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63/T 1843-2020
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施工技术规程
2021-2-1实施
2020-10-28发布
前 言
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9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青市监函〔2019〕148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是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研究(2018-SF-112)"的重要成果之一。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与定义;3基本规定;4 施工;5验收;6设施维护与管理。
1总 则
1.0.1 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的施工、验收与维护等工程建设质量,科学推进青海省海绵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的施工、验收及维护。以雨水花园为主,涵盖引水口、过滤设施和溢流设施的排水构筑物。
1.0.3 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建设时,应遵循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
1.0.4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要求、施工季节变化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资源,严控施工质量。
1.0.5 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的施工、验收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