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27.060.30 CCS J 9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508.4—2022 代替GB/T16508.4—2013
锅壳锅炉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
Shell boilers-
Part 4:Fabrication,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022-03-09发布
2022-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6508.4—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 1
III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5 标记
材料切割与矫正冷热成形
7
8 主要零部件制造与装配 9 胀接· 10 焊接 11 热处理 12 检验与试验 13 涂装与包装 14 铭牌及出厂资料附录A(规范性) 锅炉焊接管孔附录B(规范性) H型翅(鳍)片管制造技术要求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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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6508《锅壳锅炉》的第4部分。GB/T1650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一第2部分:材料;一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一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一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一第6部分:燃烧系统; —第7部分:安装;
第8部分:运行。 本文件代替GB/T16508.4一2013《锅壳锅炉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与GB/T16508.4一
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管子成形”“水压试验压力”的术语和定义(见3.3、3.4);更改了基本要求的相关内容(见第4章,2013年版的4.1);一更改了标记及标记移植的有关规定(见第5章,2013年版的4.2);更改了材料切割与矫正的要求(见第6章,2013年版的4.3);一更改了冷热成形的要求(见第7章,2013年版的4.4);
更改了主要零部件制造与装配的要求,并增加了H型翅(鳍)片管、钢结构制造技术要求以及烟箱的制造与装配技术要求(见第8章、附录B,2013年版的4.4.5~4.4.9);更改了表面修磨与焊补的要求(见8.8,2013年版的4.4.2);删除了焊缝布置的章节(见2013年版的4.4.3);更改了胀接的要求(见第9章,2013年版的4.5);一更改了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的要求(见10.2、10.3,2013年版的4.6.3、4.6.4);更改了热处理相关要求(见第11章,2013年版的4.7);更改了检验与试验的要求(见第12章,2013年版的第5章);更改了涂装和包装的要求(见第13章,2013年版的4.8);
一
一增加了焊接管孔型式示意图(见A.1.1、图A.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泰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省四通锅炉有限公司、方快锅炉有限公司、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方达锅炉有限公司、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中正锅炉有限公司、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中杰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善武、李耀荣、杨焕新、王志平、胡昕、朱永忠、顾利平、钱风华、姜连菊、 王惠云、傅海涛、冯坤、郭辉、尹会坤、赵辉、陈力波、陈湘清、张腾、何争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T 16508.4—2022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2013年第一次修订时,分为GB/T16508.1—2013~GB/T16508.8—2013,纳人了锅壳锅炉设计、材料、制造、检验、验收、安装及运行的要求,本文件为GB/T16508的第4部分;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V
GB/T 16508.4—2022
引言
GB/T16508《锅壳锅炉》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归口的锅炉通用建造标准之一。其修订遵循了国家颁布的锅炉安全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基本要求,设计准则、材料要求、制造检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安装要求和使用要求均符合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应规定。GB/T16508为协调标准,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同时也符合 TSG9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GB/T16508旨在规范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安装和运行,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范围、锅炉参数、建造规范以及节能和环保等建造锅壳锅炉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材料。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受压元件、承载非受压元件和焊接材料等的选材和用材要求。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受压元件的设计计算壁温、计算压力、设计许用应力取值及强度计算方法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在制造过程中的标记、材料切割与矫正、 冷热成形、主要零部件制造与装配、胀接、焊接、热处理、检验与试验、涂装与包装、铭牌及出厂资料的要求。
一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设置和选用要求。 一第6部分:燃烧系统。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燃烧系统的技术要求。 一第7部分:安装。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等要求。 一第8部分:运行。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运行与管理的要求。 由于GB/T16508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锅炉建造和安装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
在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禁止GB/T16508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GB/T16508不限制实际工程设计和建造中采用能够满足安全要求的先进技术方法。 对于未经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认可的其他机构对标准的宣贯或解释所产生的理解歧义和由此产生的
