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T 5322-2020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
2021-01-29实施
2020-12-29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 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市节能监察支队、唐山市节能协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引导性指标的技术要求。能耗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陶瓷砖(干压)和卫生陶瓷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企业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1252—2013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 术语和定义
GB 21252—20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architecture and sanitary ceramics
在统计报告期内,用于生产建筑卫生陶瓷实际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来源∶GB 21252—2013,3.1】
3.2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product of architecture and sanitary ceramics
以单位合格品产量表示的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综合能耗。
【来源∶ GB 21252—2013,3.2】
4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引导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