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 4899—2024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preventing food waste work in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 canteens
2024-12-24发布 2025-02-20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T 4899—2024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估原则………………………………………………………………………………………………………………………………………………………………………………2
5 评估主体……………………………………………………………………………………………………………………………………………………………………………………2
6 评估内容………………………………………………………………………………………………………………………………………………………………………………2
7 评估指标体系……………………………………………………………………………………………………………………………………………………………………3
8 评估方式………………………………………………………………………………………………………………………………………………………………………………4
9 评估程序…………………………………………………………………………………………………………………………………………………………………………………5
附录A(规范性)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分细则………………………………………………………………………………7
参考文献………………………………………………………………………………………………………………………………………………………………………………………9
DB65/T 469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组成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局疆质和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吉亮、米尔夏提江·麦合木提、刘丽娜、张晓、李红梅、韩浩雄、姚建军、阿玛尔·阿不都热合曼、王琳琳、张莉、赵梦雪。
本文件中实施应用的标准,请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12号》、招商局疆质和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河北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818750;邮编:830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818750;邮编:830004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的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式、评估程序、评分细则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机关食堂的管理机构对所管理的食堂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以及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评估活动。
其他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其所管理的食堂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说明日期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说明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41658-2022机关食堂管理技术
GB/T 2967-2023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机关食堂 一般由政府或政府组织管理的食堂和其他机关、监狱机关、军队机关、科研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税务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党委机关、人民团体、下列各类自营或委托专业供给单位提供食品服务的场所,具有集中供餐、固定用餐场所特点,包含自营食堂和委托供餐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
其他食堂 GB/T 41658-2022.3.1有修改
4反食品浪费 preventing food waste
对可安全食用或饮用的食品,通过一切的手段,避免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因废弃或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浪费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一系列活动。
浪费 (GB/T 41658-2022.6.1有修改)
食品原料 food raw material
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饮用的物质。
食品加工 food processing
以煮、蒸、炸、烧、烤等方式为原辅料(3.3)进行的各种切割、切碎加工、检测和制糖加工、居中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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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食堂垃圾
机关食堂(3.1)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未食用油脂等。
[来源:GB/T 42967—2023,3.3]
3.6
食品浪费
食堂垃圾(3.6)中按消耗食物(不包括骨头、果皮等不可食用部分)占餐厨垃圾的比例。
单位食品浪费是指以使用以及丢弃的角度来衡量,通常方法为餐厨垃圾收集率计算,制度平面上发现食品所占面积之和除以餐厨垃圾堆积占面积。
[来源:GB/T 42967—2023,3.4]
4.1
坚持原则公正
应按照原本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客观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评估工作,统一评估指标、确定评估等级,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估,提升评估工作的公正性。
4.2
坚持问题导向
立足机关食堂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和标准化理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
4.3
坚持示范引领
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管理,在社会性餐食节约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
评估主体
5.1
评估对象
县级及以上机关食堂。
5.2
责任主体
评估对象的管理机构承担机关食堂浪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评估对象组织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制度制度。
5.3
管理部门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建议制度的管理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建立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实施。
6
评估内容
6.1组织保障
1.1应按照专人负责反食品浪费工作的人员组织管理。
1.2应按反食品浪费反食品浪费工作人员绩效管理。
1.3应将事故事故及时追究到反食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内部评估。
1.4应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相关制度。
6.2食品管理
1.1应强化食品仓库码头管理,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
1.2应保持食品仓库的工作环境整洁,设施设备符合要求,执行出入库记录制度,减少食材入库、出库、倒库、消毒等环节的风险。
2.应采用餐人动态分流措施,预估用餐人数,合理采购食材,精准备餐。
3.应采用每周集市调查,推行荤素搭配、少油少盐等健康饮食方式。定期开展用餐满意度调查,提高菜品质。
4.应采用自助餐饮供应小锅提供、少添加工方式,合理利用边角料,减少食材浪费。
5.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6.3节约管理
1.应停止使用不应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节水、节电设备和节气灶具,制定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节约管理操作规程或制度,通过有效设立,食堂用餐用水“无一长灯灯”、“长流水”现象。
2.3.2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做到分类投放,并按照424.02.04要求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记录餐厨垃圾重量及食品浪费现象。
3.应注重餐厨垃圾系统化处理处理设施,或者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收运协议,并及时进行收运、处理和清运。
6.4监督检查
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督管理,通过有效设立反食品浪费监督员、餐厅台等方式,对浪费行为发现提醒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光盘行动”。
6.5宣传教育
6.5.1应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世界标准日等活动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粮食节约宣传活动,应将源源宣传粮食、反浪费的内容贯彻到人干部职工和食堂工作人员入职、日常培训体系,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
6.6工作创新
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创新机关食堂管理方式,打造绿色智慧食堂。
7评估指标体系
7.1基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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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组织保障、食品管理、节约管理、监督检查及宣传教育,共10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分值见表1.
