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360-2020代替 DB31/T 360—2006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Residential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criterion
2020-05-01 实施
2020-03-05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1/T 360—2006《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与 DB31/T360—2006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基本要求变更∶更改为总要求,将资质要求、从业人员要求、服务设施要求、服务信息要求和管理服务要求,调整为总则、基本要求、服务人员、财务管理、服务设施、服务信息、标识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承接查验和交接。
——综合管理调整;增加基本服务和有偿服务,并对原来一级至五级服务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秩序维护服务调整;基本要求调整为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增加基本服务,对原一级至五级服务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清洁卫生服务调整∶基本要求调整为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增加基本服务,对原一级至五级服务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绿化养护服务改为绿化管理服务,调整∶基本要求调整为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增加基本服务,对原一级至五级服务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调整∶增加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房屋管理、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合并更改为房屋及共用部位运行和维护,细化了房屋基础部位等管理服务要求;共用设施设备管理,重新调整为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升降设备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服务要求,取消原来类别分类,作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