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 04-2006
海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试行)
Standard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construction in Hainan
2007-01-01实施
2006-11-27发布
前 言
本标准共分为14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木语,基本规定,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通风与空调,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等。
本标准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归口管理,由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9.2.1,9.2.10,10.2.3,10.2.8),必须严格执行。
1 总 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与国家规范如有抵触之处,以国家规范为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