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T 5321-2020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
Guiding Index of 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per unit product of glass fiber
2021-01-29实施
2020-12-29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沧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玻璃纤维纱和玻璃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引导性指标的技术要求、术语和定义、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中碱或无碱玻璃球生产企业和以池窑法或坩埚法生产E玻璃、ECR玻璃和中碱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的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高强玻璃纤维、高硅氧玻璃纤维、耐碱玻璃纤维等特种玻璃纤维的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活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1340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450—2012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 术语和定义
GB 29450—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