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5015-2014
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dustrial building envelope structure with EPS module
2014-09-01 实施
2014-07-15 发布
前 言
为满足我省工业建筑(厂房、库房等)建造对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的需求,实现由居住建筑节能向工业建筑节能领域的跨越,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造成本,提高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淘法落后产能,规范节能工业建筑的建设行为,做到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建筑保温与建筑结构同寿命,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和哈尔滨鸿盛房屋节能体系研发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共同编写了本技术规程。
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省近年来火灾危险性类别为内类以下(含内类)的低层和多层工业建筑(厂房、库房等)建设的实践经验,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生产等相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修改完善,审查定稿。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术语;3 模块基本规定;4围护结构及组成材料性能指标;5设计;6 施工;7 工程质量验收和两个资料性附录(附录A和附录B)。
1 总 则
1.0.1 为规范 EPS 模块在工业建筑围护结构中的应用,提高其保温隔热性、耐久性、防火安全性和易施工性能,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以下(含丙类)EPS模块工业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
1.0.3 EDS 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