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21/T 1729-2009
钢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2009-06-30发布
2009-07-30实施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OO九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发〔2009〕95 号文)的要求,由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等单位,对《钢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DB21/T 1233-2003 修订而成。
编制组在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试验研究,进行了广泛调查分析,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以多种方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了试设计,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结构设计基本要求;4.荷载和地震作用;5. 结构计算∶6.异形柱截面承载力计算;7.结构构造∶8.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含 2008局部修订)对异形柱结构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最大高宽比、抗震等级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规定作了适当调整,并增加了有关基本烈度7度(0.15g)的相应设计规定;删去了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规定重复的内容,如框架粱和噌力墙的构造规定∶增加了有关不等肢异形柱的设计和构造规定。此外,还与新颁布的行业标准《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6-2006 的内容作了适当的协调。
本规程由辽宁省建设厅归口管理,由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