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与管理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 doi:10.3969/j.issn.16715152.2012.06.006
中国城市燃气市场化改革与挑战
口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035)周伟
摘
要:近年来,城市燃气市场化改革如火如茶,本文在回顾城市燃气市场化改革历程的基础上,总结
了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特点,并指出推进城市燃气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城市燃气市场改革历程 1
在市场化改革以前,我国的城市燃气企业和其他公用事业一样,实行的是政企高度合一的管理体制,主要特征包括政府荃断专营、市场规模有限、经营状况欠佳等。回顾城市燃气的市场化改革历程,可以发现改革主要体现在建立特许经营制度和放宽行业市场准人两个方面。
2002年3月4日,国家计委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首次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2002年12月27日,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引人竞争机制,建立市政公用行业政府特许经营制度。
2004年5月1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确定了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并特别注意明确了特许经营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以及市场准人、退出、招投标、中期评估、监督检查、临时接管、公众参与以及对违法企业的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制度。
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明确燃气行业属限制外商投资行业,大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允许外商投资,但必须中方控股。
2011年3月1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正式施 261城市燃气·月刊
行,该条例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同时确立燃气经营的行业准人制度,明确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禁止性行为及责任。
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必须由中方控股。
不过在定价方面,城市燃气仍然实行政府定价,尽管相关法规明确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但具体价格调整机制尚不够明确和清晰。
城市燃气市场化改革现状
2
(1)投资人活跃,项目竞争激烈。面对吸引力巨大的国内城镇燃气市场,各路豪强纷至查来,纷纷加人国内燃气市场的竞争。目前,我国城市燃气市场上的竞争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来自上游的垂直整合者,如中石油下属的昆仑燃气,是以下游城市燃气供应业务为主成立独立的公司。第二类是香港上市公万司为代表的外资公司,如港华燃气、新奥燃气、中国燃气和华润燃气为代表,这些公司的业务模式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通过并购来实现增长。第三类是国有的大型公用事业企业,如北京、上海,深圳等燃气公司,这些燃气公司经过国有企业改革转变机制,在其服务区域内初步形成了管网优势,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