7.2 加分项
加分项体现为工作创新,共1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分值见表1.
表1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
指标分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础项 (100分) 组织保障(24分) 管理机制(12分)
制度建设(12分)
食品管理(46分) 采购管理(4分)
贮存管理(11分)
精准备餐(5分)
食品加工(14分)
合理供餐(7分)
食品安全(5分)
节约管理(18分) 能源资源管理(10分)
餐厨垃圾处理(8分)
监督检查(5分) 监督措施(5分)
宣传教育(7分) 节约教育(3分)
宣传引导(4分)
加分项 (10分) 工作创新(10分) 科技应用(3分)
创新成果(2分)
资源利用(5分)
8 评估方式
8.1 内部评估
8.1.1 评估对象宜每日监测食品浪费情况,对照附录A,按季度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完善,提升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水平。
8.1.2 责任主体应当在每季度末,对照附录 A,对管理范围内的评估对象实施内部评估,在下季度初将评估结果报送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8.2 抽查评估
8.2.1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对区直机关食堂实施年度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区直机关食堂总数的35%,每3年实现抽查评估全覆盖。对各地区机关食堂实施年度抽查评估,每个地区年度抽查评估不宜少于4家。指导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8.2.2 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本地区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对本级机关食堂实施年度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本级机关食堂总数的 35%,每3年实
4
现场查评估全覆盖,对所辖县(市、区)机关会案实施年度抽查评估,每个地区年度抽查评估不宜少于4家,指导所辖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机关会案反馈品质提升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8.2.3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在每年11月底将年度抽查评估报告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9.评估程序
9.1基本流程
评估程序基本流程示意图见图1。
组建评估组
制定评估方案
下达评估通知
组织实施评估
评估结果判定
评估结果应用
图1 评估程序基本流程示意图
9.2组建评估组
9.2.1应根据评估对象情况组建评估组,评估组成员应由有关管理部门人员、有关领域专家等构成。评估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应有关职务。
9.2.2评估组组长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且不少于2年工作经历;评估组成员应具备基本专业知识和不少于1年的工作经历。
9.2.3为提升评估组成员的专业能力,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宜对评估组成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
9.3制定评估方案
为确保机关食堂在反馈品质方面的工作成效得到科学评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需负责制定详尽的反馈品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1)评估对象: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用餐单位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评估对象的具体要求:根据评估对象的要求,确保评估的全面性。
3)评估方法:多样化,涵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保障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评估内容及指标:包括浪费情况的量化指标、食堂在各环节管理的规范性、员工和用餐人员的参与度等,以便于评估人员对标准进行量化评分,确保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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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进度安排: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
9.3 专业评估组:引入多方专业人员,确保评估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9.4 下达评估通知
9.4.1 在评估方案制定完成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每年定期向省级形成下达评估通知。
9.4.2 通知中应详细说明评估的时间安排、参与人员、所需准备的材料和相关要求,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对评估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9.4.3 强调应强调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提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9.4.5 组织实施评估
9.4.5.1 应根据评估方案,由评估组对评估对象组织实施现场评估。
9.4.5.2 评估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估对象现场出具评估结果报告。
9.4.6 机关食堂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工作应按照所选定A年度量化指标,根据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9.4.6.1 评估结果得分80分(含)以上为优秀;
9.4.6.2 评估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为良好;
9.4.6.3 评估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9.4.6.3 食品浪费数量大于等于0.4,即应认定食堂发生严重浪费粮食事件,评估等级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9.7 评估结果应用
9.7.1 通过评估结果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及时向评估对象及责任主体通报评估结果并公示,表彰工作成效并对评估对象负责人进行公示,以适当方式曝光评估等级不合格的评估对象及负责人。
9.7.2 纳入考核体系
9.7.2.1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将机关食堂及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通报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评、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节约型单位创建工作。
9.7.2.2 对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机关食堂,不得申请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示范遴选活动。
9.7.2.3 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导致评估结果失真实的,视情节降低或取消评估结果等级。
9.7.3 整改落实
9.7.3.1 对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机关食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督促其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对象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复查不合格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对其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追究。
9.7.3.2 对评估或取消评估结果的机关食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告其责任主体。
9.7.4 对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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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A
(规范性)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分细则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分细则见表A.1.
