规定的C.I.颜料绿7(14C1~15C1)产品结构式见图1。
2 T/CDIA0016—2021
CI=14~15CI
Cu-N
2
N
图1 C.1.颜料绿7结构式
分子式:CuPc-(C1)14C1~15Cl 相对分子质量:1057.26~1091.71(201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1328-53-6
5 要求
C.I.颜料绿7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C.1.颜料绿7的质量要求
项 目
指标绿色粉末近似~微商定 100 ±5 2. 0 1. 5 5~9 500 0. 5
外观颜色(与参比样比)相对着色力(与参比样"比)/% 105℃挥发物的质量分数/% 水溶物的质量分数/% 水悬浮液pH值水萃取液电导率/(μS/cm)
目视法仪器法
≤ ≤ ≤ ≤ ≤ ≤ ≥ ≥ >
筛余物总量的质量分数/%
20 20
筛余物(45μm筛网孔径) 铁质/(mg/kg)
砂/(mg/kg)
吸油量/(g/100g)
相差不大于参比样的20%
水酸碱耐溶剂性
4 4 4 商定
耐化学性/级
无显著差异 180
耐光性(与参比样"比)耐热性/℃

3 T/CDIA0016—2021
分散性(与参比样"比) “由供需双方商定。
无显著差异
6取样
产品按GB/T3186的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7试验方法
7.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在试验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及以上纯度的试剂和符合GB/T6682-2008中三级水要求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7.2外观
采取目测方法进行。 7.3颜色 7.3.1总则
提供了二种方法:A法目视法和B法仪器法。可商定选用其中任一方法,仲裁时选用B法仪器法。 7.3.2A法目视法
按GB/T1864一2012中的规定进行。颜料分散体及样板的制备和评定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7.3.3B法仪器法
按GB/T5211.20中的规定进行。颜料分散体及样板的制备和评定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7.4 相对着色力 7.4.1总则
提供了二种方法:A法目视法和B法仪器法。可商定选用其中任一方法,仲裁时选用B法仪器法。 7.4.2A法目视法
按GB/T5211.19中的规定进行。颜料分散体及样板的制备和评定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7.4.3B法仪器法
按GB/T13451.2中的规定进行。颜料分散体及样板的制备和评定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7.5105℃挥发物
按GB/T5211.3-2020中的规定进行。试样量取5g。 7.6水溶物
按GB/T5211.2一2003中的规定进行。试样量取2.5g。
4 T/CDIA 0016—2021
7.7水悬浮液pH值
按GB/T5211.6—2020中的规定进行。 7.8水萃取液电导率
按GB/T5211.12一2007中的规定进行。结果以水萃取液电导率表示,单位为μS/cm(微西门子每厘米)。 7.9筛余物 7.9.1筛余物总量
按GB/T5211.18一2015中的规定进行。 7.9.2铁质
将按7.9.1规定试验后的筛余物收集在亮光白纸上,用磁性强度不低于3000GS的磁棒在下方来回拖动,再将拖动后磁棒上吸取的铁质分离在纸的另一侧,多次反复这一操作过程,直至磁棒上不再有铁质吸附为止。对所收集的铁质进行称量。
铁质含量以铁(Fe)的质量分数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式(1)计算:
m×10%
(1)
0=-
m
式中: m- 一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Ⅱ,一一铁质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7.9.3砂
按7.9.2规定将铁质分离后,将剩余的筛余物收集至100mL的烧杯中,加入少量浓硫酸(至少将其全部浸没),用玻璃棒轻轻搅拌或放置一段时间,待可溶性杂质分解后,用水多次漂洗,直至可溶性杂质漂洗干净且至中性后,放置于(105土2)℃烘箱中烘干至恒重,收集烧杯内的砂直接称量。
砂含量以砂的质量分数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式(2)计算:
mz ×10°
0=
. (2)
m
式中: m 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 砂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7.10吸油量
按GB/T5211.15一2014中的规定进行。通过对试样和参比样分别进行检验,将测得的试样吸油量与参比样吸油量比较,计算相对百分数偏差值进行评定。 7.11耐化学性
按GB/T5211.5一2008中的规定进行。其中耐水性试液制备按GB/T5211.5一2008中5.1.2.1使用冷水进行,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结果均以滤液的沾色级别表示。耐溶剂性试验所用溶剂由供需双方商定,结果以滤液的沾色级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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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耐光性
按GB/T1710一2008中B法(暴露于人造日光下)的规定进行。试验用样板制备采用GB/T1710 一2008附录B规定的方法。曝晒试验时间为600h。特定试验条件及评定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7.13耐热性
按HG/T3853一2006中规定进行,特定实验条件及评定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注:通常产品在涂料、油墨和塑料等领域里的实际可使用温度可能会不同于本方法所确定的温度,不同应用领域可使用温度由对应的实验结果确定。如应用于涂料领域的产品可参考采用GB/T17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用于塑料领域的产品可参考采用HG/T4767.1-20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14分散性
不同型号产品的分散性评估试验条件及评定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结果以试样和参比样分散性的差异程度表示。
注:应用于涂料及油墨领域的产品可参考采用GB/T21867.1一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适用的分散方法可由双方根据GB/T21868.1一2008进行协商;应用于塑料领域的产品可参考采用HG/T4768.1一20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8.1.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颜色、相对着色力、105℃挥发物、水溶物、水悬浮液pH值、水萃取液电导率、筛余物(筛余物总量、铁质)共9个项目。 8.1.3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表1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8.2检验结果的判定 8.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一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8.2.2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印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注册商标、标准编号、生产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 9.2包装
产品采用内衬塑膜袋的铁桶或内衬塑膜袋的复合袋包装。也可用双方商定的其它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 9.3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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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装卸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污染和破损。产品在运输中应有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远离火源,避免高温。 9.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严禁与产品可发生反应的物品接触,并注意防潮防火。未拆封的产品有效贮存期为1年,超出贮存期的产品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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