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沿 Front 编辑都丽娟
开展绿色信贷和绿色信贷认证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文/胡楠张恩瑞
绿色信贷,一般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信用贷款决策中,考虑生态环境因素,通过关注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方面,支持环保、生态等具有长远效益的产业,促进生态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以未来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
30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因此“绿色信贷” 成为社会各界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一、国外绿色信贷情况
国外绿色信贷实践出现的较早。1974年,前西德就设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环境银行。1991 年波兰也成立了环保银行,重点支持促进环保的投资项目。 199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要求
42」《质量与认证》2016·3
参与金融机构公开承诺,系统实施环境管理体系。2003年 6月,国际金融公司与世界著名金融实业共同发起了“赤道原则”,基于自愿原则,商业银行项目融资全面考虑环境因素,为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提供了框架和基准。 2006年,新修订的“赤道原则”,扩大了适用范围,成功应用于融资实践,确立了项目融资环境与社会评审的最低行来再不
二、绿色信贷在我国的应用
目前,中国部分银行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中国工商银行在2007年率先提出“绿色信贷”理念,2015年8月,制定了《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兴业银行率先在国内推出“能效贷款”产品,发行国内首单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招商银行积极开展中间信贷、排
污权抵押贷款、节能收益质押贷款、绿色设备卖方信贷等创新产品。
按照银监会统计,截至2014 年底,中国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6.0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67%,占其各项贷款的9.33%。贷款所支持项目预计年可节约标准煤1.67亿吨、节水9.34亿立方米、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00亿吨、二氧化硫 587.65万吨、化学需氧量341.30 万吨、氮氧化物160.09万吨、氨氮34.08万吨。
三,希望出台更多政策推动绿色信贷和绿色信贷认证
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从事低碳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优惠贷款,而对“三高”行业限制发放贷款。
2007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