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301/T 0035-2017 代替 DB3301/T0035—2014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
2017-11-01实施
2017-11-10 发布
前 言
本规范代替DB 3301/T 0035—2014《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与D 3301I/T 0035—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评定必备达标项目,将原有的综合评分型模式修改为指标型与综合评分型的混合型,将《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检查内容有机融入《杭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将总分调整为350 分,优化了"总类"的分值分配,增加了"管理要求"、"业务开展"总类分值的比重,增加养老机构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评定内容(见规范性附录A)。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出。
本规范由杭州市民政局归口。