表A.1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分细则
序号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小项 评估内容 分值
1 组织保障(24分) 管理机制 1 设置反食品浪费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的,得2分。 2
2 将反食品浪费纳入食堂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的,得2分。 2
3 按季度组织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并在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系统查询到记录的,每季度2分,最高得8分,其他不得分。 8
制度建设 4 自营食堂的,责任主体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食堂从业人员有医疗卫生机构办理的健康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制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餐厨垃圾处理、经营成本核算各环节的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的,明确具体措施的,每环节1分,最高得6分。 12
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食堂的,责任主体和餐饮服务企业均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食堂从业人员有医疗卫生机构办理的健康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餐饮服务企业提出反食品浪费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且实施监督的,得3分:制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餐厨垃圾处理、经营成本核算各环节的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的,每环节0.5分,最高得3分。
2 食品管理(46分) 采购管理 5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等齐全的,得2分。 2
6 食材进货票据、台账齐全的,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的,得2分。 2
贮存管理 7 贮存场所卫生整洁的,得2分:贮存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冷藏、冷冻、分类分区、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病虫害控制等要求的,得2分。 4
8 执行出入库清单制度,及时签收、登记、存储货物的,得3分:无超过保质期等质量问题的,得4分。 7
精准备餐 9 采取用餐人员动态管理措施,提前统计预估用餐的,得2分。 2
10 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制定食材采购计划,按需采购、精准备餐,避免食材浪费的,得3分。 3
食品加工 11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宣传活动,建立每周食谱制度,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的,得2分。 2
12 按季度开展用餐满意度调查,每季度0.5分,最高得2分;满意度调查在90%(含)以上的,得2分,在80%(含)~90%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在满意度调查中对反馈意见有整改措施的,得2分。 6
13做到大锅备菜、小锅续供、少炒、勤炒的,得3分。 3
食品加工 14不使用装饰菜品,充分利用边角料,将边角料制成的菜品纳入菜谱的,得3分。 3
合理供餐15采用自助餐或者供应小份菜、半份菜方式,方便用餐人员少量多取的,得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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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分细则(续)
序号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小项 评估内容 分值
2 食品管理(46分) 合理供餐 16 公务活动优先安排食堂用餐的,得2分。 2
17 在食谱或菜牌上标注菜品名称以及酸、甜、辣度等口味信息的,得2分。 2
食品安全 18按规定妥善保管未食用食品,在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合理再利用的,得2分。 2
19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没有专用冷藏柜的,得1分;标明留样食品名称、窗样时间、责任人的,得1分;有留样记录并存放48 h的,得1分。 3
3 节约管理(18分) 能源资源管理 20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合理配置使用符合GB 4806.7规定的黏秆覆膜餐盒、植物纤维餐具等生物基、可降解替代产品对餐食打包的,得2分。 2
21使用节水、节电设备和节气灶具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制定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节约管理操作规范或制度且有效执行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6
22 食堂闭餐期间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得2分。 2
餐厨垃圾处理 23餐厅和厨房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并做到分类投放的,得4分。 4
24 按GB/T42967要求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记录餐厨垃圾重量或食品浪费系数的,得2分。 2
25 使用餐厨垃圾就地化处理设备,或者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收运协议,并及时进行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得2分。 2
4 监督检查(5分) 监督措施26 设立反食品浪费监督员,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告知提醒和监督检查的,得3分。 3
27在食堂明显位置设置曝光台的,得1分;近三个月内有曝光浪费行为的,得1分。 2
5 宣传教育(7分) 节约教育 28 开展反食品浪费主题活动,向干部职工普及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得2分:近一年内开展过“三减三健”培训宣传活动或专题知识讲座的,得1分。 3
宣传引导 29 在食堂入口、后厨区、取餐区、用餐区、餐盘回收区等区域,采取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等宣传措施的,每个区域0.8分,得4分。 4
6 加分项工作创新(10分) 科技应用30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得3分。 3
创新成果31 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等环节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形成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创新成果的,得2分。 2
能用利用33 开展食堂绿色化改造,推广运用节能灶具、高效油烟净化等环保设备的,得5分。 5
注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实施主体开展评估前,应当使用“光盘助手”软件(可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下载)测量食堂食品浪费系数;若食品浪费系数大于等于0.4,即认定食堂发生严重食品浪费事件,评估等级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注2: 餐厨垃圾台账模板参照GB/T 42967——2023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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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4月29日。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新管发(2022)62号[Z],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