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印发 2019年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豫建科【2019212号)的要求,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 工程实践经验,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本修订标准,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并发布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耐久;5.健康舒适;6.生活便利;7.资源节约;8.环境宜居;9.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2.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 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6.增加了评价专业、评价要点及评价评分表;7.建筑类型中增加了宿舍建筑;8.鼓励应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技术和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应结合我省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