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2/JT 155-2016
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统一技术措施
Unified technical measures for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retrofitting ofexisting buildlings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6年 06月16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二)的通知》(吉建标【2016】4号),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GB50974,总结我省建筑设计和建筑火灾经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主要内容∶1 总则;2术语;3设计;4施工及验收;5 运行管理。
1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可靠性,保证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施工质量,规范消防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定本措施。
1.0.2 本措施适用于吉林省内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工程。
1.0.3 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除应符合本措施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设计规范》GB 50974 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