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E现代建筑电气
N1 VeLS (Serial No.49) 2014
露天堆放物的防雷设计
赵良
(宁波宏穿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宁波315400)
摘要:阐述了对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相关条文的不同意见,指出滚球半径的选取应视被保护物的重要性而定。说明了利用避雷针引雷、避雷线拦截雷电流是解决露天堆场防雷的有效方法,可为类似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露天堆场:防雷:滚球半径
中图分类号:TU856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4-8417(2014)01-0044-02
0引言
2013年7月1日18:00左右,山西省棉麻公司侯马采购供应站露天堆场的棉花垛因雷击发生火灾,临汾、运城消防支队出动200余名指战员和40辆消防车,全力扑救40多个小时,才基本熄灭,损失巨大。由此可见,露天堆场的防雷设计也非常重要。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1对规范中相关条文的不同意见
防雷设计最常用的规范是GB50057一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虽然该规范是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但是第 4.5.5条规定:“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 时,应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的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100m。”下面结合规范的条文说明,探讨堆场的防雷设计。
(1)根据第4.5.5条规定,应参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来设计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
堆场。·44·
·防雷技术·
赵良(1976-),男,工程师,从事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设计。
对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分类划分的内容,第3.0.4条第3款规定,除了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外,还有“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因此,当地的预计雷击次数若大于或等于0.25次/a时,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不能看作是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不能采用第4.5.5条。第4.5.5 条省略了“且小手或等于0.25次/a”,是不要的。
(2)建筑物尤其是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抗雷击的能力大大超过露天堆场,因此不能将露天堆场当作建筑物处理。对露天堆场应根据货物的重要性,提高防雷等级。例如,某工厂把长毛绒堆放在露天,此原料直接影响到出口任务,因此应把堆场作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设计防雷措施。
(3)条文说明:“滚球半径为100m,相应的接闪最小雷电流约为34.5kA,接近雷电流平均值。”
IEC62325-1(雷电防护第1部分:总则》中的表4指出:滚球半径为60m时,可拦截的雷电流为16kA以上,即16kA以下的雷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