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J/T 15-90-2012 备案号J12118-2012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广东省实施细则
《Statistical reporting system for civil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fficient information》Regul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
2012-08-01 实施
2012-07-03 发布
前 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广东省标准〈广东省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相关标准及导则〉编制任务的通知》(粤建科函【2008】249 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细则。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建筑能耗统计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细则。
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说明、报表目录及表式、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台账、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1 总说明
1.0.1 为全面掌握广东省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JGJ/T 154—2007)、《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0.2 本细则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市县和有关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细则的内容,组织实施,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