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 150. 60 H 6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1364—2020
冶炼用副产品硫酸铅
Byproductformetallurgylead sulfate
2021-04-01实施
2020-1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1364—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飞、翟爱萍、苗华磊、李艳晶、覃雪莲、张博、王沛林、李春林、白如斌。
YS/T1364—2020
冶炼用副产品硫酸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冶炼用副产品硫酸铅(以下简称硫酸铅)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湿法炼锌与铅冶炼工艺产出的副产品氧化锌或利用锌二次资源产出的氧化锌富集物经浸出、酸洗、水洗、压滤后得到的副产品硫酸铅,主要应用于铅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52.2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铅量的测定硫酸铅沉淀-EDTA返滴定法 GB/T8152.4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锌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GB/T8152.5铅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砷量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262 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YS/T575.24 铝土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24部分:碳和硫含量的测定红外吸收法
3产品分类
硫酸铅根据原料来源与化学成分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和四级品。
4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4. 1. 1 硫酸铅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硫酸铅的化学成分以干基质量计算。
表1硫酸铅的化学成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品级
原料来源
杂质含量,不大于 Zn
Pb,不小于
C,不小于
As 0. 3 0. 4 0. 4 0. 5
3. 0 4. 0 5. 0 6.0
45 40 35 25
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
湿法炼锌与铅冶炼工艺产出的副产品氧化锌利用锌二次资源产出的氧化锌富集物
8. 0
四级品
1
YS/T1364—2020
4. 1.2 2硫酸铅中银为有价元素,应报出分析结果。 4.2水分
硫酸铅中水分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大于30%。 4.3外观质量
硫酸铅外观为灰白色粉状或块状物,不得有外来夹杂物。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 5.1.1 硫酸铅中铅含量的测定按照GB/T8152.2的规定进行。 5.1.2石 硫酸铅中锌含量的测定按照GB/T8152.4的规定进行。 5.1.3 硫酸铅中砷含量的测定按照GB/T8152.5的规定进行。 5.1.4 硫酸铅中碳含量的测定按照YS/T575.24的规定进行。 5.1.5硫酸铅中银含量的测定由供需双方商定。 5.2水分
硫酸铅中水分的测定按GB/T14262的规定进行。 5.3外观质量
硫酸铅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 硫酸铅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与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硫酸铅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相同来源的同一品级的硫酸铅组成,火车运输以每车厢为一检验批,其他运输方式检验批由供需双方商定。 6.3取样
硫酸铅取样方法按照GB/T14262的规定进行。 6.4制样 6.4.1硫酸铅制样按照GB/T14262的规定进行。 6.4.2将所制样品分为4份:一份为验收分析样,一份为供方样,一份为需方样,一份为仲裁样,每份样品不少于100g;仲裁样保留3个月 2
YS/T 1364—2020
6.5检验结果的判定 6.5.1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及判定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6.5.2化学成分、水分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3同一车内(或同一批次),发现颜色明显不一致或掺杂等则判该车(或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6.5.4同一车内(或同批次),发现不同品级混装,则按低品级作为判定结果。 6.5.5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仲裁样保留期内提出,由供需双方选择有仲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判定依据。
7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7.1 硫酸铅为散装,用火车或汽车运输。 7. 2 硫酸铅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止抛洒、污染、雨淋。 7.3 每批硫酸铅发运时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品级; d) 质量; e) 车号; f) 本标准编号。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8
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品级; c)质量; d) 本标准编号; e)其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冶炼用副产品硫酸铅 YS/T1364—2020
*
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嵩祝院北巷39号
邮政编码:100009 北京建宏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155024·2522
*
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5 字数12千字 2021年4月第一版 2021年4月第一次印刷
*
统书号:155024·2522 定价:60.00元
15502 4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