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3/T 1211-2020
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urban gas facilities
2020-12-01 施行
2020-08-10 发布
前 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 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3号)的规定,标准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经验,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6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燃气企业,燃气输配设施,燃气场站设施。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和使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
1.0.3 城镇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