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242-2008 代替DB37/242-2004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2008—2—15实施
2008—1—15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自 2008年02月15日实施。
本标准是对 DB37/242—2004的修订,本标准与2004 版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检验要求;
——删除了1211与1301气体灭火装置;
——增加了挡烟垂壁检验要求;
——增加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检验要求;
——增加了气溶胶灭火装置检验要求;
——增加了建筑灭火器设置检验要求∶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 DB37/242—2004,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
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站、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