任何后果,本委员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V
GB/T16508.4—2022
锅壳锅炉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锅壳锅炉在制造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标记、材料切割与矫正、冷热成形、主要零部件制
造与装配、胀接、焊接、热处理、检验与试验、涂装与包装、铭牌及出厂资料的各项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16508.1界定的锅壳锅炉的制造、检验与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652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 3375 焊接术语 GB/T 4863 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GB/T16507.5 水管锅炉 第5部分:制造 GB/T 16507.6 水管锅炉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GB/T16508.1 锅壳锅炉 第1部分:总则 GB/T16508.2 锅壳锅炉 第2部分:材料 GB/T 16508.3 锅壳锅炉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GB/T 30583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 JB/T3223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NB/T47013(所有部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6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NB/T47018(所有部分)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NB/T 47030 锅炉用高频电阻焊螺旋翅片管技术条件 NB/T 47043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规范 NB/T 47055 锅炉涂装和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48、GB/T3375、GB/T4863和GB/T1650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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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4—2022
3.1
冷成形 coldforming 在工件金属再结晶温度以下进行的塑性变形加工。 注:在工程实践中,通常将常温温度下进行的塑性变形加工称为冷成形;高于常温至再结晶温度之间的塑性变形加
工称为温成形(warmforming)。
3.2
热成形 hotforming 在工件金属再结晶温度以上进行的塑性变形加工。
3.3
管子成形 tubeforming 管子的弯管、镦厚、缩颈、扩口等加工过程。
3.4
水压试验压力 hydrostatictestpressure 在水压试验时,按规定对锅炉整体或受压部件(元件)所施加的压力。
4基本要求
4.1锅炉用原材料应符合GB/T16508.2和设计图样的要求。 4.2锅炉受压元件的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应符合GB/T16508.3的要求。 4.3设计和制造工艺文件应与本单位的生产条件相符合 4.4 受压元件的制造应采用适宜的工艺和方法,不应存在产生影响安全和使用的附加应力、有害缺陷
5标记
5.1一般规定 5.1.1 锅炉制造单位应制定受压元件和主要承载构件用材料的材料标记、制造过程中的焊工标记、无损检测标记、产品零部件识别号和检验状态标识等的标识使用指导文件。 5.1.2锅炉受压元件锅壳、集箱、管道、集中下降管、炉胆、回燃室、封头(管板)、炉胆顶、下脚圈以及管子等和承受载荷的非受压元件(支吊件、拉撑件)的材料标记应便于识别,以防止材料混用。 5.1.3受压元件及主要承载构件用材料在分割下料前,应作标记移植,并且便于识别。 5.1.4焊工标记、无损检测标记以及要求追溯的材料标记应作为永久性的标记保留,生产过程中标记被覆盖或因加工而丢失标记时应重作标记移植 5.1.5散件出厂的锅炉,应在主要受压元件的封头、端盖或筒体等适当位置上标注产品标记。 5.2 标记方法 5.2.1 标记宜采用下列方法或下列方法的组合:
a) 打钢印(低应力钢印); b) 震动蚀刻或其他蚀刻工具蚀刻; c) 涂漆或用标记笔标记; d) 其他不损坏锅炉安全性的标记方法(如贴标签等),
5.2.2下列情况不应使用钢印标记:
a)不锈钢管; b) 管子弯头内外圆弧区域; 2
GB/T16508.4—2022
c)客户要求不允许使用钢印标记的材料
5.2.3当无法采用5.2.1~5.2.2的方法进行标记时,可用定位图代替标记。
6材料切割与矫正
6.17 根据钢材特性和规格选择材料分割方法。采用的切割方法应保证加工尺寸、粗糙度要求,还应减少或不发生因切割而造成的变形。 6.2热切割时,可根据钢材的类型和厚度对加工部位进行预热,切割后应清除切口表面的熔渣和影响制造质量的表面层 6.3切割后如变形超出允许范围,应采用合适的方法予以矫正。
7冷热成形
7.1一般要求 7.1.1采用冷成形时,应考虑所用钢材的冷脆性 7.1.2采用热成形时,应避开钢材的回火脆性温度区。 7.1.3材料成形工艺应根据材料的应变量确定,并符合GB/T16507.5相关要求。冷成形不应使元件产生过大的变形率(或应变量),否则应进行相应的成形后热处理 7.1.4采用经过正火、正火加回火或调质处理的钢材制造的受压元件,宜采用冷成形或温成形。 7.2锅壳类筒节、管板(封头)、U型下脚圈和炉胆波形成形 7.2.1圆形管板、封头、U型下脚圈及炉胆波形的热成形或冷成形宜采用连续成形工艺 7.2.2管板、封头和U型下脚圈宜采用整块钢板压制成形。当需要拼接时,板厚不大于100mm时,拼接焊缝两侧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应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当板厚大于100mm 时,拼接焊缝两侧钢板实际边缘偏差值不超过6mm。 7.2.3成形后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卷制后的筒节和压制后的管板、封头、U型下脚圈及波形炉胆内外表面不应有凹陷、疤痕、裂
纹、重皮等缺陷; b)扳边孔(人孔、炉胆孔)扳边加工完后端部不应有裂纹。
7.2.4成形后受压元件实际厚度应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需要厚度,特殊部位按以下要求:
a)圆形管板扳边圆弧、U型下脚圈及波形炉胆波纹最薄处的厚度应不小于名义厚度的85%,且
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需要厚度:
b) 圆形管板、封头的扳边孔,当无加强圈或不可能加强时,其直段边缘的厚度应不小于该元件名
义厚度的70%,且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需要厚度。
7.2.5圆形管板、封头和U型下脚圈外圈的内径偏差应符合表1要求;同一截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封头不应大于其名义内径(D)的1%,圆形管板和U型下脚圈外圈不应大于其名义内径(D.)的0.5%。 7.2.6圆形平管板平面度应不超出表1的规定,测量方法见图1。平面度为圆形平管板实测h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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