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3. 060 J 8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947—2011
手动托盘搬运车
Hand pallet trucks
2011-09-29 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6947—2011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叉工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序康、王军、周学军、徐柏松、丁冬华。
工
GB/T 26947—2011
手动托盘搬运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托盘搬运车(以下简称托盘车)的结构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荷不大于3000 kg,货叉上表面最大离地高度不大于 300 mm 的手动托盘搬运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eqv ISO 2409:1992) GB/T 13306标牌
3结构参数
3.1托盘车的结构参数代号见图1和表1。
b3
图 1
GB/T 26947—2011
表 1 结构参数代号货叉最低高度h 货叉最大起升距离 hi
结构参数代号额定载荷Q 载荷中心c 初始轴距y 工作轴距前轮轮距b3 后轮轮距b2
结构参数代号货叉最大外侧间距b
装置宽度b1 货叉宽度e 货叉厚度s
手柄高度h2 货叉长度1
总体长度1 装置长度l2
货叉最小离地距离m 最小转弯半径 wa
注1:载荷中心 货叉长度的1/2(圆整至50mm)。 注2:初始轴距 货叉最低高度时的轴距。 注3:工作轴距 货叉最大起升距离时的轴距。
4技术要求
4.1环境条件 4.1.1托盘车工作时环境温度为一20℃~十45℃。 4.1.2托盘车作业的地面应坚硬、相对水平、表面平整。 4.2托盘车主要尺寸和性能 4.2.1托盘车主要尺寸和性能应符合图1、图2、图3和表2的规定。
图 2
大
图 3
GB/T 26947—2011
表2
单位为毫米
参数名称
要求 ≤90 ≥标称值 b±(b)1% 1 100~1 300 700~1 000 >500 标称重量的±10%
h W b h2 A B
货叉最低高度货叉最大起升距离货叉最大外侧间距高度(手柄) 拖车时手柄高度拖车时手柄与前轮前沿的水平距离自重 4. 2. 2 手柄结构尺寸和性能要求如下:
a) 手柄的握杆部分应是封闭环形或类似的结构,见图4; b) 手柄握杆的杆径D应为25 mm~35 mm,见图4(非圆杆按最大外接圆尺寸确定); c) 手柄握杆宽度F应大于100mm,见图4(杆部允许做成非直段式); d) 控制杆应位于手柄握杆的封闭环形或类似的结构内部,而且利于操作的部位,使得操作者无需
释放握杆即可进行操作,见图4;控制杆应有下降、中位、起升三个档位,其中:下降档无需在档位上停留,中位档和起升档应能在各自档位上停留,见图4。
e)
握杆
控制杆
说明: D 一 一杆径; F 宽度; 1——下降; 2——中位; 3 起升。
图 4
4.3使用性能 4.3.1托盘车在无载和额定载荷下作起升与下降、推动和拖动以及转向等工作时,各构件动作应正常,货叉在全行程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均应平稳上升和下降,不应有卡滞现象及异常声响。 4.3.2托盘车的控制杆工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控制杆在起升档时摇动手柄,货叉应上升; b)控制杆在中位档时摇动手柄,货叉应保持静止,即货叉不能上升和下降; c) 扳起控制杆在下降档时,货叉应能下降;
a)
3
GB/T 26947—2011
d)控制杆扳至下降档松手后,控制杆应能自动回到中位。 4.3.3托盘车在额定载荷下,泵的容积效率不应小于90%。 4.3.4托盘车在额定载荷下,10min时段内的货叉自然下滑量不应大于10mm。 4.3.5托盘车在额定载荷下,下降速度可控或自动限速到小于或等于100mm/s。 4.3.6托盘车的操作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滚动力/N
额定载荷Q/kg
起升操作力/N 转向操作力/N 下降启动力/N
启动阻力 ≤200 ≤300 ≤400 ≤500 860 ≤1000
滚动阻力 ≤100 ≤200 ≤300 ≤400 ≤580 750
150 250 350 400 400 400
200 300 300 300 400 400
≤500 500
≤150
4.4结构强度
托盘车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强度,进行1.33倍额定载荷试验后应无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4.5可靠性
托盘车经额定载荷下连续作升降动作2000次试验后,不允许出现液压系统漏油、焊缝开裂、零件断裂、零件脱出、车轮脱胶、车轮龟裂以及货叉和结构件无大的视觉变形,整机还应能正常工作。 4.6安全阀
托盘车液压系统中应装有过载保护的安全阀。 4.7液压系统密封性
托盘车的液压系统密封性应可靠,无渗漏油现象。 4.8表面质量
托盘车外露表面应光洁、美观。油漆(或喷涂)应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流挂及起泡等缺陷。漆膜的附着力不应低于GB/T9286一1998中规定的2级质量要求。 4.9安全警示
对托盘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潜在危险应提出文字或图形警示。 4.10制动器
配有制动器的托盘车,在额定载荷下应能在5%的硬质平整的混凝土斜坡上停止5min。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在进行试验前,托盘车应具备正常的技术状态 5.1.2试验环境温度为10℃~35℃。 5.1.3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5.1.4试验场地应为硬质、清洁、坡度不大于0.5%的平整光滑的混凝土地面。 5.1.5试验仪器应在试验前进行校对和检定(有效期内可不重复检定)。 5.1.6试验载荷的质量与托盘车的额定载荷一致,其误差为1%。 5.1.7试验时,试验载荷应均匀分布在货叉的上表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